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殡葬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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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618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殡葬改革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703-704
摘要: 县内藏族的殡葬,一般沿用传统的天葬、火葬方式。天葬是俗人普遍采用的葬法,火葬则是普通僧人死后常采用的葬法。有时,个别活佛也采用火葬方式,但其程序远较普通僧人复杂。县内的汉族和回族,多采用土葬方式。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殡葬改革

内容

县内藏族的殡葬,一般沿用传统的天葬、火葬方式。天葬是俗人普遍采用的葬法,火葬则是普通僧人死后常采用的葬法。有时,个别活佛也采用火葬方式,但其程序远较普通僧人复杂。县内的汉族和回族,多采用土葬方式。
  1981年1月,合作火葬场投入使用。1982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在九甲来周村原夏河师范旧址建立县殡仪馆。翌年,由省民政厅拨发基建专款20万元,县财政拨款10万元开始筹建。1984年,县殡仪馆基建工程基本竣工,并安装了1台火化炉。根据省民政厅甘民发(83)150号通知,县殡仪馆属事业单位,归县民政局管理,经费由县财政按事业费开支,编制7~10人。县计划编制为8人,1984年调入6人,是年开支经费6025.12元。
  1985年,县殡仪馆竣工投入使用。县民政局向各乡镇发岀了通知,并在县城街道上张贴了布告,宣传倡导遗体火化。
  1986年,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以及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化的报告》和《甘肃省殡葬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并划分了火化区:唐尕昂以上15乡镇为合作火化区,以下8乡镇为夏河火化区。是年,县殡仪馆共火化了31具尸体。
  1988年,省民政厅下拨资金5万元,县财政拨款2万元,为县殡仪馆添置了1台国内最先进的82—B1型火化炉、1辆“金杯”牌客货两用汽车。
  通过广泛的宣传,由殡仪馆火化这种新兴的殡葬方式已逐步被人们所接受,要求火化的也逐年递增。1986年至1990年间,县殡仪馆共火化了309具尸体,其中藏族247具,占火化总数的80%。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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