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802
颗粒名称: 市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74
页数: 16
页码: 148-163
摘要: 2008年,景洪市人民政府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社会和谐、加快小康社会建设为目标,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的台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关键词: 景洪市人民政府 机构概况

内容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民政府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社会和谐、加快小康社会建设为目标,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的台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2.8亿元,增长10.5%;地方财政收入4.57亿元,增长66.5%;地方财政支出10.56亿元,增长47.1%;农业总产值26.4亿元,增长2%;全市粮食总产量11.8万吨;工业总产值15.4亿元,增长41.7%;固定资产投资45.9亿元,增长14.4%;旅游总收入30.87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430万人次,分别增长17.9%和9.1%;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96.76亿元,贷款余额76.43亿元,分别增长15.9%和2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0.5亿元,增长20.2%;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11元,分别增长13.7%和16.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猊以内。全市各项社会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实现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全市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为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捐款400多万元。
  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承担着沟通上下、联系各方工作的任务,为市政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建立了重点工作督查制度,督查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人民政府网站相继开通;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团结干事,求真务实。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秘书股、信息督办股、行政股、接待股、保卫股,兼管电子政务中心和市宾馆。年末有在职行政人员39人,其他人员18人。
  [主要通知】2008年2月2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暂停办理小宗地规划建设等手续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景洪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景洪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暂停办理景洪市城市规划区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小宗土地的项目立项招标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
  2009年3月4日,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林启根摄)
  2008年8月27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四届一次全体会议 (甘琰斌摄)
  3月1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拨付大渡岗茶园旅游小镇雨林景观休闲区项目征地补偿款的通知》。根据相关协议,为确保和稳步推进该项目建设工作,请西双版纳协同都畅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征地补偿款800万元。
  3月1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双版纳州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以确保该制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4月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从而切实做好景洪市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5月3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景洪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规范景洪市经济适用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7月2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景洪市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奖补试行办法的通知》。客观公正、准确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给予适当奖补,促进乡镇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8月1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以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8月1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市情市力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10月2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
  11月1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 促进行政负责人依法行政,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12月2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转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停止执行四荒地转让政策文件的通知》。更好地合理开发利用"四荒"土地,促进资源、资金、技术的优化组合,加快宜林荒山绿化步伐。
  2008年1月2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打击涉烟走私风暴七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防止非法烟叶、烟丝流人制假窝点,保证景洪市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2月1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让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养老良好社会气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提高认识,健全机制,确保质量,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景洪市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文物的基本特征、基本数据及其保存情况等。
  3月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提高抗震救灾工作和地震应急反应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月2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处理好办理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几个问题的通知》。各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办理, 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答复。
  5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4个制度规定的通知》。以此推进景洪市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提高行政效率,全面促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2009年5月10日,景洪大沙坝建设工地(林启根摄)
  2009年8月10日,景洪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 (许永杰摄)
