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使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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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1020220000727
机构名称: 按察使司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09
起始页: 091.pdf

机构描述

按察使司是中国古代政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地方的监察和司法事务。按察使司的设立可以追溯到元代,后经明、清两代延续至较晚的清朝末年。 按察使司是地方行政机构的一部分,主要职责是监察地方官员的言行和政绩,并对地方的行政和司法机关进行监督。按察使是按察使司的官员,相当于地方监察的长官,负责巡察地方官员的廉政纪律和工作表现。他们可以调查举报官员的腐败行为,审查案件,纠正错误,保护百姓的利益。 按察使司的权力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司法等各个方面,同时也负责处理和调解地方的民事争议和矛盾。他们经常巡视地方,听取百姓的诉求和意见,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按察使司与布政使司合作,共同负责地方的行政和司法事务,以保障地方的稳定和治理。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政治体制的演变,按察使司在清朝末年逐渐失去了影响力,并最终被撤销。今天,中国的监察机构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并实施更为现代化的监察制度。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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