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内蒙古蒙古族石雕人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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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丝绸之路草原民族文化》 图书
唯一号: 290120020210004419
颗粒名称: 七、内蒙古蒙古族石雕人像
分类号: K28
页数: 13
页码: 303-315
摘要: 蒙古族是历史上东胡的后裔,《旧唐书》作蒙兀,《新唐书》作蒙瓦,起初居住在我国东北额尔古纳河流域。到辽、金、元之世,蒙古族逐渐居住于今内蒙古各地。
关键词: 民族文化 民族历史

内容

蒙古族是历史上东胡的后裔,《旧唐书》作蒙兀,《新唐书》作蒙瓦,起初居住在我国东北额尔古纳河流域。到辽、金、元之世,蒙古族逐渐居住于今内蒙古各地。
  蒙古民族,是爱好艺术的民族,向来以歌舞著称于世,但是还有一个历史事实却往往被世人忽略,那就是金元时代的蒙古人,继承草原民族的习俗,在墓旁立石人并定期祭祀的习惯。蒙古族在墓旁立石雕人像,不仅对研究蒙古族的习俗、宗教有重要价值,同时,石雕人像,作为一种雕塑作品,对研究草原艺术,尤其是蒙古族的古代艺术有重要意义。
  以前,在北方草原地带,一提起墓地立的石人,往往与唐代的突厥人联系起来,并将立于墓地的石人当作突厥人特有的习俗。比蒙古族是历史上东胡的后裔,《旧唐书》作蒙兀,《新唐书》作蒙瓦,起初居住在我国东北额尔古纳河流域。到辽、金、元之世,蒙古族逐渐居住于今内蒙古各地。
  蒙古民族,是爱好艺术的民族,向来以歌舞著称于世,但是还有一个历史事实却往往被世人忽略,那就是金元时代的蒙古人,继承草原民族的习俗,在墓旁立石人并定期祭祀的习惯。蒙古族在墓旁立石雕人像,不仅对研究蒙古族的习俗、宗教有重要价值,同时,石雕人像,作为一种雕塑作品,对研究草原艺术,尤其是蒙古族的古代艺术有重要意义。
  以前,在北方草原地带,一提起墓地立的石人,往往与唐代的突厥人联系起来,并将立于墓地的石人当作突厥人特有的习俗。比廷“质孙服”之一,元代天子“质孙服”在“其上并加银鼠比肩”①。
  三个石雕像服装上的云、龙、花卉图案,具有典型的元代特色。元代蒙古族上层人物所着服装的质地、色泽和图案,等级甚严,原则上是:“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②这里石雕像服装纹样,云、龙、花卉各有侧重,规格划一。元代天子的质孙服一般饰四龙,龙的样子为“五爪二角”③,一、三号雕像肩背处所饰之龙,正为“五爪二角”,应为天子服所饰之龙的样式。由此推之,这两处祭台及其前的石雕人像,分别是为祭奠元代两个皇帝而特意设立的。二号雕像胸前与后背雕饰着以一根茎将花瓣反串为圆形的团花组合图案,与元上都遗址一些建筑构件上的图案相似,尤与现藏内蒙古博物馆的那件肖似,是元代中晚期流行花草系列④。其团花数量代表着官位的高低⑤。这种团花即《元代·舆服志》所记官服上的“浑金花”(俗称“独科花”)。这是元代官服上重要的纹样,是元代官宦所服的“质孙服”的纹样之一。二号石雕像两肩侧所饰云朵牌饰和各石像所着厚底尖头靴子,则是《元史·舆服志》所载的“云肩”和“云头靴”的形象。