  5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有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部署和安排,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行动上来,不断增强"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月1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景洪创建省甲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此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6月1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景洪市社会事业"十一五”中期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摸清市情、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要求各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6月2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西双版纳州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寿星老人长寿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凡有本州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年发放保健补助不低于500元;年满100周岁的长寿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
  7月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环保总局等部门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7月1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
  7月2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实施旅游"二次创业"三年目标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景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全局,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设步伐,把景洪市建设成为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和连接东南亚、南亚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8月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推进景洪市的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政风行风新形象。
  9月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确定克木人发展帮扶单位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各项扶持克木人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各项扶持克木人发展工作的深入开展。
  9月2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工业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求发展,以传统产业为基础,以电力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等为主导,做大做强景洪工业。
  10月1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统一跟标询价采购及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药品统一跟标询价采购与统一配送制度,有效降低医疗服务中的药品价格,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11月7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和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人机制,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1月1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文件的通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
  11月2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等八项制度的通知》。
  11月2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开展公路客运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景洪市客运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公路客运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景洪”。12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景洪市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充分发挥公益林的"三大效益"。
  2009年3月11日,景洪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许永杰摄)
  2009年9月4日,景洪城市管理专题会议(许永杰摄)
  12月2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征集改革开放三十年看景洪相关资料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需要全面提供1978一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有关资料。
  [主要批复】2008年1月1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及2008年网络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的批复》。安排2007年"数字乡村"工程建设项目缺口资金50万元;安排2008年"数字乡村"项目工程经费50万元。
  2月1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项目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原则同意收回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项目区内的161.5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3月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恢复三达山铜矿残矿资源开采的批复》。同意景洪宣达利有限责任公司对三达山铜矿残矿资源恢复开采,请按国家开采铜矿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手
  续,并依法、合理、安全经营管理铜矿开采。
  3月27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中学教师补员的批复》。同意招聘特岗教师21名。
  3月2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和2008~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的批复》。
  4月2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南自主择业实业集团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设置探矿权的批复》。同意云南省自主择业(集团)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设置景洪市勐龙镇丫口区块矿资源探
  矿权。
  5月1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实行专车配送的批复》。同意在景洪市辖区内由景洪市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专车配送民用爆炸物品。
  5月1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景洪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中购买条件建议请示的批复》。
  5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勐罕镇承办2008年全国健美操联赛分站赛暨全国健美操青少年锦标赛的批复》。
  6月1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文件暨开展全市城乡消防专业规划检查的批复》。同意开展全市城乡消防专业规划检查。
  6月2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景洪市城区燃气管道特许经营权的批复》。同意景洪市城区燃油管道特许经营权归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由景洪市人民政府所有。经营期为30年。
  7月1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城区抗震防灾情况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的批复》。同意市财政安排12万元。
  7月3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医疗设置规划的批复》。
  8月1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出租车地方配套补贴资金分配的批复》。同意市交通局在请示中所提出的分配方案。
  9月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档案馆列为景洪市电子文件灾难备份基地的批复》。
  9月2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印〈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看景洪〉 书籍的批复》。
  10月2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景洪市乡村旅游发展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10月2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的批复》。选址为景洪市勐养镇城子寨旁,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设床位80个。
