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劳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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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9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劳动人事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19
页码: 568—585
摘要: 本章节主要讲述了迭部县的劳动人事工作,介绍了迭部县的人事机构沿革、人事管理和劳动就业等内容。
关键词: 迭部县志 政治 劳动人事

内容

第一节机构沿革
  解放初期,国家人事工作由民政部管理。迭部地区人事工作即由卓尼县民政部门管理。1962年建县后,县政府设立民政科,主管全县民政、人事、劳动工资等项业务。行政干部和教师、卫生技术人员则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文卫科管理。“文革”期间,干部和工人分别由县革委会政治部干部组和生产指挥部民卫组管理。1980年后,国家成立劳动人事部,将民政工作与人事工作.分开管理。本县遂于1981年4月22日在县人民政府增设劳动人事局。至此,除科以上干部的调配由组织部管理外,其余干部工人的人事管理、职工工资、副利、奖金、退职退休、劳动就业等项业务均由劳动人事局主管。1990年劳动人事局配局长、副局长各1人,有干部7人。
  第二节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是劳动人事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招工、招干、技校招生、自然减员补充、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职工的分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考核和临时工、合同工的管理及聘用等项业务。
  —、干部吸收录用
  1962年建县后,随行政区划的变更,舟曲、临潭两县将原在下迭区和上迭区的工作人员,全部移交给迭部县。省、州还派进一批骨干到迭部工作补充了新建县的干部队伍。州、县组织人事部门,还有计划地分期把当地少数民族中的积极分子培养吸收为干部,逐步壮大了干部队伍。
  1963年根据州下达的招干指标,在当地少数民族公社、大队不脱产干部中,吸收了29名脱产干部,分配在县级各单位工作。1965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抽调了一批农村骨干,通过在县党校文化班补习后,参加了教育运动,从中选调了部分人员,作为公社工分加补贴的半脱产干部。并从其中吸收脱产干部20名,充实了公社级干部力量。同年,又将13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干部。到1965年底,全县干部总数为30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60人,占干部总数的19.7%。
  1975年〜1979年间,在当地少数民族不脱产干部中,共吸收61名脱产干部,全部分配到基层工作。同期,又在知识青年中吸收8名干部,其中4名为计划生育专干。其间,招干都是从不脱产干部、工人或农村优秀青年中吸收。
  1980年以后,一般不再直接从文化较低的工人、农民中吸收干部。招干中实行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并进行文化考试。1980年〜1985年中,从回乡、待业青年中共考核录用各级各类干部62名,其中公社干部24名,政法干部15名,银行、税务等系统23名。银行、财税、公安和工商行政等系统的招干,是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表现好的待业青年和本单位在职工人中选拔录用。
  在此其间,还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以工代干”人员,进行了整顿,并将其中113名转为国家干部。到1985年底,全县有各类干部1153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94人,占干部总数的51.5%。
  1986年后,以合同制形式招聘乡镇干部,1987年〜1990年,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中,通过考核,招聘录用合同制乡(镇)干部63名。其中农财员13人,行政人员17,乡(镇)文秘、团干、妇干等33人。1988年,“以工代干"转干25名。到1990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干部125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685人,占干部总数的54.6%。
  二、干部状况
  1962年建县初,全县有各类干部233人。干部队伍中除一部分师范和卫生学校毕业分配的教师、医务人员外,行政干部多系工农出身或从农村吸收的积极分子,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很低。此后,由于大中专毕业生的逐年分配和分批吸收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等原因,干部逐年增多,到1965年,增至30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60人。1975年增至为717人。1980年以后,又因毕业分配、社会招干、落实干部政策,引进科技人才,“以工代干”转干等,干部数量增加较快.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也得到较快的增长。到1985年,全县干部增至1153人,其中藏族干部594人。随着干部数量的增加,干部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建县初,干部队伍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干部总数的22.8%,初中以下的占77.2%;年龄普遍较轻,大都在25岁〜35岁左右。七十年代后,由于干部队伍在职离职学习培训,以及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分配,干部队伍文化素质逐步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视了对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各行业普遍抓了在职干部的专业培训。在干部招录中,1980年后又不再直接从文化程度低的工人、农民中招干,而在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回乡、城镇待业青年中,通过文化考核进行录用。从此,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85年全县干部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达到67%,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3%。到1990年,已没有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逐渐趋于合理。
