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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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迭部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872
颗粒名称: 第十五章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2
页码: 465-476
摘要: 今迭部县城,原系一片荆棘丛生、野兔戏逐的荒草滩。建县后,于1963年破土拓建为迭部县政府及县级机关驻地。先后历经25年的建设,由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新建县的大力支持和经济建设上优厚政策的惠顾,又随着迭部林区资源的开发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迭部县城从零起步,如今已建成市场活跃、商贾云集、楼群栉比、服务设施基本齐全的一个初具规模的山区新城。
关键词: 迭部县 城乡建设

内容

第一节管理机构
  一、城建局
  1962年建县后的20多年中,本县城建工作由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兼管,未设专门机构。1986年1月正式成立迭部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城建局。下设房管所,局、所合署办公。1988年8月县政府下文改局名为迭部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大院内,城建局的主要业务范围为统管全县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项工作。1989年投资18万元,在东河滩与县供水公司合建成792平方米的三层单面砖混结构的办公楼,1990年迁入楼内办公。城建局配局长1人,副局长2人,有职工9人。
  二、土地管理局
  土地管理业务起初较单纯,只管基本建设用地征用和宅基地手续的审批,建县后一直由县计委兼管。1986年城乡建设管理局成立后交由城建局管理。1988年正式成立迭部县土地管理局,始设专管机构。土地局与城建局合署办公,城建局一名局长兼任土地管理局局长,配管理人员6人。土地管理局的主要业务包括全县城乡基本建设用地的征、拨,宅基地管理、土地监察、土地纠纷调解、查处违法占用土地等项业务。
  三、房屋管理所
  1986年前全县公房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县城建局成立后于当年(1986年)下设公房管理所,与城建局合署办公。1989年房管所单独分设。主要对县城党政机关的公房修建、维修、房租费进行管理。房管所配所长1人,副所长1人,1990年有职工6人。
  第二节城镇建设
  一、县城建设
  今迭部县城,原系一片荆棘丛生、野兔戏逐的荒草滩。建县后,于1963年破土拓建为迭部县政府及县级机关驻地。先后历经25年的建设,由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新建县的大力支持和经济建设上优厚政策的惠顾,又随着迭部林区资源的开发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迭部县城从零起步,如今已建成市场活跃、商贾云集、楼群栉比、服务设施基本齐全的一个初具规模的山区新城。1990年,城区共建有省、州、县属党、政、军、企、事业单位120多个,国营七九二矿机关和迭部林业局益哇林场也建在城区内。有常住人口5600多人;城区占地面积218公顷,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40余幢二至六层楼房拔地而起,已成为名符其实地迭部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贸易和交通的中心。
  (一)规划县城建设初无规划。新建单位和私人住宅建设,在不妨碍交通、不挤占原有机关单位的情况下,由基建单位与县计委临时协商,择地而建,无章可循;私房修建较为混乱。1985年3月至1986年,县计委特邀中国市政设计院派7名技术人员协同县规划办公室,完成了 “迭部县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对县城各类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给水排水防洪、供热、电力电讯、绿化系统、近期修建等,逐项绘制了规划图。该规划经1986年11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甘肃省建设委员会审査于1990年元月4日批准生效,据以实施。从此,,县城基本建设均依据规划而定。
