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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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舟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20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建土地制度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页码: 129-130
摘要: 土改以前,因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束缚着农业社会生产力,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地主和封建主(土司)的手里。藏、汉地区农民原多属于“屯田户”,他们每年向地主或封建主纳粮高达产量的40%以上。耕种“屯田”的农民无法纳粮时,便将土地转让他人耕种,而不能出卖。全县共有农耕土地159432亩,1950年农户总数为12642户,其中无土地的有897户,3294人,占总人数的5.2%。地主人均占有土地21.7亩,占总土地的32.33%。而贫农人均占有土地2.1亩,占总土地的30.27%,雇农人均占有土地0.4亩,占总土地的1.08%。(
关键词: 封建土地制度 土地所有制

内容

土改以前,因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束缚着农业社会生产力,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地主和封建主(土司)的手里。藏、汉地区农民原多属于“屯田户”,他们每年向地主或封建主纳粮高达产量的40%以上。耕种“屯田”的农民无法纳粮时,便将土地转让他人耕种,而不能出卖。全县共有农耕土地159432亩,1950年农户总数为12642户,其中无土地的有897户,3294人,占总人数的5.2%。地主人均占有土地21.7亩,占总土地的32.33%。而贫农人均占有土地2.1亩,占总土地的30.27%,雇农人均占有土地0.4亩,占总土地的1.08%。(附表)
  土地私有制的存在,使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又凭藉经济与政治实力,大肆兼并土地,使更多的农民丧失越来越多的土地,靠出卖劳动力或租种地主少量土地为生,遭受地主的剥削与压迫。其剥削形式有高额收租,高利贷,雇工劳役不付酬等,名目繁多。整个农村长期处于极端落后、贫穷的状态,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
  藏族地区,少数封建主(土司)拥有大量土地,藏族地区的农民带有奴隶性质,以庄园人身经济依附封建主,封建主则给以少量实物、货币或让其劳役,收地租残酷剥削奴隶。
  西固县土改前后农村各阶级占有土地变化对比表

知识出处

舟曲县志

《舟曲县志》

出版者: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舟曲县历史悠久,古文化遗存丰富多彩。几千年来,繁衍生息在白龙江、拱坝河及博峪河沿岸三千平方公里土地上的劳动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的迁徙、融 和,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形成勤劳、诚笃、勇敢、淳朴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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