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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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唯一号: 280031020220000726
机构名称: 布政使司
文件路径: 2800/01/object/PDF/280013020220000001/009
起始页: 078.pdf

机构描述

布政使司是中国古代政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地方行政和司法事务的管理。布政使司设立于明代和清代,其下辖布政使、按察使和参议等职位。 布政使司负责管理一个地方的行政事务,包括财政、经济、军事、教育、司法等方面的事务。布政使是布政使司的官员,相当于地方行政的长官,负责督促和指导地方行政事务的运行。按察使是布政使司的监察官,负责监察和审查地方官员的行政表现,并向布政使和皇帝报告。 布政使司在地方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调动地方军队,管理地方财政和税收收入,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组织和监督地方学校和教育机构。布政使司在地方扮演着重要的行政和司法角色,对地方的社会稳定和治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布政使司的设立旨在加强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并促进地方的经济和教育发展。然而,在清朝晚期,布政使司的权力逐渐被削弱,地方的行政管理逐渐由直隶州县和府州衙门接管。

知识出处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續修陝西省通志稿》

出版地: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

1916年陕西督军陈树藩礼聘名绅宋伯鲁领衔续修陕西通志.1934年陕西省通志馆修成《续修陕西通志稿》224卷,爱国将领杨虎城将军亲自为续修通志撰写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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