  由三个石像的服装和服饰纹样可以推知,这些石雕人坐像,是元代两个皇帝和一个大臣的具体形象。这类握杯坐式石雕像,是属于13—14世纪蒙元时代蒙古人的文化遗存。元代文献对此地的石雕人像有直接记载,更是确定石人时代为元代的铁证。元朝权臣钦察人燕铁木儿祭其先太师石像即在这里。《至正集》卷16,《陪右大夫太平王祭先太师石像》谓:“像琢白石,在滦都西北七十里,地名旭泥白,负重台架小室贮之。祭以酒湩注口,彻则以肥胾周身涂之,从祖俗也。因裁鄙语,用纪异观。”并作诗谓: 石琢元臣贵至坚,元臣何在石依然。
  巨杯注口衣从湿,肥胾涂身色愈鲜。
  范蠡铸金功岂并,平原为绣世谁传。
  台前斩马踏歌起,未信英姿在九泉。① 按出土石人的正蓝旗哈登胡硕苏木查干敖包,适在滦都(元上都)西北70华里,可知今日的查干敖包,元代的地名为“旭泥白”,右大夫太平王所祭先太师石像,必在今查干敖包。也就是说,内蒙古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查干敖包发掘出土的四个石人像之中,必有一个是“先太师石像”。我意2号石人身着花袍者是也。因为1号和3号石人像,身皆着云龙纹袍,其身份当比太师的地位更高,疑是元帝的石人像及其祭台。
  例证之二,是笔者于1993年在多伦县上都河乡石人沟发掘出土的元代石人,其地在元上都西南10公里。石人已偃卧于草丛中,其地有两座墓,墓表堆有石块。石人系花岗岩质,端坐于交椅上。头部已残失,但头的碎块犹存。石人右手捧杯,项部有两道串珠。
  例证之三,是笔者于1993年在东乌珠穆沁旗萨麦苏木拉马哈达元代墓地上见到的五个石人像。这五个石人像,各具特色。
  石人之一,头已残失。坐于高椅上。身着长袍,腰束串珠式腰带,右手捧杯于胸前。
  石人之二,在扁平的长石板上,仅刻出一个头形轮廓,眼、鼻、口备具,很像一张面具。
  石人之三,花岗岩质,风化严重。坐于高椅上。身着长袍,束腰,右手捧杯,置于胸前,左臂下垂。
  石人之四,坐于椅子上。系一老妇,头上蒙巾,着交领长袍,袖口窄小,紧束于手腕,乳房隆凸,右手执杯,举于胸前。
  石人之五,已移至东乌珠穆沁旗所在地乌里雅斯太镇之西公园内,花岗岩质。坐于高椅上,身着长袍。头上有圆帽,五官备具,颧骨微凸,尖下颏,蒙古族脸型。右手捧杯类容器,左臂下垂。
  例证之四,位于正蓝旗哈登胡硕苏木塔日根西勒。石人系女性,面部扁平,圆脸,双辫,双乳房和腹部突起,裸体,富有女性的典型特征。
  例证之五,是正蓝旗阿尔善图牧场的两个石人。石人之一,端坐于高椅上。头戴圆帽,身后露两条长辫。右手捧杯或碗之类的容器,左臂下垂,至肘部回折于腹部。石人之二,系裸体女人像,两乳隆凸,圆脸,东胡系脸型,似表示坐势。
  例证之六,是正蓝旗哈登胡硕苏木查干敖包的一个石人。头部已残失。身着长袍,坐于高椅,椅后有一铺首。右手捧杯,左臂下垂,露脚尖。
  例证之七,是正蓝旗上都河苏木苏吉梁一个石人。面部已残,头戴圆帽。右臂下垂,至肘部回折。左臂下垂,手抚膝。
  例证之八,是正蓝旗哈登胡硕苏木塔日根西勒一个石人。圆脸尖颏,蓄有两条长辫,垂于身后。鼓腹,两乳房隆凸,系一裸体妇女像。
  例证之九,在正蓝旗元上都城内。共有两个①,可能是明、清之世由元上都城外移来。其中一个,头戴圆帽,高颧骨,尖下巴,右手捧杯,左臂下垂,一望可知是蒙古人脸型。另一个呈坐势,两臂自然下垂。
  例证之十,是多伦县石人沟一个石人。形象很奇特。头戴帽,着长袍,坐于高椅,将袍散开,盖于椅子上,长袖,窄口。
  例证之十一,察右后旗石门口乡有一石人,圆脸,目、口、鼻备具,嘴下有一撮长须。双臂自然下垂,自肘部回折于腹部。
