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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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唯一号: 290931020230000450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
文件路径: 2909/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607.pdf
起始时间: 1953年12月22日

机构描述

1953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甘南藏族自治区督导处玛曲工作组到达玛曲正式开展组织存款,发放贷款,扶持贫困牧民发展生产,兑付银元,代理发行公债和代收税款等金融业务。1957年1月1日正式改建为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归人民银行甘南藏族自治州督导处领导。玛曲县支行成立后,按照甘南督导处制定的编制标准,下设会计股、秘书股、信贷计划股、农村金融股、人事股。同年3月15日正式启用“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印章,随着各项业务的全面开展,县支行职工人数增加到16人。1958年,牧区金融工作在全县逐渐开展起来,存贷款业务逐步扩大,县支行先后在卓格尼玛设立工作组,在欧拉、齐哈玛、乔科、阿万仓设立营业所。 1959年1月1日,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业务归口中国人民银行洮江县支行,原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改为玛曲营业所,但在行文及新章尚未撤销颁发前,在业务上继续沿用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各种章戳。同年7月1日开始启用“中国人民银行洮江县支行玛曲营业所”及“中国人民银行洮江县支行玛曲营业所业务公章”。9月,卓格尼玛工作组改为尼玛营业所,同时在群强建立营业所,在河曲牧场、河曲种畜场建立代办所,在渔场、军牧场、民警队、民贸公司聘请协储员,大力开展预储登记活动。尼玛营业所的服务站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13个,乔科、欧拉两个营业所也建立10个服务站,完成了全县乡乡设所的任务,为玛曲牧区金融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60年,玛曲营业所建立尼玛农牧场储蓄所、玛曲渔场储蓄所、河曲牧场营业所。 1962年1月1日,随着玛曲县行政区划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将人民银行洮江县支行进行了调整,玛曲营业所随之改为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内部组织改为科、股。全县设县支行1个,营业所8个,编制25人;其中,县支行编制9人,营业所编制16人。同年,玛曲支行新迁(今工商银行行址)。9月1日,乔科营业所改名曼日玛营业所。10月尼玛营业所撤销。 1964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玛曲县支行成立,开始与人行分设。4月1日将县人民银行所属7个营业所全部划归县农业银行。 1965年12月25日,县人民银行与县农业银行合并,设秘书股、业务股、农金股、会计股,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长1人,政治教导员1人,秘书股3人,业务股2人,会计股9人,营业所6个,共23人。同年11月,人行职工增加到41人。 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同月27日,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成立革命领导小组。9月24日起启用“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革命领导小组”新印章,原“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旧印章即日起停止使用。11月,县支行在“精兵简政”中,减编10人,占原编制的45%,下设政工办事组、生产组。政工办事组3人,生产组7人,全县6个营业所编制由20人减少到15人,占原编制的75%。1969年,县支行人员有所增加,到年底,县支行有19人,营业所有20人,共计39人。同年9月,在八三军马场设立分理处(所级待遇),管理兰州军区河曲马场业务。1978年8月23日,县人民银行启用“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印章,原“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革命领导小组”印章同时停用。1979年1月1日,根据甘肃省分行(1978)270号文件通知,开始启用“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玛曲县支行”新印章,原“中国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印章同时作废。 1980年10月1日,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正式分设,县人民银行根据城镇业务量和范围调整内部组织,设工商信贷业务股、会计股、人秘股等。1981年,县人民银行玛曲县支行设立储蓄专柜。 1984年10月,县人民银行与县工商银行正式分设,人民银行只在工商银行设1业务组,由工商银行代办具体业务。

知识出处

玛曲县志

《玛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省人民出版社

《玛曲县志》以县境藏族为主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玛曲的特点。坚持“两个离不开”的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正本清源,详今明古,突出了民族和地方特色。首次全方位地记述了玛曲县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全面而突出地展现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玛曲所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化,展现了玛曲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精彩画卷,展现了全县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时代风貌,对后人认识玛曲、了解玛曲、开发玛曲、建设玛曲提供了内容真实而丰富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借鉴。 玛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端和甘、青、川三省交汇地带,天下黄河第一弯曲部,自古就是党项、钟存、先零诸羌等藏族先民的居牧之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富饶神奇,钟灵毓秀,在藏族地区有一定的地位和较高的知名度。古称羌区析支河流域﹐战国时属以白鹿为图腾的董氏(党项)卬迷滇岭之“钟存部”。隋时属河源郡。后属吐蕃诸部脱思麻(多弥)、朵甘都司巴西诸部、蒙古厄鲁特和硕特部和拉卜楞之盟的河曲诸部。玛曲县是一个藏族聚居的畜牧业县,以“羌中畜牧甲天下”而闻名。藏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0%,游牧民族社会文化气息浓厚,素有“神秘的羌海”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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