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事務部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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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1020220000731
机构名称: 蒙古事務部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17
起始页: 037.pdf
起始时间: 清朝

机构描述

蒙古事务部是清朝时期设立的一个机构,负责管理、管辖中国和外蒙古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该机构的设立,标志着清朝对外蒙古地区实施直接管辖的开始。 蒙古事务部成立于1691年,当时由一位官员直接管理辖下的外蒙古地区。它的职责包括执行清廷对外蒙古地区的政策,如实行“两伊制度”(将外蒙古划归为两个盟旗,由蒙古总督和怀柔抚军掌管),加强疆界防御,整治边境贸易等。同时,蒙古事务部还向内蒙古推广汉文化,加强汉蒙文化交流,为后来的统一民族和谐发展提供了基础。 清朝后期,蒙古事务部不断进行修改和调整,内容也逐渐形成了以政治为主、军事和文化为辅的格局。1912年,蒙古问题在辛亥革命后迅速崛起,蒙古事务部逐渐丧失了管理地位。1919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后,蒙古事务部被正式废除。 总的来说,蒙古事务部的成立和工作,标志着清朝对外蒙古地区实行了长达200多年的直接管理和管辖。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与蒙古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得到了加强,也为中蒙两国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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