  此外,内蒙古巴林右旗辽太祖陵附近的山沟中有一石人,头部已残失,着袍,两手在腹部相握,腰束带,背后垂一条长辫。这个石人,较一般元代蒙古人石人较早,有可能是辽、金时代北方游牧民族的石像,但从长辫看,也不排除是蒙古族的石像。
  大量的蒙古族石雕人像的出土,为探索蒙古族石人像的特征提供了可能。兹以内蒙古包括锡林郭勒草原的蒙古族石人像资料为依据,将蒙古族石人雕像的特征归纳如下: 其一,这些石人像大多数立于蒙古人的墓葬旁或祭台旁。墓的地表堆有石堆,略高于地面。祭台是一个圆形夯土台,外表原来可能包有青砖。
  其二,石人像的面部具有蒙古族的典型特征:圆脸庞,高颧骨,有的尖下巴。头后垂有单辫或双辫。比如例一元上都2号祭祀遗址石雕像肩背处残存一绺头发,具体样式与元刻《事林广记》中的插图、陕西宝鸡元墓武士俑的发式相似,可见是元代蒙古人较为流行的发式式样,是《识余》所载,“合辫为一,直拖垂衣背”的式样。①1号祭祀遗址石雕像胸襟上残存两撇胡须呈“八”字形,是元代蒙古族上层人物中盛行的胡须式样,它不仅与元世祖忽必烈画像、赤峰元宝山元墓壁画中男主人公的“分叉”式胡须相类似,也与清宫南薰殿旧藏《元代帝像册》中成吉思汗画像上的胡须相若。
  其三,在衣冠方面:头戴圆帽,身着“半袖”式长袍。此类服式与赤峰元宝山元墓“对坐图”中女主人的服装②、三眼井元墓“宴饮图”中男主人的服装③和辽宁凌源富家屯元墓“仕女图”中女主人的服装①相同,为元代蒙古族上层人物中十分流行的装束。
  其四,一般呈坐式,所坐的椅子,在元代多为交椅,比如上述的例证之一和例证之二。椅子的变化规律,是由高向低变化。蒙古族坐椅是受汉族文化影响的结果,而汉族的椅子大约渊源于南北朝之“胡床”。早期石雕像所坐的椅子即古之交床,《资治通鉴》引程大昌《演繁露》谓:“交床以木交叉为足,足前后皆施横木,平其底,使错之地而安。足之上端,其前后亦施横木而平其上,横木列窍以穿绳条,使之可坐。足交叉处复为圆穿,贯之以铁,敛之可挟,放之可坐,以其足交,故曰交床。”其形类似现今的“马扎儿”。例一石雕像坐具为交股双扶手圈椅,亦是典型的元代交椅。元刻《事林广记》中的插图,赤峰元宝山、三眼井元墓壁画中男女主人公的坐具即属此种样式。这种交椅,可以随地而架,坐收方便,深受“居无常处”的蒙古族贵族所喜爱。
  其五,蒙古族石雕人像的分布范围,基本上限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东方省、苏赫巴托省和东戈壁省。它是在特定地区、特定时代所存在的古文化现象。
  如果说锡林郭勒草原的蒙古族石雕人像尚不足以说明蒙古族石雕人像的全部内容和艺术特点,那么蒙古东南各省的蒙古族石人像便说明更多的有关蒙古族石人像方面的问题。现以与锡林郭勒盟相毗连的蒙古苏赫巴托省的蒙古族石人雕像为例介绍于下,以便对蒙古族石人像做更多的了解,并可与内蒙古的蒙古族石人像进行比较研究。
  蒙古苏赫巴托省的蒙古族石人像,集中分布于额尔敦查干苏木。此外,达尔刚〓特苏木、那仁苏木、文公苏木、阿斯〓特苏木、巴音德力格尔苏木也有少量分布。这六个苏木全在中蒙边界一带,主要与我国东乌珠穆沁旗相毗邻。这一事实表明,蒙古族石雕人像的确如上所述,主要分布范围在我国的锡林郭勒盟及其以北的地方。
  蒙古苏赫巴托省额尔敦查干苏木的蒙古族石人像,均立于墓旁,其形象与东乌珠穆沁旗和正蓝旗的蒙古族石人像比较相似。
  额尔敦查干苏木的蒙古族石人像,与上述锡林郭勒盟的蒙古族石人像有很大一致性,比如面貌特征,长辫,圆帽,坐于椅子上,着长袍,手捧高足杯,身佩刀、火镰等都很相似。但是这些石人像本身,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椅子的高低,装饰的繁简等,这除了表明死者的身份高低外,大约也与时代有关。看来这些石像不一定都是元代的,有些可以早到金代。