  (二)街道县城主要街道有兴迭路、北街、电尕路、西河滩路、水厂路共5条,长6798米;七九二矿福利区内有长征路、改革路、创新路3条长800米。8条共长7.6公里,兴迭路最长,为4000米。其中兴迭路、长征路、改革路、创新路已于1973年相继铺成沥青路面。城区共有50米以上的小巷20余条。街道旁先后建有公共厕所9处,其中兴迭街5处,1990年城建局共雇用临时街道清洁工11人,月薪60元。清扫路面3000平方米,划定6个垃圾堆放点,配有拉运汽车一辆,年均拉运垃圾160吨,粪便120吨。1992年开始拓宽兴迭路1780米,路面宽22米,修建边沟3560米,埋设排污管道1440米,共投资148万元。
  迭部县城区街道简况
  兴迭路西段哇坝河上1971年建成高4.32米,宽7米,长31.6米,1孔净跨20米的永久型水泥桥一座。
  (三)照明县城初建时均用煤油灯照明。1968年10月,在城南白龙江对岸建成36千瓦小型发电站1座,始向县城供电照明。随着城区发展和人口增多,供电严重不足,1972后改建为50千瓦发电机,1976年新建装机容量为2X500千瓦的水轮机发电站,供电不足问题得到缓解。城区内七九二矿福利区、迭部林业局一场、县银行、邮电局等单位由七九二矿电站供电;其余均由县办亚古电站供电。兴迭街北装有单面路灯46盏,其中250W水银灯18盏,160W水银灯28盏,七九二矿福利区3条街亦装有路灯。其余各街未装路灯。1993年兴迭街拓宽后,更换250W路灯29盏。
  (四)供水、排水县城最初均用泉水或白龙江、哇巴河水。1981年12月七九二矿建成供水工程,1983年12月与县计委签订了向县属单位供水协议书,至1984年安装0150毫米的主管道1680米,始向县属单位供给自来水,但供水不足。为解决县城供水问题,从1986年4月开始筹建至1987年10月建成日供水量为2500吨的县办供水工程。输水管网总长12.09公里。总投资174.96万元,1987年11月1日正式通水。1988年成立供排水公司,隶属于城建局,有职工8人。县城排水渠道,最早于1973年在兴迭街北沿修成西起县手联社东至综合商店门口的第一段排水道。1981年6月续修由百货商店门口止公路段门口,并制做部分水泥渠道盖板。此后、多次复修、加长、制做盖板,使兴迭街北沿混凝土结构排水道伸展到县城东头,由文工队门口再向东南排入白龙江。1982年4月,在电尕路修成长400米,宽0.3米〜0.5米的排水渠,并制做水泥盖板。1988年修通北大街,并同时修成两面排水道。但由于北街靠山,路面较陡,防洪问题未能解决。
  (五)绿化1965年县政府驻地迁入今址后,陆续在街旁和院内栽种当地杨、柳等树种,因管理不善成活率较低。1975年又一次组织机关职工开展“四旁”植树热潮,从此,县级各单位都分别在街道两旁和机关院内相继栽种了加拿大杨、松树、苹果、梨等树种。此后逐年补缺。1986年和1987年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分两期在兴迭街两旁制做了钢管护树围栏1422米。除“四旁”,植树外,还将县城北山定为重点绿化区,按单位划分责任区,在城建等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县级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开始逐年在划分区域内栽种柏、杨等耐旱树种,并接通水源浇灌。为加强管理,在北山绿化区雇专人承包护理,1987年又打围墙1345米,刺围墙1800米。1983年〜1990年累计植树30.85万株,成活率在80%左右。
  1983年〜1990年植树棵数统计
  (六)主要建筑
  因迭部县城是建县后才开始在荒滩上拓建的新城,城区起初既无村塞混杂,更无城镇居民。县级机关所有建筑均为各党、政、军、企、事业单位的公房,且多为土木结构平房,砖木结构极少。1975年为筹备甘川两省岷山地区护林联防会而新建了县城第一座砖混结构的二部旅社两层楼。1980年以来,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随着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的发展,县城建设日新月异。10多年内,县政府双面四层办公楼,文化馆四周廊檐双面三层楼,政法双面四层楼,服务公司四层戴帽双面楼,林业公司四层戴帽双面楼,乡镇企业管理局四层戴帽单面楼,计划生育服务站五层戴帽单面楼,广播局四层单面楼,县一中三层单面楼,藏中三层单面楼,盖哇林场四层双面楼,工商银行四层单面楼,建设银行三层戴帽单面楼,人民银行三层楼,农行三层单面楼,人大政协四层双面办公楼,税务局三层单面楼,农牧局四层双面楼,畜医中心三层双面楼,党职校三层单面楼,保险公司三层楼,木器加工厂两层楼,妇幼保健站三层单面楼,县医院双面二层工字楼,粮食楼,邮电四层单面楼,工贸商场四层丁字楼,财政五层楼,水电局四层单面楼,新华书店三层单面楼,防疫站四层楼以及数幢职工住宅楼,还有七九二矿机关十余座楼,共计40余幢各具特色、风格别致的二至六层砖混楼拔地而起。使年青的迭部县城顿增风采。平房建筑结构亦改土木为砖木。1982年后,县城部分干部职工及个体户开始修建私房。城区东北部已建成一片占地面积121725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多为砖木结构的瓦顶平房,围有小院;少数户盖成两层瓦顶或平顶楼。据城建局统计共建有私房541户,建筑面积64902平方米。
  (七)城市贸易城区国营商业主要有县商业局、供销社所辖民族贸易公司、糖烟酒公司、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公司、农副公司、药材公司、农机公司、供销社,以及国营七九二矿、迭部林业局一场等单位开办的日杂百货、服装、五金交电、糖烟酒、食品、中西药等销售和收购门市部等,商业机构168个,其中,全民所有制46家,集体所有制12家,个体有证商业110户;按行业分:饮食业63家,服务业105家。从1985年开始,每年10月1日〜5日为县城物资交流会,已成定例。其规模逐年扩大。
