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民政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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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1020230000488
机构名称: 玛曲县民政局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700.pdf
起始时间: 1955年6月30日

机构描述

1955年6月30日,县民政科成立,从此玛曲的民政工作开始走上正轨发展的道路。当时,民政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恢复生产,建立家园”,以及对贫困牧民的救济和坚持扶持牧民发展生产,帮助解决衣食等日常所需上。1957年5月,民政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除民政科有5名工作人员外,在乔科、欧拉、齐哈玛和卓格尼玛4个工作组各配备一名民政助理员,专门负责各乡的民政工作。1958年由于受到黄河弯曲部“反革命武装叛乱”的干扰和破坏,民政工作的主流不得不转向对平叛工作的支持,致使其它方面的工作一度停顿。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后,玛曲县民政科遂改为洮江县玛曲民政福利部。1962年1月1日,撤销洮江县,恢复碌曲、玛曲两县建置后,玛曲民政福利部改为县民政科。当时工作人员为5名,具体负责社会救济、生产救灾、优抚安置、外流人员收容遣送、社会纠纷调解、婚姻登记等工作。1968年8月22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月29日民政科与全县其它职能部门一起被撤销。9月4日,业务归口政治部管辖。1971年10月22日,恢复民政科,并与卫生局合并为民卫局。1974年4月民政局与卫生局正式分设。截至1990年,县民政局有职工7人,同时在全县8乡设有民政专干1名,开展各项民政工作。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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