  附:迭部县几个年份干部基本情况分析表(表1)和历年行政干部基本情况表(表2)
  三、复转军人安置
  建县前就有为数不多的复转军人被分配到迭部区、乡工作。1962年建县时,全县共有复转军人54人。1963至1964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选调转业干部到商业部门服务的精神,转业干部多被安排到财贸系统担任领导职务。1965年接收复转军人5人,其中转业军人1人。此后,在接收安置复转军人工作中主要按照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加强农业和其它各类战线的要求,大都分配在各乡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到1975年,共接收安置复转军人86人。1980年•根据中央指示对1969年〜1975年作复员安置的军队干部,改办转业手续分配工作,恢复其干部身份和工资级别。至1990年底,全县共接收安置复转军人145人,其中转业干部16人。
  四、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962年建县初,全县仅有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10人。至1965年,全县表1迭部县几个年份干部基本情况表表2迭部县历年行政干部基本情况表续表
  注:从1982年起:行业分布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统计。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增至65人,其中大专24人,中专39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数明显减少。1980年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逐年增多。尤其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中的大、中专毕业生比例提高较快。1980年〜1990年,全县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828人,其中藏族408人,占总数的49%;大专毕业生202人,中专毕业生626人。
  毕业生分配去向,不同时期,各有侧重。六十年代初,强调知识分子在生产第一线锻炼,毕业生大部分分配到工厂、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文革”期间,很多大中专毕业生被分配到基层锻炼,“接受再教育”。而且改行的较多。1980年后,毕业生分配强调专业对口,学用一致,面向基层。除选留少数充实行政机关外,多数分配到基层工作。1985年后,毕业生分配破除体制界限,有的被分配到乡(镇)企业工作,保留全民制干部身份,工资待遇给予优惠。
  五、专业技术干部
  1981年成立“迭部县评定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职称委员会”,由1名主任3名副主任和7名委员组成。在全县建筑工程、农、林、牧业、卫生、教育、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1987年,委员会改组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小组成员由县委、县政府、人事局及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同时,相应成立了文教、卫生、农林牧、水利、会计、统计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了职称评定的各个程序,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了职称评定工作。
  职称评定工作分为职称套改复查、职称考核评定、职称晋升3个方面。分级管理的办法是:高级职称由甘肃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州人民政府授予;中级职称由州职革领导小组批准,县人民政府授予;初级职称的助理级,由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授予;初级职称的员士级,由县职革小组批准,主管部门授予。
  1981年〜1984年,全县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28人,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136人,其中中级职称的6人,初级职称的130人。在开展职称评定工作的同时,为专业技术干部建立了科技档案,记载科技成果和业务实绩,科技档案由人事局管理。1990年全县共评定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有666人,其中副高4人,中级69人,助理级167人,员士级426人。总数中少数民族496人,占80.3%。
  附:1990年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情况表
  六、离、退休干部管理
  1980年开始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实行离职休养制度。到1985年底,全县共办理干部离休12人,其中享受县级生活待遇的有10人。离休后,实行基本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优的原则,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初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1987年4月县老干局成立后,由老干局和所在单位协同管理。还为老干部增设了学习、娱乐活动场所,并在物资供应、就医等方面采取了照顾措施。至1990年底,全县共办理离休手续的老干部21人。其中企业单位3人,事业单位4人,党政机关14人。
  1955年,按照国务院规定,国家开始办理干部退休手续。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规定》后,干部退休作为一项正常工作进行。从1978年到1990年底,全县共办理干部退休202人。其中企业单位27人,事业单位110人,党政机关65人。
  七、精简安置
