1989年10月甘南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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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1875
事件名称: 1989年10月甘南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2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0月1日
结束时间: 1989年10月1日
发生地点: 甘南州

事件描述

1989年10月1日,甘南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州内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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