  11月1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景洪市公安局民警意外伤害保险纳入财政预算的批复》。同意从2009年起,市级公安干警,森林公安干警,法院、检察院法警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12月1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2008年4月12日,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常务理事市工作会议(许永杰摄)
  12月3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办理市中心北片区范围内开发建设手续的批复》。
  [请示报告】2008年1月7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尽快解决景洪城区基础设施州市共建项目州级配套建设资金缺口的请示》。恳请州人民政府尽快解决景洪市城市道路、美化、绿化等工程缺口资金1849.29万元。
  1月1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2007年度土地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景洪市土地专项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1月2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景洪市辖区普通中小学危房进行整改的请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景洪市辖区中小学校舍危房有8414平方米。
  2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基诺山乡巴来村委会巴伞一队山体滑坡平整宅基地资金不足的请示》。该村由于特殊地理环境所致,出现地基下沉和山体滑坡,给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平整宅基需要300万元。恳请州人民政府给予解决缺口资金200万元。
  3月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版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曼喃村拆迁安置方案的请示》。
  3月1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4月2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克木人民族成分划归布朗族(克木人)的请示》。经克木人村寨召开村民大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和"一事一议”的议事规程,通过了克木人民族成分归类为"布朗族(克木人)”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达成克木人群众意愿,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将克木人民族成分划归为布朗族(克木人)。
  5月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航空公司被停止经营昆明至西双版纳航线经营权后给景洪辖区旅游业带来严重影响的紧急报告》。恳请州人民政府给予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相关问题,避免更大损失。
  5月1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解决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的紧急请示》。请求州人民政府转报省农垦总局帮助解决农垦移交并逐年移交急需改造新建校舍D级危房42445平方米,资金2026万元。
  5月2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6月1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景洪市高稳产农田优质集成配套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的请示》。以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7月2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景洪市列入全国新农村建设区域试点计划试点县(市)的请示》。
  8月1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出租车"8•08”事件处置情况的报告》。经各方努力,事情得以妥善处理。发放补贴金205.89万元,4456.49元/辆。
  8月2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达标验收的请示》。
  9月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景洪城区开展庭院绿化种植和拆墙透绿工作的请示》。
  9月22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组建景洪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10月1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景洪市中心北片区新建实验高级中学及实验小学的请示》。
  11月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2006年至2007年土地专项资金审计中五项违规决定的整改情况报告》。
  11月19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请示》。
  12月13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景洪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请示》。
  12月3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纪念国家确认基诺族三十周年暨“特懋克”节庆祝活动的请示》。
  [会议纪要】2008年1月15日,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市国土局《关于定向出让储备宗地的请示》;讨论市民政局《关于建设农村敬老院征地所需费用的请示》;讨论并同意市民政局《关于发放无军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的请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160元,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2月19日,副市长罗力主持召开景洪市市政工程队征地拆迁安置专项会议。因建设需要,需对景洪市市政工程队办公地及职工住宅区进行征地拆迁,市政工程队需服从政府决策,相关问题由市政府、景洪沧江新区指挥部和市城投公司协调解决。
  2月25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李建学秘书长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改说明;讨论市政府办提交的《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方案》;讨论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办法《西双版纳机场第三期扩建工程曼喃村拆迁安置方案》。
  3月13日,副市长岩香在"240"边境旅游贸易区主持召开境外替代种植有关问题现场协调会。就境外替代种植企业有关替代农产品返销等问题作了研究决定。
  3月18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建设局《景洪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景洪市经济适用房实施办法》;讨论并原则同意《市教育局关于要求对景洪市中小学住校生、贫困生物价补助的紧急请示》。2009年3月3日,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分组讨论(许永杰摄)
  4月21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同意市史志办《关于推荐表彰景洪市年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请示》;同意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关于曼景兰居民小组曼景兰水果市场所有权出让的请示》;同意市规划局《关于理顺勐龙镇等七个乡镇规划管理职能的请示》;同意市禁毒委《关于要求安排2008年度禁毒专项工作经费的请示》。
  4月25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四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转变发展理念促进科学发展》重要文章;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发改局《景洪市2008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报告。
  5月15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2日、5月14日召开的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的会议精神;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部门负责人问责办法》;讨论并原则同意景洪市旅游二次创业实施领导小组《景洪市实施旅游“二次创业"三年目标推进工作方案》。
  5月16日,副市长周晓梅主持召开市农村敬老院协调推进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勐龙镇、勐养镇、普文镇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快步伐,积极推进,确保敬老院按计划顺利建设。
  6月26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市国土局关于对勐龙镇曼伞村委会吕相村民小组滑坡裂缝调查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民医院《关于住院部大楼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减免的请示》;同意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加强景洪市森林公安局"三基”建设经费投入的请示》。