  1962年建县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继续减少城镇人口、精简职工、彻底实行“精兵简政"的指示精神,于同年4月28日开始进行职工精简工作。到8月止,全县共精简职工102人,其中干部69人,工人33人。这些职工大都是从农村参加工作的,部分是1958年前后被安置来迭的支边青年。精减后,由县公安、粮食、民政3个部门组成回乡人员办理手续联合办公室,为81名精减职工办理了回原籍迁移手续。在精减职工的同时,还压缩城镇人口和农村中吃商品粮的职工家属71人。
  1981年成立了落实政策办公室。在落实冤、假、错案的同时,对1962年精简下放人员的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并从当年起,对精简回家的职工每月发给15元的生活补助。表3迭部县1990年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系列分布情况
  第三节劳动就业
  一、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1968年成立了县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安置办公室,负责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安置和管理。1972年7月23日,又成立了迭部县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和安置城镇待业青年的劳动就业。1978年,劳动服务公司在县手联社对面修建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一楼设办公室,楼上办门市部,共办有3个百货门市部、1个工程队,有职工15人,全部固定资产13万元,年营业额0.15万元。1981年4月,知青办并入劳动服务公司。到1989的,由于经营不景气,停办3个门市部。此后,劳动服务公司改称劳动就业局,与县劳动保险局合署办公。
  二、待业安置
  由于“文革”期间就业门路严重阻塞,至1978年前,知识青年和城镇待业青年就业机会很少。1978年后,除国家正常招工招干外,人事和劳动就业部门还结合本县实行,拓宽就业门路,解决待业安置。主要有:安排临时工,补充乡(社)广播员、乡邮员、民办教师缺员,参加就业培训,自修升学,自谋职业等安置形式。有的还按照有关规定,在干部、职工退休时实行子女顶替。
  1979年后,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通过全民、集体企业单位招工、招干和补员外,劳动服务公司和乡镇企业还安置、扶持待业人员开办个体工商业,又加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参军等途径,先后共安置待业人员572人,安置率为93%。随着本县城镇人口的增加,高、初中毕业生相应增多,给安置工作增大了难度。到1990年底,全县尚有城镇待业青年556人,其中男254人,女301人。
  三、知识青年安置
  1968年〜1979年间,全县共接收和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478名,其中男289人,女189人;本县的395人,合作的22人,兰州的61人。到1979年10月,停止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从1972年起,通过企业招工,大、中专院校招生,应征入伍,转干等途径,逐步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到1984年,全县400多名知识青年基本安置完毕。
  四、招工
  1962年建县初,随行政区域划入本县接管的工人有77名,(不包括省农垦局办的国营农场职工)。大多是各粮站、商店、乡政府等单位的临时工。县级各单位相继成立后,用工需求增加,开始面向社会招收工人o1963年将32名临时工转为正式工人,分配为机关公勤人员。1965年全县共招收工人89人,其中党政机关20人,企事业单位69人。到1967年底,全县有工人200人。1969年后,由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招工对象发生了变化,主要在插队知青和留城待业青年中招收。1975年在各公社招收亦工亦农工人12人,分配在县城各企业单位。1968年〜1979年间,全县共招收各类工人325人,其中藏族76人,占总数的23.4%。
  1980年后,招工对象大部分限定在城镇待业青年中。1980年底,全县有工人525人,其中藏族工人108人,占总人数的20.5%,此后针对本县少数民族工人数量少,农村回乡青年没有招工机会等问题,对现行的招工范围进行了必要的改革,增加了农村招工名额。
  1982年后,新招工人均改为合同制形式。在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待业青年和少数农村回乡青年中,通过考核录用。当年,招收合同制工人50名,分配在县属企业。
  1985年,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各行业用工需求量增加,招工数量亦明显增多。当年,供销社招收合同工9名。1986年,县木材加工厂、新建罐头厂招收合同工40名。1987年县属各企业共招收合同工45名。1989年县文工队招收劳动合同制演员15名,其他企业招收合同工30名。1990年招收合同制工人63名。到1990年底,全县有各类工人1207人,其中固定工303人,合同制工人265人,临时工639人。
  附:迭部县历年年末职工人数表。(表4)表4迭部县1962年〜1990年职工人数统计表单位:人五、用工形式
  从50年代开始,人民政府对城镇劳动力就实行统筹安排就业,统一招工,统一分配。基本实行单一的固定工制,辅之以临时工、轮换工、亦工亦农等形式。1978年底,全县有临时工110人,其中计划内50人,计划外60人,亦工亦农36人。
  1979年后,逐步实行公开招考,按计划择优录用。1982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劳动部门核定招工指标,企业和应招者签订劳动合同。除复员、退伍军人、技校毕业生安排为固定工外,其余招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至1990年前,全县职工队伍,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类;用工形式主要有:全民、集体所有制固定工,全民集体所有制合同工,计划内、计划外临时工和轮换工等形式。
  全民所有制工人:从建县初始有全民所有制工人,至1978年底,有全民所有制工人442人。1985年起,县供销社划为集体所有制后,全民所有制工人相对减少。至1990年,县属全民所有制工人有1200多人。
  集体所有制工人:县属集体企业在70年代前只有县手工业联社一家,1975年,全县有集体所有制工人52人。1980年以后,城镇集体企业得到发展,1985年,县供销社改国营为集体企业后,集体职工增至182人。到1990年,有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317人,其中女119人;合同制集体工92人。
  第四节劳动工资
  一、工资
  (一)工资制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工作人员从1951年起实行以当地物价(粮、布、油、盐、煤)为根据的包干形式的供给制工资。1952年3月提高了供给标准,并划为十等二十四级,后改为十等二十九级。