  蒙古苏赫巴托省的达尔刚〓特苏木、那仁苏木、文公苏木、阿斯〓特苏木、巴音德力格尔苏木等地金元时代蒙古族石人像,与上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和蒙古额尔敦查干苏木的石雕人像也十分相近,但更具有明显的民族和时代特征。
  根据我国和蒙古国的蒙古族石雕人像的形象,似可将蒙古族石人像的基本特征归结为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蹲坐式。蹲坐于坐具上,但坐具的形制不明,双手捧杯于脐下,以元上都故城内2号雕像最为典型。
  其二,盘坐式。双腿盘曲而坐,右手捧杯、碗等器皿于胸前,左手下垂至膝。头衣有戴头盔与不戴头盔之别。头发束结,垂至两耳之侧。
  其三,坐椅式。坐高靠背双扶手交股式圈椅。左手扶椅,右手握长筒状高把杯于胸前。头发束为一绺披于脑后至肩背处或垂一根辫至后背。胡须或合拢下垂,或分做两叉。衣着“半袖式”右衽长袍。腰侧佩以长柄刀、羊角、火镰、褡裢、荷包等物。
  元代蒙古族的石人雕像虽然独具特点,但蒙古人这一文化现象却是从6—9世纪突厥人的石雕像继承而来的,两者的石像存在着很多一致性,比如右手握杯于胸前这一姿态具有极大一致性。蒙古人承袭了突厥人于胸前握杯这一传统习惯,但也略有变化,将罐式或高脚式杯变为长圆筒高把式;在右人整体形象上,将突厥人翁仲式站立握剑形,变为坐椅扶膝式;在衣着方面,将突厥的圆领或斜方领中开襟式服装变为右衽高领长袍,并饰以云、龙、花卉图案;身侧的佩带物,由突厥的竖长方形变为方形或圆角方形,并增加了褡裢、羊角、荷包、火镰等,佩刀由“马刀型”改变为“蒙古刀型”;在装饰方面,突厥石像上腰中的腰带不见了,但蒙古石像脸旁却出现了珠饰,有的手中拿着串珠;在造型上,突厥石人形象质朴无华,而蒙古族石像刻画的面部表情庄严生动、服饰特征细致鲜明。这些变化真实地反映了草原石雕像由武士型到尊者型、由实用象征型到装饰写实型的发展脉络和嬗变规律。
  蒙古族的石雕人像,不仅继承和发展了突厥石刻艺术,且融入了本民族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还吸收了中原汉民族的艺术内容,比如石人所坐的椅子,应是受到汉文化的影响所致,尽管汉族并不是椅子的发明者,然而,蒙古民族这类家具却是从汉民族那里传入的。
  关于墓地石人的功能问题,日本学者藤川繁彦针对突厥石人说:“对这类遗存的解释有诸多说法,仅就石人来说,表现的恐怕就是葬于此处的死者。石人均手捧杯类容器,大概是表示在追悼死者的宴会上,死者本人也来参加的状况。”① 至于蒙古族对石人的态度,19世纪90年代俄国蒙古学学者阿·马·波兹德涅耶夫(1851——1920年),在当时外蒙古“从库伦到乌里雅苏台”路上,曾在特默胡祖山前古墓旁见到“和肖楚鲁”(碑石),并写道,“这块石头显然是受到当地蒙古人的敬奉的,因为它上面挂满了用细绳子穿在一起的羊胛骨;但另一方面,它也并没什么宗教意义,因为我一说要请他们拿走这些胛骨,他们马上就把绳子扯了下来,羊胛骨也散了一地”。①可见这里是将石人当作祭祀的对象,细绳穿着的羊胛骨是供石人食用的祭品。 前面提到的《至正集》卷一六,对元代蒙古族石雕人像的功能有清楚的说明:“祭以酒湩注口,彻则以肥胾周身涂之,从祖俗也。”又谓:“巨杯注口衣从湿,肥胾涂身色愈鲜。”可见元代蒙古族墓地石人像,是供祭祀用的。