  二、集镇建设
  县境地处少数民族边远山区,人口稀少,且居住分散,相邻村寨之间一般相距数十里之遥。在旧社会又因边界、草山、部落、教派等方面的民间纠纷频繁,加之地区经济落后,区内很难形成集镇。所以建国前迭部全境没有集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迭部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随着地方区、乡、县人民政权的建立,文化教育、交通、贸易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内人民群众的商品观念和集镇交易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创造了集镇建设的条件。在建县后30年的建设中,沿白龙江一线的白云、旺藏、代古寺3处已初见小镇雏形。白云,系迭部林业局驻地,市政建设及配套设施已具集镇规模。旺藏、代古寺两处,已于1985年被县人民政府正式列入本县集镇建设的重点目标。并确定每年国庆前夕先后召开5天物资交流会,开辟集市贸易之路。两处已先后设有:公安派出所、法庭、工商管理所、营业所、税务所、财政所、邮电所等单位。代古寺建有汽车站。旺藏又是乡政府所在地,还建有迭部县第二中学、中心卫生院。二镇内供销社及其私营商店、旅馆、饭馆等已开设多处。近年来,由于一系列富民政策的实施,农村一部分先富起来的能人,已率先在镇区修建砖木结构的小“洋房”,办商店,开旅馆,给集镇建设增添了活力。
  第三节乡、村建设
  一、乡政府驻地建设
  解放前,境内土司衙门管辖的各旗下,总管就在本村家中施行管理权,别无其它办公设施。解放后,随着区、乡政权的设置,其办公驻地设施陆续建成,布局亦几度调整日趋合理。至1990年12个乡政府驻地中,达拉、尼傲、花园、腊子口、洛大5乡,乡政府与村寨连成一片;卡坝、旺藏、多儿、桑坝4乡,与寺院连片修建;电尕乡政府与县城连片;唯益哇、阿夏2乡政府驻地则与村塞相隔一定距离而单位成片修建。因境内山寨多建于山腰陡险处,使部分乡政府驻地无法与村寨连片。建县后多数乡政府办公用房都历经几次复修或重建。电尕、旺藏、腊子口、洛大、卡坝、桑坝、花园7个乡政府已改建为2层〜4层办公楼;其余各乡均为土木或砖木结构的瓦顶平房。乡政府驻地,一般都附设有中心小学、乡卫生院、商店、乡办厂、电影队、广播放大站、畜牧兽医站等县属和乡属单位。各乡均已修通地方道路,通汽车、通邮路、通电话;都建有自己的小型水力发电站,为驻地及部分山村供电。乡办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都能接收到中央广播电视台播放的第一、二套电视节目。
  二、农村住房建设
  迭部农村数百年来民房建筑有其独特的地方特色,主要有4个特点:其一,出于预防外来攻击、防洪水、防盗、日照时间长等原因,多数村庄就高据险而建,村址一般选在高山距河谷数百米或1千多米的半山缓坡上。因地势陡峻,村寨房基人工筑成多层梯形,村内人畜小道随处用木柱支架铺土筑成,纵横交错,险而不便。部分建在沿江河谷阶地的村庄,有的采取了特殊的防卫措施,在村庄周围打有高约3米〜4米、厚2米〜3米的围墙,根据地形分别在前、左、右开2米〜3个出入山门,恰似一座小城堡。其二,因境内木材资源丰富之故,木材成为盖房的唯一建筑材料。每座民房除四周用砂土打起围墙外,其余全为木质结构。梁、柱粗大,后柱多选用耐朽柏木或油松,上、下、四周全用木板装修。主屋顶部搭起两檐水防雨木架,前后流面都用斧子劈成的薄“榻板”(木瓦)叠压覆盖。一座住房实为一个大木盒。其三,布局安排上,住屋与畜棚连成一体。后部高出一米左右,且盖有防雨榻板的主房为家人住室;靠前低矮平顶盖土部分属畜棚。其四,下迭洛大、腊子、花园一带的民房,则另有一种建筑格调。因建筑材料中缺粘土多石、砂之故,因地采料,全用片状块石砌成围墙,使成片山寨显出一幅独特的石城风貌。院内分成上、下两阶,台阶上面修住房,窗户较大,木板装修面相应减少;畜圈盖在台阶下或外院。
  传统的建筑形式,在大部分农村至今仍无明显改变。它已暴露出采光不足、卫生条件差、布局不合理、浪费建材、不利于防火等显而易见的弱点。因易燃物遍布室内外,木榻板挨户连片,县内全村房屋和财物被化为灰烬的恶性火灾事故已多次发生。这种情况虽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但尚无彻底改造民房结构的有效办法和经济条件。
  近年来,农村新建住房已有部分改造和革新:一是住屋与畜棚分离,改善了卫生条件;二是窗户增大,改善了采光度;三是个别户用机瓦代替了木榻板;四是仍保留了传统的装修结构。县城近郊和旺藏、代古寺、洛大等乡镇驻地,少数富裕农户所盖新房,则一改旧习,参照外地城镇建房式样,盖成砖木结构的瓦房,有平房,也有两层小楼;土木结构的平顶房,亦有显著改进。
  第四节房地产管理
  县内原无房地产专门管理机构。有关建房基地、征用土地、公房管理等业务,建县后一直由县计委兼管。1986年城建局成立后,始由城建局管理。1988年,为能全面实施《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土地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专门管理全县房地产的职能部门。
