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改革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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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421
颗粒名称: 一、土地改革运动
分类号: D651.1
页数: 7
页码: 109—115
摘要: 为巩固土改成果,确定地权,各地认真检查处理土改遗留问题。临潭、西固和西泥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土改进行复查,给所有农民颁发了《土地证》。经过这次土改,彻底摧毁了全州农业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把广大农民从封建地主阶级的长期剥削下解放出来,使农村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关键词: 土地改革运动 甘南州

内容

中国农村反封建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1950年6月30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出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改的方针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甘南同全国一样,解放后,农业区的部分劳动人民虽然在政治上翻身解放,但封建社会长期造成的“土地高度集中”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广大农民仍然未能掌握农村的土地,他们有着“土地还家”的迫切要求和愿望。甘南境内部分农业区的土改运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
  当时,党在甘南藏区实行的基本政策是“不分、不斗,不划阶级”。但在汉族较多属于临夏专署管辖的临潭县和属于武都专署管辖的西固县及属于会川县管辖的今卓尼县的西尼沟等地,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土改前,先期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主要通过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组织阶级队伍,建立农会、妇女和青年组织。在调查、摸底,搜集掌握富裕户出租土地等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自报公议,张榜公布,上级审批,三榜定案的办法,先划定各阶级的成分。然后让农民自曲借贷,开展互助互济、减租减息。在此基础上,开展土改运动,使汉区农民分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免除向地主交纳的苛重地租,从而消灭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摆脱千百年来封建宗法的人身束缚,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农业区的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为以后的农业互助合作化奠定了基础。
  搞好试点积累土改经验
  为贯彻党中央“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当时甘南境内的土地改革,首先在临潭县的扁都(寇家桥)乡和西固县的南峪、大川、上垢、石阏等乡进行试点。参加临潭寇家桥乡土改试点的工作团由54名干部组成,分为5个工作小组。西固县土改试点工作的干部有153人,分成4个工作组。经过对干部的短期培训后,他们深入乡村,开展工作。这两县5个乡的土改试点工作,所采取的方法、步骤共有三个方面:
  第一,宣传政策,发动组织贫雇农。两县的土改试点是从发动群众入手的。工作组集中到乡的当天,就召开全乡干部和农会会员座谈会,听取乡长介绍情况。第二天便分别进村,开始发动群众。经过深入发动群众,宣传教育群众,使他们懂得什么是阶级,什么是剥削,地主阶级是怎样剥削压迫农民的?这样,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 使他们团结一致,形成革命的力量,向封建势力展开斗争,从而保证土改的顺利进行。工作组成员针对各村的具体情况,首先召开村干部、村民和农会会员会议,说明来意,讲明政策。其次,全体干部深入群众,进行访贫问苦,扎根串连,调查摸底。他们与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以纯朴的阶级感情和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赢得广大贫苦农民的信赖,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同时,各工作组向群众反复宣传党的“区别对待”政策。即:对地主阶级采取说服教育与斗争、镇压相结合的方针。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对回族地主的土地、财产,先保留,后没收(对藏族富户不划地主成分)。对汉族地主的土地、财产,则先没收,后分配。对富农阶层,贯彻党的 “保护富农经济”的政策。其出租土地一般保留不动。要求他们安心生产,同情农民土改,不与地主相勾结。对中农,则教育他们懂得“贫雇农与中农是一家”的道理,解除他们“怕打乱平分”的思想顾虑。在深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各工作组召开贫雇农及土改积极分子会,整顿和壮大原有的农会组织,建立各乡、村的妇联、青代会、民兵组织等。
  第二,“三榜”定案,划定各类阶级成分。经过宣传政策和发动群众,在提高广大农民阶级觉悟的基础上,各工作组从社会调查入手,掌握各家各戶的土地和生产资料。按照先贫雇农,后中农,再富农,最后定地主的工作步骤。采取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和张榜公布的“三榜”定案过程,划定阶级成分。每结束一个阶段,工作组就及时汇总。认真检查划分是否准确,群众是否满意,继而安排下一步工作。由于惩治了一些顽固对抗土改的地主分子,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使各阶层都程度不同地理解掌握党的土改政策。因此,群众自报成分很积极,也较为准确,加上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在较短的时间内就结束了划定阶级成分。
  第三,征收、没收财产,分配胜利果实。在土改积极分子的带动下,许多农民表示不受贿,并严密监视地主非法转移财物。各行政村都成立了征收、没收、分配委员会,下设登记、搬运、检查、没收4个组。并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区别对待”的方针,先让地主写出自家土地及财产清单,经核实后按清单予以征收和没收。工作组深入各个阶层进行了解,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没收、征收的具体原则和方法,并对每户征、没对象的保留与照顾部分,都确定具体方案。然后按先土地,后耕牛、农具、房屋和粮食的顺序进行处理。在各村农会的监督和协助下,逐一开展征收、没收工作。
