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河镇政府、县工商局共同租赁宫河街宫河村旧宅还田土地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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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5302
事件名称: 宫河镇政府、县工商局共同租赁宫河街宫河村旧宅还田土地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12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7年12月30日

事件描述

12月30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宫河工商所租赁宫河街宫河村土地有关问题的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称:宫河镇政府、县工商局共同租赁宫河街宫河村旧宅还田土地31亩开辟农贸市场,租赁费每年每亩280元(宫河工商所承担200元,宫河镇政府承担80元),租期3年。

知识出处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

正宁县国土资源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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