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17年扎巴多智承袭其叔僧纲兼管百户职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唯一号: 290932020230000364
事件名称: 公元1617年扎巴多智承袭其叔僧纲兼管百户职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088.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公元1617年
结束时间: 公元1617年

事件描述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洮州麻奴寺昂旺加参之侄扎巴多智承袭其叔僧纲兼管百户职,并奉陕西总督兰州抚院、洮州卫檄分拨33族番民与其管辖。

知识出处

甘南州志

《甘南州志》

出版者:民族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事求是地记述自治州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

阅读

重要人物

扎巴多智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