  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的命令颁布后,将供给制改为工资制。由以前以实物计算的“工资分”改为以货币工资标准加实物价格补贴的现行工资制度。
  1985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等级工资改为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4部分组成的结构工资制。
  (二)工资调整
  1956年依照国家劳动工资政策,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增加一定比例的生活补贴和地区津贴,原上、下迭卓尼辖区内生活补贴定为31%,地区津贴为10%,合计补贴41%。1958年9月由省下调为33.35%。1960年11月甘劳工字第0518号“关于调整地区生活费津贴的通知”,将生活费补贴和地区津贴合二为一,并下调为27%。
  至1962年建县初,本县执行国家机关工资标准的职工有254人,执行企事业工资标准的有192人。
  1963年9月,甘劳新字第774号文件和国务院劳字558号通知,将本县地区生活费补贴上调为32%,即现行标准。是年,又对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第一次进行工资调整,全县晋级人数为528人,其中干部296人,升级面为55%,每人每月平均增资10元,月增资金额为0.3万元;工人232人,升级面为40%。
  1971年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中,工资偏低的职工普遍进行了调整,晋升面为40%,级差在5元以下的按5元增资。相继又对部分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工资,晋升面为2.5%。
  1977年给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包括相似级)82人,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包括相似级)161人,以及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383名,共计626名职工晋升了工资。晋级增资面为67.2%, 人均月增资10元,全县月增资金额0.5万元。
  1981年5月,对中小学教职工、医务人员和保育工作者,在现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的办法调整了工资。
  1982年给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普升一级工资,有的升两级。1983年对企业职工进行了工资调整。1984年对企业中经考核合格的二级工晋升为三级工,三级工晋升为四级工。
  1985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岗位)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人数为1398人,升级面为100%,人均月增资13.3元,全县月增资金额1.9万元。1987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低工资人员调整了工资,调级面为20%,人均月增资10.5元,增资金额0.33万元。
  1988年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偏低的人员,进行了调整。1989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普调,晋升面为100%,普调人数为1534人。人均月增资10.5元,全县月增资金额为1.61万元。1990年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突出的人员,又进行了工资调整,晋级人数为408人,升级面为35%,人均月增资10.5元,全县月增资金额0.3万元。附:迭部县历次调资情况表(表5)、迭部县历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表:(表6、7)
  表5迭部县历次调整工资情况表
  表6迭部县几个年份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注:1971年以前无资料。金融界自88年划归州管理。
  表7迭部县历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单位:万元
  (三)补贴
  发给职工的各类补贴曾先后数次调整,至1990年,在职职工享受的各类补贴共8项,其中:高寒缺氧补贴每人每月16元,物价补贴10元,副食补贴4元,知识分子地区补贴和20年以上老职工补贴20元(两项内只享受其中一项),取暖补贴(每年5个月)6元,书报费5元,洗理费4元。
  退职职工除享受以上补贴外,按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为依据,易地安置的一次性发建房补贴1500元,在县内安家者一次性发800元〜1000元;一次性发高寒补贴每年80元。离休干部还享受15元的交通费。
  二、奖金
  1978年后,国家逐渐恢复并实行对企业的奖励制度。1984年起,各企业奖金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自行决定,分别采取记分发奖、浮动工资、计件超额奖等形式。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1978年起实行一次性年终奖。至1982年全县享受奖金的人数为425人,年奖金额2.7万元。1985年根据国务院、劳动人事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奖励“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的精神,实行考勤奖,每人每月21元。1988年考勤奖增加到33元。1990年,全县共发放奖金54.1万元,其中行政机关15.3万元,事业单位19.7万元,企业19.1万元。
  三、劳动保险
  1986年成立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开始对国营企业单位的职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施行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止1990年底,全县参加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的单位共58个,其中国营企业单位35个,参加保险的人数6230人;行政事业单位23个,参保人数99人。离退休人员中参保人数508人。1990年底。结余退休养老金154万多元,结余待业保险金26.8万多元。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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