  6月30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景洪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7月16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实施市城管委《关于实施景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的紧急报告》;同意市建设局《关于计划启动城市部分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请示》;同意市规划局《关于西双版纳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整碧水花园小区项目经济指标的请示》等。
  7月30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关于"茶博园"项目区内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定向出让给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建设的请示》;讨论市公安局《关于制定〈景洪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请示》等。
  8月19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市政府办《关于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宜》;讨论市规划局《关于修改 〈景洪市中心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请示》。
  8月29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行政中心建设项目专题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关于景洪市行政中心功能构成和进驻单位的建议》、《关于行政中心项目选址名称的请示》、《关于给予安排行政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等。
  9月3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林业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市林业局局长易国南关于2008年景洪市林业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市林业局《关于要求安排沉香产业发展资金的请示》。
  9月26日、27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景洪市引水入城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景洪市引水人城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讨论接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组工作方案》等。
  10月13日,常务副市长岩拉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同意市统计局《关于表彰景洪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请示》;原则同意市便民服务中心关于评选市便民服务中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相关事宜。
  10月30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市公安局《关于景洪市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请示》;讨论《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调整城市供排水价格实施意见的请示》。
  11月3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市老干局《2008年景洪市老干局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及要求解决的问题》汇报。
  11月14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扩大内需四项措施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听取市发改局《关于景洪市2008年扶持克木人发展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12月24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发改局《关于呈报〈景洪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讨论纪念国家确认基诺族三十周年暨2009年 "特懋克"庆典活动的相关事宜。
  12月31日,市长岩温才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同意市财政局《景洪市2009年度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初步方案》;讨论并原则同意市交通局《关于上报组建景洪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的请示》。
  2008年2月19日,市长岩温才到市史志办现场办公(许永杰摄)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08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出台相关措施,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经过各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按要求全部办结。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40件,其中:所提问题已采纳解决和基本解决的65件,占46.5%;已采纳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51件,占36.4%;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未能采纳解决而只能留作工作参考的24件,占17.1%。建议、提案的办复率达到了100%。
  [成立各种领导小组】
  2008年1月10日,成立市旅游二次创业协调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周晓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官纯(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红(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申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杨建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鸿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岩轰囡(市民宗局局长)
  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汤中华(市交通局局长)
  陶保华(市文体局局长)
  肖华(市卫生局局长)
  陶正平(市规划局局长)
  董兆明(市工商局局长)
  杨利明(市质监局局长)
  李峰(市运政所所长)
  玉娜嫩(嘎洒镇政府镇长)
  岩温腊(助养镇政府镇长)
  罕华(助龙镇政府镇长)
  李建辉(大渡岗乡政府乡长)
  杜胜(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马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3月5日,成立景洪市完善西部地区农网和无电人口通电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岩香(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肖康生(景洪供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成员:李正才(市经济局局长)
  易国南(市林业局局长)
  岩罕尖(景洪供电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和综合组。
  3月13日,成立景洪市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
  成员:
  组长:岩温才(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岩拉(市政府副市长)
  周晓梅(市政府副市长)
  张江红(市政府副市长)
  李立新(市政府副市长)
  查央(市政府副市长)
  岩香(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李建学(市政府秘书长)
  申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岩叫(市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岩罕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美婷(市法制办主任)
  李定纹(市监察局局长)
  陈跃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月秋(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李定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月31日,成立景洪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其成员:
  主任:岩温才(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李立新(市政府副市长)
  李建学(市政府秘书长)
  委员:徐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岩宰(市外办主任)
