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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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唯一号: 290732020220004066
事件名称: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文件路径: 2907/01/object/PDF/2907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4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9年
发生地点: 正宁县

事件描述

1979年,县域在坚持集体生产资料所有制,服从国家统一计划,由生产队集体领导的前提下,推行多种形式的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全县有260个生产队建立包山组713个,包山组较上年相比,队队增产;有78个生产队建立常年或季节性作业组169个;有118个生产队实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分配政策。有231个生产队给10731户社员划拨荒山荒坡造林种草地34715亩,户均3.2亩。湫头公社张村大队8个生产队就有38个包山组,固定123名劳力,配备大家畜115头,承包耕地3598亩。当年包山组组组超产,队队增收,社员多分,极大地调动起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粮食总产131608千克,超产23200千克。根据年初超产全奖的规定,在夏收预分和年终分配中,对所有包山组的超产部分全部予以兑现,崖腰生产队刘发本两口子包了1个山庄,完成定产2167千克任务,超产735千克,全家5口人,人均超产兑现147.5千克。 1980年7月21日,全县提出按3种类型推行生产责任制:第一,生产条件有显著改变,集体经济基础好,领导班子得力,群众生活有提高的生产队稳定不变,主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此类生产队共199个,占总队数29.6%,9730户,占总户数31.5%,占总农业人口的31.4%。第二,生产条件较优越,集体经济、农业生产搞得比较好,社员生活有改善的生产队,主要搞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或扩大自留地,个别生产队也可以搞包产到户。此类生产队共369个,占总队数54.9%,17296户,占总户数56.1%,占总农业人口的55.8%。 第三,生产条件差,居住分散,集体经济薄弱,群众生活困难,主要搞包产到户和各种专业户,也可扩大自留地。此类生产队共106个,占总队数15.7%,3810户,占总户数12.2%,占总农业人口的12.5%。起初,先在生产队推行小段包工,后在山区和部分困难队实行包产到户。11月底,全县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12个;建立作业组的生产队103个;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生产队558个,建立包山组707个、包山户512户、单项专业承包组249个、专业户512户。至年底,小段包工户、包产到户户分别占全县3.24万户的2.9%、64.7%。当年,山河公社建立专业组19个,年终超产的有18个,超产折合现金2850元。西坡公社马儿沟生产队包产到户仅半年,全队新繁殖羊羔80只,加上原有的93只,至第二年,养羊总数达到281只,每人平均3.5只,养殖数量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1年4月20日,中共正宁县委作出《关于适当扩大自留地和大力发展紫花苜蓿的决定》,规定全县可把自留地由过去的占总耕地5%~7%扩大到13%~15%。具体而言,山河、永和、湫头公社可扩大到14%左右;宫河、榆林子公社可扩大到13%左右,永正公社可扩大到12%左右,月明、周家公社可扩大到11%,三嘉、五顷塬公社可扩大到10%,务必赶4月底5月初划拨下去。至4月底,全县695个生产队中,已搞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队168个,占24%;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35个,占5%;搞包产到劳和口粮田的生产队各2个,分别占0.3%。此外,还有177个生产队建立包山户1265个。6月至10月,又新增加包产到户生产队157个。至此,全县推行各种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累计达到541个,占77.84%。 1982年10月,全县111个生产大队、69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将土地按农户实有人口发包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月,中共正宁县委发出《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讨论稿)》,并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各社队,协助完善生产责任制,次年春结束。全县665个生产队按人口承包土地,30个生产队按人、劳比例承包土地,共承包耕地42.366万亩,生产队集体留用公用地23947亩,留用地占耕地总面积的5.35%。1984年,全县小范围内进行土地小调整。 正宁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做法是:在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生产队统一经营的土地,按照农村人口、劳力状况重新分配,并以合同形式承包给农户,由农户组织生产经营。对于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全部摊算到户,公粮、征购粮均按地分摊,水利粮、照顾粮、干部补贴等均按地分摊,公益金及教育费等按人分摊。并规定承包地、饲料地、自留地和 “三荒地”(荒山、荒坡、荒滩)所有权都属集体,社员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不准出租、买卖、转让和荒废。不准在承包地上私自建房、埋坟、起土。所有集体财产由集体统一管理和处理,做到统分结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使全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出现好的势头:一是坚持在毫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坚持种草养畜、植树造林、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等,农业生产由单纯种植粮食逐渐转向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二是广大农民跳出以土地为主的圈子,着眼于土地的综合开发,开始办企业,搞开发性经营,经营门店和加工、养殖、经贸等经济实体应运而生。土地利用由过去偏顾农业一头向农、工、商、贸综合利用转变;三是由于土地效益的提高,为增加土地投入积累了资金,土地的产出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经济由温饱型向致富型转化。宫河公社宫河九队社员王立孝,1982年承包烤烟5亩,地膜覆盖试验栽种2.5亩,亩产250千克,产量位居全队第一,质量也较好,收入现金2500元,人均收入500元。所以群众高兴地说:“生产责任制,治好了病人,挖出了闲人,卡住了滑人,限制了特殊人,我们十分满意。”1984年,全县粮食总产63420吨,是上年44710吨的1.42倍。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人口迁居的流动数量越来越多,人多地少及人少地多的人地矛盾比较突出,庄基规划落实困难。为此,1992年12月至次年元月,1998年11月至次年5月,全县又先后小调整土地两次。1999年,随着《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被依法确定下来。 据2004年9月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的调查统计,县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出租、转包、互换、入股4种形式。

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正宁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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