  立于墓东侧的石人像应是逝去者的形象。例证之一所举哈登胡硕苏木查干敖包的祭祀遗址,也是为祭祖先或逝者而设的,石围墙内为宗庙院落,围砌、夯筑而成的方形土台子为逝者陵墓的象征,汉白玉石雕人像则为陵墓中逝者的形象,或为皇帝,或属于贵戚大臣,是被祭祀的对象,供祭祀者涂抹酒食之用。这种习俗,起源于远古,比如古代突厥人即有往偶像身上涂抹酒食油脂的习俗。段成式《酉阳杂俎》卷4谓:“突厥事祆神,无祠庙,刻毡为形,盛于皮袋,行动之处,以脂苏涂之,或系之竿上,四时祀之。”突厥墓地石人,也是供祭祀之用。蒙古人沿用了突厥人的这一习俗,其功能是一致的。
  蒙古族石雕人像,具有深邃的文化内涵,参与定期祭祀、朝拜这些偶像,是他们精神生活、价值观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通过自然偶像崇拜,以协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加强社会群体的协力意识的话,那末通过以石人为载体的祖先偶像崇拜,便可以求得现存人群血缘关系的认同,从而可以增强社会群体的内聚外拒,保持民族的独立与统一性。这对于在分散的、脆弱的、不稳定的草原经济之上建立起的松懈的政治组织的凝聚力的加强来说无疑有巨大作用。
  关于祭祀用的祭品,食品是最重要的,但并不限于食品,比如我们发掘多伦县上都河乡石人沟的石人时,出土的祭品,除米饭块、牲畜骨头等食品外,还有其他钱物,如嘉庆通宝、乾隆通宝、咸丰通宝、字迹模糊的铁钱和民国年间的铜币,以及青花瓷器片、白瓷片等。其中瓷器片可能是“巨杯注口”后遗留下来的。正蓝旗哈登胡硕苏木查干敖包元代皇家祭祀区发掘石人像和祭台时,出土过瓷盘、瓷罐、酒壶等器皿和嘉庆通宝①。这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祭祀者价值观念不断变化的结果。
  蒙古族何以喂石雕人像酒饭?《多桑蒙古史》有较满意的回答:“以木或毡制偶像,其名曰oИgoп,悬于帐壁,对之礼拜。食时先以食献,以肉或乳抹其口。此外,迷信甚多,以为死亡即由此世渡,其生活与此世同。”②由此不难得知,蒙古族喂石雕人像食品,是与蒙古族生死观和灵魂观念联系在一起的。
  对蒙古族石人雕像用食品祭祀完毕之后,还要在石人像前斩马和跳舞,以娱悦由石像所体现的死者。《至正集》卷一六谓“台前斩马踏歌起,未信英姿在九泉”,就是对此事的记载。
  蒙古族的踏舞是很有名的,他们手拉着手进行热情洋溢的狂舞。这在文献上多有记载,如《蒙古秘史》谓:蒙古人“绕蓬松树而舞蹈,直踏出没胁之蹊,没膝之尘矣”。明代岷峨山人《译语》谓:“女好踏歌,每日夜群聚,握手顿足,操胡音(有声无字)为乐。”《蒙兀尔史记》谓:“蒙兀尔百姓酣嬉起舞,绕树踏歌,将是地践成乱沟,尘土没胫”。元代诗人袁桷《客舍书事》谓: 干酪瓶争挈, 生盐斗可提。
  日斜看不足, 踏舞共扶携。
  由以上记载,不难想象,当年在蒙古族石人雕像前喂食、斩马、踏舞、唱歌是非常隆重的。这不仅是对死者的怀念,也是死者家属通过欢聚,以加强团结的重要方式。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有许多石人像被砸掉头部。在这些石像中,从时代讲,晚期的较多,即基本上是元代的作品;从地域讲,元上都附近的石人像被破坏的最严重;从石像所代表的死者身份看,多为达官贵人,这从石像的服装、佩带物和坐的椅子可以判断出来。在这些事实和现象背后,究竟反映了什么呢?有一种传统的见解是不一定可靠的,即认为是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而采用的破坏行为,但历史的事实是,这一地带从来没有流行过伊斯兰教,更不会有大批伊斯兰教信徒去破坏石人像的举动。这必须结合历史去重新思考石像被破坏的原因。