  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李正才(市经济局局长)
  石清明(市教育局局长)
  杨德军(市科技局局长)
  岩勇(市民政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汤中华(市交通局局长)
  刘俊杰(市农业局局长)
  易国南(市林业局局长)
  周志宏(市水利局局长)
  李伟(市商务局局长)
  肖华(市卫生局局长)
  桑林(市旅游局局长)
  张中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宁(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洪进(市环保局局长)
  杨帮云(市信访局局长)
  姚美婷(市法制办主任)
  杨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赵德春(市人武部部长)
  张俊(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蒋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建华(市气象局局长)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李建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4月11日,调整西双版纳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如下:
  组长:岩温才(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岩拉(市政府副市长)
  罗力(市政府副市长)
  查央(市政府副市长)
  李建学(市政府秘书长)
  玉娜嫩(嘎洒镇政府镇长)成员:
  李源海 (市发改局局长)
  岩勇 (市民政局局长)
  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刘俊杰(市农业局局长)
  周志宏(市水利局局长)
  陶正平(市规划局局长)
  袁松林(嘎洒镇政府副镇长)
  岩帕(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鸿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明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姜明昌兼任,玉娜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10月15日,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代表观看助巴拉娜西歌舞晚会(图一)
  4月18日,成立允景洪江心大沙坝和告庄西双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罗力(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钟向阳(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李树生(允景洪街道办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彦红(允景洪街道办副主任)
  成员:赵兵(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干部)
  付明宏(允景洪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段国合(允景洪街道办司法所所长)
  邹玉(景洪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干部)
  韩林卫(景洪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干部)
  马林彬(景洪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干部)
  杨社利(景洪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技术员)
  岩罕甩(允景洪街道办曼景兰居委会总支书记)
  岩论高(允景洪街道办曼景兰居委会主任)
  陈晓明(允景洪街道办嘎兰居委会支书)
  奎亚华(允景洪街道办嘎兰居委会主任)
  玉儿叫(允景洪街道办曼阁居委会支书)
  岩香(允景洪街道办曼阁居委会主任)
  岩毛(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曼弄枫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景洪沧江新区建设指挥部用地处。
  5月29日,调整充实景洪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岩温才(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查央(市政府副市长)
  岩香(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黄魁(市政府副市长)
  李定纹(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李正才(市经济局局长)
  石清明(市教育局局长)
  杨德军(市科技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陈跃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姜明昌(市国土局局长)
  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汤中华(市交通局局长)
  刘俊杰(市农业局局长)
  易国南(市林业局局长)
  周志宏(市水利局局长)
  李伟(市商务局局长)
  肖华(市卫生局局长)
  姜建国(市统计局局长)
  桑林(市旅游局局长)
  朱洪进(市环保局局长)
  王阿继(市国税局局长)
  董雄峰(市土地局副局长)
  杨东(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局,由李正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6月6日,成立景洪市行政中心和公务员小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张江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刀文胜(市委秘书长)
  李建学(市政府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成员如下:
  主任:付阿才(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岩叫(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伍晓军(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慧珍(市政府办)
  周玲(市政府办)
  李华(市发改局)
  瞿僭(市财政局)
  杨萧慰(市国土局)
  管启明(市环保局)
  李燕(市规划局)
  张苏兰(市档案局)
  6月13日,调整大渡岗茶园旅游小镇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长:岩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继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姜明昌(市国土局局长)李建辉(大渡岗乡政府乡长)
  成员: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刘俊杰(市农业局局长)
  易国南(市林业局局长)
  周志宏(市水利局局长)
  桑林(市旅游局局长)
  朱洪进(市环保局局长)
  陶正平(市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
  2009年10月15日,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第十八届会议代表观看助巴拉娜西歌舞晚会(图二)(许永杰摄)
  9月2日,成立景洪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张江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岩叫(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华(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岩勇(市民政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陈跃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周永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宁(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陶正平(市规划局局长)
  蒋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文天良(街道办人大联络处主任)
  杨梅(市卫生局副局长)
  刀应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匡宗军(市医院院长)
  9月16日,成立景洪市西双版纳州(昆明)项目推介会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岩温才(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岩拉(市政府副市长)
  罗力(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李正才(市经济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刘俊杰(市农业局局长)
  李伟(市商务局局长)
  桑林(市旅游局局长)
  郭靖(市发改局招商办主任)
  李苑(市发改局招商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招商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源海兼任。
  10月23日,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其成员:
  组长:查央(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肖华(市卫生局局长)
  朱月秋(市审计局局长)
  李建国(市国土局副局长)
  贾车(市林业局副局长)