  一、城镇建房、住房管理
  (一)宅基地管理
  县城规划区域内,无论建公房或私房,都必须事先向管理部门(计委、城建局)呈报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原则,提出修建地址、占地面积等具体意见上报县政府办公会议批准。已经批准的宅基地,若宅地主人或单位提出转让、兑换等要求时,仍需经主管部门讨论确定。已建公房、私房,房主若提出变卖时,无论新旧,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核准认可,并转办房地产转让手续。
  (二)公房管理
  1.修建。任何修建单位,都必须将其修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施工图纸、工程造价、修建合同等报经县计委审查核准,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及竣工后均需经由县计委、城建局、建设银行等有关部门按有关处理规定和合同进行检查验收。对施工不合格项目限期重修或予以罚款处理。
  2.分配。建县以来,县城公房的管理和分配,均由各单位自行管理。1986年成立房管所后,县政府决定将原来由县政府统建的职工住房移交给房管所管理。旧房易主,新建公房分配,均由房管所根据职工本人申请,参照其工龄、技术职称、职务、住房紧迫程度等条件权衡确定。各企、事业单位自建公房,仍由本单位自行管理。
  3.修缮。历年各单位公房维修,都由各单位向县计委、财政等主管部门申报维修计划,主管部门根据全县各维修申报单位的房屋破损程度、紧迫性而统筹确定,核准下拨修缮费,由单位负责维修事宜。房管所成立后,对其所管房屋视情逐年组织维修。1984年至1988年共投资修缮费135086元,维修房屋17920平方米。
  4.房租。建县以来,对居住公房者由本单位会计处征收房租费,一般每间月租金按0.6元计收;很多基层单位,办公兼住房者未收租金。房管所成立后房租费由房管所征收。所收房费专项储存,抵顶修缮。
  (三)拆迁安置补偿
  根据城建总体规划,因开修道路、拓宽街道、修建公共建筑等故,被确定拆迁的公房和有宅地审批手续的私房,由城建局根据其建筑结构、使用年限、建筑面积等情况,付给房主适当的搬迁补偿费,并负责安排和办理迁往新址的宅地审批手续;对其中私自占地修房而无宅地审批手续者,则责令无条件限期拆除。
  二、乡、村土地管理
  (一)宅地审批
  农村建造民房的宅基地,由乡政府统筹安排,并上报县计委审批。县城建局成立后,农民建房,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乡政府按照当地人均耕地指标,用地定额和村镇规划,确定用地数量,上报城建局审批。城建局又要报州土地管理局备案。(二)征用土地管理
  建县后征用土地(耕地或荒地),初由县计委主管。征地补偿标准,一般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按所征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补偿。以后随着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征用土地数量增加而土地紧缺的实际情况,补偿费标准有所增高,一般由基建单位和占有土地的乡村进行协商,然后报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范围 (县上5亩以下)审批认可。城建局成立后,征用土地手续按照甘肃省三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国家建设和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均按立项、申请选址、核定面积、签订协议、拨划土地、发放修建许可证等程序进行审批。1987年迭政字(87)38号文件对征用土地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为;园地、菜地、水浇地,按该地单产值的六倍补偿;旱地、宅基地按五倍补偿;轮歇地、弃耕地参照附近耕地作物产值的三倍补偿;林地、牧场、草场等地参照本地区作物每亩年产值的1倍〜3倍补偿;青苗补偿费按每亩一个耕种收获期的产值计算补偿。对违反征地规定的处罚亦作了5条规定。
  第五节环境保护
  一、环保机构
  本县环境保护工作原无专管机构,有关业务由县计委兼管。1986年成立迭部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后,环保工作始列人该局一项重要业务范围,由一名局长分管,配有环保专干1人。后又在城建局下增设了迭部县环境监理站。至此,县内环保机构基本健全。
  二、环境污染