  众所周知,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五月爆发了全国规模的农民战争。至正十五年(1355年)十二月,关先生、破头潘、沙刘二等由大同直趋上都,“焚宫阙,留七日,转略往辽阳,遂至高丽”①。至元二十年(1360年)三月,元代政府命索罗帖木儿“讨上都程思忠”②。同年九月,“贼复犯上都”③。在农民反抗元代统治的岁月里,元代统治者的石人像很可能成为复仇的对象而被破坏。
  又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八月十五日,明军到达上都。次年四月,明军在常遇春、李文忠等指挥下,大败元军,直指开平。六月十七日开平被攻下,顺帝逃往应昌。明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李文忠“进次开平,元平章上都罕等降”④。此后,明政权在这里统治过一个时期。在元明交战及明统治时期,元代达官贵人的石人像,又可能成为复仇的对象而被破坏。只是到了清代,清代统治者出于满蒙联盟的政治需要,石人像又成为蒙古族祭祀的对象。

附注

①南宋遗老郑思肖诗:“鬃笠毡靴搭护衣”,并自注:“搭护,元衣名。” ①②③《元史·舆服志一》卷78。 ④东亚考古学会编:《上都——蒙古多伦诺尔元代遗址调查》,东亚考古学会,1941年。 ③《元史·舆服志》记职官服色等第:“职官……一品、二品服浑金花,三品服金答子,四品、五品服云袖带〓,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①许有壬:《至正集》卷16,《陪右大夫太平王祭先太师石像》。 ①见《元上都》。 ①《识余》谓:“虏主及其吏民服色一体无别……或合辫为一,直拖垂衣背,即将垂于左右所结发辫在后合成一辫。” ②项春松:《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元代壁画墓》,《文物》1983年第4期。 ③项春松、王建国:《内蒙古昭盟赤峰三眼井元代壁画墓》,《文物》1982年第1期。 ①辽宁省博物馆、凌源县文化馆;《凌源富家屯元墓》,《文物》1985年第6期。 ①(日)藤川繁彦:《北亚的游牧骑马文化》,《北方文物》1992年第3期。 ①(俄)阿·马·波兹德涅耶夫著,刘汉明等译:《蒙古及蒙古人》第1卷,第233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9年。 ①正蓝旗文物站特木尔同志告知。 ②多桑:《多桑蒙古史》。 ①《元史·顺帝纪》八。权衡:《庚申外史》卷下。 ②《元史·索罗帖木儿传》。 ③《元史·顺帝纪》。 ④《明太祖实录》卷52。

知识出处

丝绸之路草原民族文化

《丝绸之路草原民族文化》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6.11

本书内容包括:石器时代草原文化艺术、青铜器时代至早期铁器时代草原文化艺术、北朝至唐代的草原文化艺术、辽代至清代的草原文化艺术、当代草原文化艺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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