  廖海新(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廖海新兼任办公室主任。
  11月10日,调整景洪市公安局看守所等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长:高兵(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岩叫(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柯志如(市公安局政委)
  李源海(市发改局局长)
  毕丹(市财政局局长)
  姜明昌(市国土局局长)
  贾胜生(市建设局局长)
  陶正平(市规划局局长)
  玉捧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柯志如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报、决定】2008年4月28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对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对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新农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等8个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5月2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对2007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对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勐龙镇政府等10个政务信息报送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7月21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1~6月,市政府办共编发《政务信息》1。期,《信息简报》6期。收到各乡镇、各部门上报
  信息649条,采用74条。其中,州政府采用13条,省政府采用1条。
  8月14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执行黄牌警告制度暨2007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嘎洒镇、普文镇、基诺山乡、景哈乡人民政府等4个乡镇考核为"优秀“。
  10月1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关于表彰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勐养镇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先进集体”;叶泰呈等50人为"先进个人";雷斌等19人为"优秀组织者”。
  10月2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表彰2005~2007年度便民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市民政局等4个单位为“先进单位”;黄跃竹等10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信息工作]2008年,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发《景洪政务信息》24期,《信息专报》8期。采用信息154条。其中:《西双版纳政务信息》采用26条。云南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条。
  (罗云松)信访工作
  2008年9月,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学刚接待上访群众(谭建军摄)
  【概述]2008年,景洪市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宣传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市委、市政府领导坚持批阅信访件80件,及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处理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平安景洪作出了积极贡献。
  [群众来信来访]2008年,景洪市信访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350批1287人次,批次比上年上升81%,人次比上年上升131%,其中:来信19件,比上年下降53%,初信19件,办结19件;网上信访57件(其中:州转26件),已办理54件;来访331批1137人次,批次比上年上升118%,人次比上年上升104%,反映问题331件,初访281批883人次,重访50批254人次,个体访281批883人次,批次比上年上升82%,人次比上年上升226%,集体访74批636人次,批次比上年上升95%,人次比上年上升62%。所有信访件中,转交部门办理238件,办结179件,正在办理59件,办结率为75%。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按照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机制,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构建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体系。排查工作按乡镇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排查三个层次,按照"五个一” 的要求,将信访件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全市2008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929件, 并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了明细台账,做到了总量清、情况明。
  [大接访、大下访活动]中央"6•28”会议后,景洪市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迅速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每周五,市委书记、市长带领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接访活动,与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交流,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另外,受市委书记和市长委托,其他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也在接访日带领相关人员参加了接访。参加接访的处级领导干部共有83人次、科级领导干部262人次。
  每次接访后,中共景洪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都把当天接访情况及时进行分解交办,建立起部门之间联合解决信访问题的联动机制。在处理问题过程中,各相关单位采取了预约接待、带案下访、联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法规宣传引导、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尽最大努力去解决问题。
  景洪市的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呈现出"高、活、诚、实”的特点。"高",即高规格、高要求;"活",即在开展大接访活动中,注重方式方法,体现以人为本;"诚”,即集中精力、雷厉风行、一鼓作气真诚对待来访群众;"实”,即在接访活动后,及时深入扎实地解决问题。开展此项活动使群众诉求得到充分表达,部分年代久远、久拖不决的老问题得到反映和解决,受到群众普遍好评,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宗旨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实现了无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的目标,得到了省委督导组和州委领导的肯定。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保持了全市社会稳定。
  【问题化解】 围绕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区别情况,采取当场答复、分解交办和领导包案等各种方法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事由简单、政策依据明确的,采取现场分析研究予以明确答复;对于一时不能解决,需调查研究处理的,采取及时分解交办,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疑难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方式加以解决。2008年,共分解交办信访件64件,纳入领导包案解决的38件,已解决26件。
  (王晓芳)
  法制工作
  【概述】2008年,景洪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法制办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为主线,以规范执法行为和强化监督为重点。通过不断努力,强化法治意识,落实执法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完成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一是结合景洪市实际,编制《2008年景洪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景洪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将景洪市行政执法责任评议纳入景洪市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3月,组织人员参加景洪市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对景洪市42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单位进行评议考核。同时接受省、州对景洪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景洪市被州政府评为2007年度行政执法优秀市。
