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收容遣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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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夏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092002023000161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收容遣返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702-703
摘要: 夏河县地处甘、青、川交通要道,人口流动频繁,各地诸色流民时入境内。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收容救济、教育改造、介绍就业或遣回原籍等措施,使得社会流民日渐稀少,社会秩序也由此而日趋稳定。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收容遣返

内容

夏河县地处甘、青、川交通要道,人口流动频繁,各地诸色流民时入境内。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收容救济、教育改造、介绍就业或遣回原籍等措施,使得社会流民日渐稀少,社会秩序也由此而日趋稳定。
  1951年,县民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县内自流人员进行调査登记和遣送,先后共将39名自流人员遣送到临夏。遣送时,根据路程的远近,分发了炒面和现金,共计分发炒面140公斤,现金56万元(人民币旧币)。对有孕的妇女和老弱病残者,则雇了牲口,派专人送至当地人民政府。
  1956年,遣送到临夏教养院的有21人,遣送到岷县农场的有20人。
  1957年,依照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甘肃省劳动教养委员会通知精神,在县辖一、二区部分地方重点进行了收容遣返工作。全年共收容吸毒、贩毒、偷窃、卖淫、讨饭兼偷窃者19人;当年共遣送26人,其中遣至临夏教养院的有11人,遣至临夏县的有7人,遣回原籍者为8人。
  1959年,收容遣回和未收容而动员返回的流民共有327人,待遣回的有80人。市民政部门对盲流人员采取介绍临时工作等办法,使其自挣路费,返回原籍。
  1960年,大量盲流人员涌入市内。1961年,设立了合作收容所、拉卜楞收容所,共收容流民910人。到是年底,共计遣送了827人。
  1963年,专设了县收容所,配备3名干部,先后共收容了327人,收容总数比1962年减少了43.8%。鉴于零散收容难以管理,易于逃跑,便采取集中收容遣送的方法,随收容随审查随遣送,共计遣送281人,支出收容遣送费3512.12元,其中包括医疗费2030元。
  1964年,大批外地灾民流入了县内,分布在各地的无户口的“黑人黑户”和自流人员总数达1600余人,其中大部分集中于拉卜楞镇、合作镇。是年12月1日,县黑人黑户自流人员清理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以民政科和公安局为主,抽调了5名干部专事清理工作。当年共收容了128人。
  1965年,撤销县收容所,保留合作收容遣送站。是年共收容自流人员202人,遣送了163人,安置了39人。
  1966年,收容自流人员178人,遣送了111人,就地安置了38人,待处理59人,全年共支岀收容遣送费1138.21元。1976年,共收容自流人员231人。1977年,减为21人。
  1978年,重设县收容所。县民政局申请州局下拨基建款6万元,在县城修建了18间土木结构的瓦房,共计416平方米,占地3亩,配备职工3人。合作收容遣送站归合作镇管理。
  1984年,鉴于盲流人员逐年大幅减少,州民政局和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县收容所。零星盲流人员的遣送,由县民政局负责。1985年至1988年,每年遣送3~8人不等。
  1989年,合作收容遣送站共收容卖淫、赌博者55人次,1990年收容44人,遣回原籍11人。

知识出处

夏河县志

《夏河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夏河县志》客观地、全面地反映了历史进程。缅怀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夏河县的事情应办得好一点,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我们这一届政府,决心将夏河县的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在出版《夏河县志》,就是我们这种决心的一个前奏,让全县人民、干部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县情,向外界更好地宣传夏河。了解历史,把握现实,热爱夏河,建设夏河。历史上夏河县曾对周边地区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今天,她应发展得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成为甘南草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使她的光芒射向更远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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