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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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90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工资
分类号: F244
页数: 5
页码: 581—585
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工作人员从1951年起实行以当地物价(粮、布、油、盐、煤)为根据的包干形式的供给制工资。1952年3月提高了供给标准,并划为十等二十四级,后改为十等二十九级。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的命令颁布后,将供给制改为工资制。由以前以实物计算的“工资分”改为以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价格补贴的现行工资制度。1985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等级工资改为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4部分组成的结构工资制。
关键词: 政治 劳动人事 劳动工资

内容

一、工资
  (一)工资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工作人员从1951年起实行以当地物价(粮、布、油、盐、煤)为根据的包干形式的供给制工资。1952年3月提高了供给标准,并划为十等二十四级,后改为十等二十九级。
  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的命令颁布后,将供给制改为工资制。由以前以实物计算的“工资分”改为以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价格补贴的现行工资制度。
  1985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等级工资改为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4部分组成的结构工资制。
  (二)工资调整
  1956年依照国家劳动工资政策,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增加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和地区津贴,原上、下迭卓尼辖区内生活补贴定为31%,地区津贴为10%,合计补贴41%。1958年9月由省下调为33.35%。1960年11月甘劳工字第0518号“关于调整地区生活费津贴的通知”,将生活费补贴和地区津贴合二为一,并下调为27%。
  至1962年建县初,本县执行国家机关工资标准的职工有254人,执行企事业工资标准的有192人。
  1963年9月,甘劳新字第774号文件和国务院劳字558号通知,将本县地区生活费补贴上调为32%,即现行标准。是年,又对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第一次进行工资调整,全县晋级人数为528人,其中干部296人,升级面为55%,每人每月平均增资10元,月增资金额为0.3万元;工人232人,升级面为40%。
  1971年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中,工资偏低的职工普遍进行了调整,晋升面为40%,级差在5元以下的按5元增资。相继又对部分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工资,晋升面为2.5%。
  1977年给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包括相似级)82人,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包括相似级)161人,以及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383名,共计626名职工晋升了工资。晋级增资面为67.2%, 人均月增资10元,全县月增资金额0.5万元。
  1981年5月,对中小学教职工、医务人员和保育工作者,在现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的办法调整了工资。
  1982年给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普升一级工资,有的升两级。1983年对企业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1984年对企业中经考核合格的二级工晋升为三级工,三级工晋升为四级工。
  1985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岗位)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人数为1398人,升级面为100%,人均月增资13.3元,全县月增资金额1.9万元。1987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低工资人员调整了工资,调级面为20%,人均月增资10.5元,增资金额0.33万元。
  1988年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偏低的人员,进行了调整。1989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普调,晋升面为100%,普调人数为1534人。人均月增资10.5元,全县月增资金额为1.61万元。1990年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突出的人员,又进行了工资调整,晋级人数为408人,升级面为35%,人均月增资10.5元,全县月增资金额0.3万元。附:迭部县历次调资情况表(表5)、迭部县历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表:(表6、7)
  表5迭部县历次调整工资情况表
  表6迭部县几个年份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注:1971年以前无资料。金融界自88年划归州管理。
  表7迭部县历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单位:万元
  (三)补贴
  发给职工的各类补贴曾先后数次调整,至1990年,在职职工享受的各类补贴共8项,其中:高寒缺氧补贴每人每月16元,物价补贴10元,副食补贴4元,知识分子地区补贴和20年以上老职工补贴20元(两项内只享受其中一项),取暖补贴(每年5个月)6元,书报费5元,洗理费4元。
  退职职工除享受以上补贴外,按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为依据,易地安置的一次性发建房补贴1500元,在县内安家者一次性发800元〜1000元;一次性发高寒补贴每年80元。离休干部还享受15元的交通费。
  二、奖金
  1978年后,国家逐渐恢复并实行对企业的奖励制度。1984年起,各企业奖金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自行决定,分别采取记分发奖、浮动工资、计件超额奖等形式。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1978年起实行一次性年终奖。至1982年全县享受奖金的人数为425人,年奖金额2.7万元。1985年根据国务院、劳动人事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奖励“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的精神,实行考勤奖,每人每月21元。1988年考勤奖增加到33元。1990年,全县共发放奖金54.1万元,其中行政机关15.3万元,事业单位19.7万元,企业19.1万元。
  三、劳动保险
  1986年成立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开始对国营企业单位的职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施行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止1990年底,全县参加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的单位共58个,其中国营企业单位35个,参加保险的人数6230人;行政事业单位23个,参保人数99人。离退休人员中参保人数508人。1990年底。结余退休养老金154万多元,结余待业保险金26.8万多元。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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