  2008年4月29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省统一考试(市法制办提供)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培训班]2008年8月19日,为规范景洪市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景洪市法制办在景洪市委党校举办景洪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培训班。来自景洪市市属机关的39名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制作规范性文件的能力,为推进景洪市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规范性文件审查】2008年,景洪市法制办共收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事务性文件6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9件。经审查发现有6件不同程度地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并及时地与文件起草单位交换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在接到法制办的反馈意见后,都按规定自行进行纠正。法制办对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握法律审查关,并出具审查意见,以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后,景洪市法制办及时对市政府出台的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现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49件,应急预案15件,未发现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内容,全部保留。并对景洪市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评估。
  【规范性文件备案】根据《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景洪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景洪市法制办加大对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力度,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08年,共向州政府上报规范性文件4件,批准登记和公布3份,即:《景洪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景洪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景洪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同时,指导《景洪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和《景洪市开展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
  [行政复议工作】2008年,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围绕"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实行"阳光复议”,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提升政府形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景洪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积极受理,不推诿;审理时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者的统一,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5件,不予受理3件。审结3件,正在审理2件。在审结的案件中,行政复议办采取调解方式进行处理,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规范了行政行为。
  2008年4月6~8日,对景洪市11个乡
  【政府法律顾问】 景洪市政府法制办和行政复议办、政府法律顾问室是一套班子三块牌子,法律顾问不但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把关,而且还对政府的民事行为把关。一是在山林、土地等资源权属争议的调处方面,法制办积极提前介入、参与调查取证,引导争议双方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在涉法信访方面,法律顾问室直接面对上访群众,主动说服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重复上访、群体上访的次数,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在经济建设方面,法制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协议起草等法律事务工作,保证政府民事行为的合法。对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部门部分行政执法职能移交工业园区是否合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认真进行把关,无论是政府常务会上讨论的事项或是各部门申请市政府批转的文件,都以对政府和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地向领导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避免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对市政府对外签订的建设合同进行认真把关。全年,共出具各种法律意见或建议7件,审查合同(协议)8份,避免资源浪费和行政成本增大。
  【法制宣传】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要求,景洪市法制办公室于镇(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办局92名业务骨干和辅导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和辅导员进一步领会《条例》内涵,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为保证2008年5月1日《条例》顺利实施,并按照省、州学习宣传《条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别于4月29日、5月15日,组织景洪市各乡(镇)、街道办、市属各办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省、州驻市单位的公务员参加全省的统一考试。全市共有2134人参加《条例》统一考试,其中公务员1788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00人、公共企事业单位246人。完成全市学习培训《条例》的任务,为景洪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刀洪英)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2008年3月5日,副市长岩香视察便民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市便民中心提供)
  【概述】2008年,景洪市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政府"四项制度",在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下功夫,为办事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进一步营造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得到社会的好评。
  中心管理层内设办公室和督办股2个股室,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心有进驻单位18家,设置服务窗口23个,窗口工作人员30人,2008年,共受理各类办件22841件,办结22606件,办结率达99%;受理群众咨询11831人次。通过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服务手段,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中心的知名度得到不断提高,来中心办事的群众越来越多,社会效应越来越明显,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发挥了政府与办事群众和投资企业之间的纽带桥梁作用。
  [制度建设】2008年初,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景洪市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中心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随着"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对2008年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和责任股室;为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展示窗口良好的服务形象,重新修订《西双版纳便民服务中心"优秀窗口”和"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制定《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按市纪委的要求制定《景洪市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项目进驻】中心工作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在运行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工作中,中心及时向上级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上级的支持。2008年,州委书记江普生,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陆永耀,市委副书记、市长岩温才和副市长岩香分别到便民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视察工作,在了解中心运行及办证窗口业务开展情况后,对中心工作给表彰先进予肯定,并提出了要求。3月,中心组织人员分别走访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窗口单位,加强与窗口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项目进驻。4月,通过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支持,把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养老保险3条网络专线接人中心办证大厅,为部门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此外,为争取部门涉及招商引资和群众面广的事项进入中心窗口办理,中心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经过努力,市公安局治安户证业务于2008年12月进入中心窗口办理,进一步扩大窗口服务范围,完善中心服务功能,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的便利。
