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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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4020220000185
专题名称: 知府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05
起始页: 011.pdf
专题类型: 专题知识

专题描述

知府,中国古代官名。宋代委派朝臣为升府之处长官,称“知(主持)某府事”,简称“知府”。元朝废府设路,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为“知某府事”简称;其后或设府尹或设知府,时府尹亦称知府。明代始以“知府”为正式名称,官制正四品,管辖州县,为府一级行政长官。清沿明制,官制从四品。辛亥革命后,撤销府一级行政区,知府遂废。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可通过荐举、外放、论俸截取或推升等方式选任;可升迁为道员、盐运使等。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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