  在分配果实中,工作组和乡农会提倡,农民应“互让、互谅分配要合理、方法要民主”的原则,既注意先满足贫雇农的需要,又适当照顾中农的利益。基本上按人口分配,但又不搞绝对平均主义。分配土地,一般以村为单位,全乡只作必要的调剂。分配方法是:坚持照顾原耕,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缺什么补什么,不缺不补,注意照顾烈军属。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合理,使各户满意。给地主分配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让其在劳动中自食其力,改造自新。对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分配,在工作组和农会的领导下,经过群众的协商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研究分配,确定方案,然后贯彻执行。
  在试点工作中,还特别注意在民族杂居区贯彻执行党的“区别对待”和“放宽”的政策,给少数民族地主分子所留的土地不仅多于汉族地主,而且还给清真寺的阿訇也分了土地和财产,贏得伊斯兰教宗教人士的拥护。全面展开土改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
  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临潭、西固(舟曲)及卓尼西泥沟的土改全面展开。各地均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配备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工作。民族地区的土改方针为:“从民族团结出发,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并在封建斗争和发展生产中,更进一步地加强和巩固各民族间及本民族内部的团结"。根据中央的有关土改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只在汉、回两个民族中进行土改,对藏族一律不实行。在民族交叉地区,一是对伊斯兰教寺院的土地一般不动。如教方自愿拿出一部分土地,也可以接受。如当地土地奇缺,群众有强烈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报经县委批准后,方能接收分配。二是对于藏族喇嘛教寺院的土地一律不动。三是对境内杨土司实行“兵马田地”的藏族农户,不论其属地,均不进行土改,也不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反霸斗争。此外,对系其它县管辖的极少数藏族农户,可以实行土改。四是对参加土改的极少数藏族农户,有确系达到地主成分条件者,不划定其地主成分,先采取协商的办法,动员其自愿拿出部分土地、粮食和耕畜,分配给其他贫苦农民。对其房产一般不动。
  土改全面铺开后,3个县的土改委,针对这些地方虽然汉族占多数,但却具有民族杂居的特点,除坚决执行中央制定的一系列土改方针、政策外,还实行不同于内地的3条“土政策”:一是发动群众,充分揭露恶霸地主和不法地主的罪行,没收其财产。采取以“本民族为主,其他民族支援”的办法进行。二是对地主,以观现实表现为主,参照其剥削量和罪恶的大小,予以区别对待。允许他们对剥削量计算有出入的部分进行申辩,并吸收他们参加民族人士土改参观团,在县内外进行观摩学习;对一些开明地主,同样采取协商的办法,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照顾性地留给其较好的土地和农具,然后再进行没收。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以他们的罪恶事实为依据,先划定成分,然后将其土地及财产全部没收,最后根据广大群众的意见分给其适当的土地、耕畜和生活资料。做到争取多数, 打击少数。三是对富农出租的土地,一般坚持保留不动的原则;对半地主式的富农,则按照有关土改规定办理,并召开会议,向他们讲明党和政府关于“保护富农经济”的政策,不进行征收和没收。对每户原有的土地不动,只要求他们安心生产,支持农民土改,不与地主勾结。
  在整个土改中,除全面推广试点乡的经验、方法和步骤外,还组织土改参观团,赴县内外考察学习,取得经验,指导本地。经过“三榜”定案后,临潭、西固、西泥沟共划定地主281户,富农299户,中农5626户,贫农5124户,雇农2166户,其他(即小土地出租、工商业者、宗教职业者和自由职业者)2210户。临潭、西固两县共征收、没收土地约5334公顷,房屋6186间,庄基地19.6公顷,粮食67万公斤,牲畜2139头,农具24,300余件,棉花1700多公斤,衣物2999件,其他生产和生活资料20,335件。在党的“团结互助、照顾烈军属、支援民族地区”的政策指导下,各工作组本着“照顾原耕,抽多补缺”的原则,进行土改果实的合理分配。当时,临潭、西固两县分得土地的贫雇农占60%以上,户均约0.88公顷;中农有40%的人分得了土地,户均0.5公顷;其他阶层等也相应分得了一些土地。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大变革中,受党的政策感召,卓尼土司杨复兴主动捐献在临潭境内的“兵马田地”,并动员在临潭居住、确系达到地主成分条件的藏族群众,自愿献出土地333.5公顷。临潭西道堂也主动献出土地113公顷,耕牛150头,牛车50辆和部分粮食及白洋2万枚,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土改运动的深入进行。在对敌斗争阶段,两县控诉和斗争了少数地主分子。对于负有血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恶霸地主给予惩处。对于教派头目,则严格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执行“团结、利用、改造”的方针,采取不诉苦,不斗争的办法。通过说服群众,放宽政策,劝其立功赎罪和安排职务的办法,争取团结民族中上层人士,扩大了统一战线。由于临潭、西固两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但团结争取了民族宗教界人士,而且赢得了全县各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土改后期,通过组织整顿,各县建立健全了各级群众组织。成立读报组205个,学习小组299个,参加学习人数达万人以上;开办夜校415个,参加人数16,000人;发展民兵2513人,农会会员37,721人。各乡村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青年团和妇女组织。同时还普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吸收了一批农村党员。
  嗣后,为巩固土改成果,确定地权,各地认真检查处理土改遗留问题。临潭、西固和西泥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土改进行复查,给所有农民颁发了《土地证》。经过这次土改,彻底摧毁了全州农业区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把广大农民从封建地主阶级的长期剥削下解放出来,使农村土地所有制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尔后在土改积极分子的带领下,成立了600多个变工队、互助组,出现了有史以来甘南农业公有制的最早合作雏形,从而也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当年,经过土改的临潭、西固和西尼沟,三地的农业生产获得了好收成。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甘南历史记录了甘南新民主主义时期党在甘南的活动,社会主义过度的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甘南党史人物等等的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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