  迭部本是一块林草繁茂、山青水秀、空气清新,生态环境十分优美的绿色宝地,自然净化能力强。只有少数山村饮用水缺碘或含氟量较高形成天然污染外,基本上没有别的污染源。从1969年省属企业对境内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进行开发以来,污染源逐年增大。又随着全县城乡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增加、机械设备的增多,对境内水源、空气和环境的污染程度日趋加重。主要表现:一是国营七九二矿采矿区和水冶厂的炉確、废弃物、污水、垃圾和矿物运输车辆对白龙江水源和附近空气均有放射性污染;二是森林资源的过量采伐,破坏了生态平衡,引起流域涵养水源和气候发生异常变化,减弱了自然净化能力,灾害性天气增多;三是地方和企业开办的纤维板厂、各类加工厂、化工厂、单位锅炉房等排放的废气、废渣、废水、污染着水源、空气和环境;布满城镇街面的饭馆、店铺倾倒的废水、垃圾污染街道;录像室的高音喇叭、汽车、拖拉机等发出的噪音污染县城。
  三、环保监测与污染治理
  1986年县计委对县城西侧哇坝沟口河水、城南白龙江水、水厂地下水,分别取样化验,对县城附近水资源污染程度始行监测。
  遵照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人民代表关于解决污染问题的提案要求,县城建局专题报请甘肃省环保所和甘南州环保监测站派技术人员来迭,于1986年7月26日〜8月1日在县城进行矿区污染检测,采集蔬菜、肉食、江水等样品带回化验鉴定后,以甘环函发(87)28号文答复:七九二矿生产对周围环境确有一定放射性影响,突出表现在水冶厂渡槽下、尾矿坝附近,其剂量率均在500微伦/小时左右。在县城、电获等其他大范围内影响很小,具体表现在原野、道路、建筑物中7剂量率,以及土壤、水中的铀踣3、社232、镭226、钾3等测定值均在国内报导的正常范围内。已受污染区域应监督生产单位限期解决。并由生产单位投资修建了河日滩污染区改水工程。1986年8月9日,县卫生防疫站亦对矿区附近放射物污染进行了一次检测。1986年9月22日一24日,甘肃省地矿局第三地质队对矿区周围环境氨浓度和气溶胶放射性X强度进行了实地采样检测。
  1987年以来,逐年投资修建了县城自来水供水工程,改换了饮用水源;并对县城排水道进行改造。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环境保护部门向各单位印发了《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环境保护法规和科学知识学习手册》,并采用“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重点宣传等办法,开展多层次的环境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县环境监测站成立后,对全县27个企事业单位、17家个体户和11台锅炉房排放“三废"建立了监测档案,及时掌握排污情况.并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超标收费制。对产生排污的新建项目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本县环保和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很多工作尚未开展,尤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缺少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知识出处

迭部县志

《迭部县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出版社

迭部县是甘肃省内一块富饶美丽的、熠熠生辉的绿色宝石,又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文化发祥地区之一。千百年来,勤劳质朴的藏族人民在这片沃土上,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与可歌可泣的发展历史。现代史上,迭部曾对中国革命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迭部时,当地进步群众和上层人士给予红军协助与接济,他们让道引路、开仓放粮,协助修复栈道、支持红军北上抗日,与红军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长征又在迭部留下了腊子口战役和中共中央俄界会议遗址等革命胜迹,如今成为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迭部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工、农、林、牧业生产及交通、水电、通讯、文教、卫生、商业、城乡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县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在30年的开发利用中,为国家建设提供了近千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创造了近40亿元的产值,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迭部悠久的历史和巨变的现实,应该荣载史册,誉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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