  [窗口管理]为促进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在窗口管理方面,中心继续实行工作人员亮证上岗、上班签到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制作亮证牌摆放在窗口,注明姓名、单位、职务和编号,办事群众若对服务不满意,可进行投诉;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有事外出须向中心请假,下班时间到也必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办完事才能下班;中心每月将考勤情况反馈窗口单位,年终对窗口工作人员出具鉴定。中心积极配合市监察局投诉监督窗口加强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为营造争先创优、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中心坚持开展每季度"优秀窗口”和年终"先进个人”评比活动。2008年共有8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有7个窗口荣获"优秀窗口”称号,其中,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窗口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优秀窗口”。
  2008年11月10日,群众到婚姻登记窗口补办结婚证(市便民中心提供)
  [创新工作机制]2008年,中心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内容与方式,使办事群众享受更加方便快捷和人性化的服务。出入境窗口向社会公布4项服务承诺、婚姻登记窗口延时为群众补办结婚证、边防窗口工作人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群众办理边境通行证等。11月,婚姻登记窗口出现办证高峰,面对极大的办证压力,中心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顺利地完成了办证任务。2008年4月1日,中心为优化景洪市投资环境,
  积极组织联合审批。中心就云南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进入景洪市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组织10多个部门召开部门联审协调会,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公司提交必需的申报材料后,尽快帮助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公司按时开业。经过一个月的筹备,云南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日开业营业。联合审批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和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改善了投资软环境。
  【政务公开】2008年,中心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在办证大厅各窗口摆放办事指南,同时在景洪市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布;二是在办证大厅悬挂《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中心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守则和奖惩公开栏等,向公众公开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三是不断充实更新中心网页内容,每月定期编辑简报和相关信息上传到网上供广大群众查阅,并积极配合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做好在便民服务中心试行网上办公的准备工作;四是为深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市便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正式开通,网站设有中心概况、领导讲话、中心简报、服务指南等10个栏目,实现中心政府信息依法完全公开。
  [自身建设】2008年,中心在认真做好窗口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中心以"三力” 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
  动为契机,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和编写简报等方式,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省政府"四项制度”,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各项法律法规和中心的管理制度,通报景洪市经济运行发展状况和外地便民服务中心经验。按照"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要求,中心班子及成员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中心在依法行政、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为增强窗口队伍的活力和健康水平,丰富文化生活,中心在年底组织开展冬季运动会和早操运动等体育活动。2月,在市妇联举办的"迎奥运,庆三八”活动中,荣获抱球接力比赛"三等奖",环城赛跑"组织奖”,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刘美云荣获环城赛跑个人第一名;4月,在市总工会举办的“迎奥运,庆五一”健美操比赛中,荣获"二等奖",中心工作人员王婷获"个人魅力奖”。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 向社会充分展现中心窗口队伍的活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表彰]2008年2月,中心召开2007年度总结表彰会,对2007年度8名"先进个人"和7个"优秀窗口"进行了表彰。10月,市政府召开景洪市便民服务工作总结表彰会,表彰2005~2007年度景洪市便民服务4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2008年,中心被市人民政府授予"景洪市便民服务先进单位"、“景洪市发展非公经济先进单位”称号。
  (袁丽娟)
  景洪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概述] 景洪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为市政府派驻昆明的服务性窗口单位,于1988年6月成立,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接待、联系、办事服务的指示和要求;二、负责景洪市赴昆领导干部的接待、联系、办事服务工作;三、协助做好景洪市参加大型会议、会展、活动的接待、联系、办事服务工作;四、负责管理景昆综合楼建设管理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景洪市驻昆老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六、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景洪市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为纳入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
  【政治理论学习】2008年,市驻昆办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因人少事杂而降低学习标准。一是认真学习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二是抓好时事政治的学习,驻昆办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在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向灾区捐款捐物。
  【服务保障工作】2008年,随着景洪市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经济建设蓬勃发展,驻昆办担负的市党政机关干部到昆明工作、学习的接待、联系和办事服务的任务也随之加重。对此,市驻昆办全体工作人员坚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积极联系省厅,陪同到昆明的各级领导跑资金、要项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展开招商引资工作。全力以赴地为来昆明工作、学习、出差人员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服务范围扩展到各部委办局、乡、镇、村公所,为他们在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帮助,帮助完成项目的后续工作,帮助他们购买机票、车票、接(送)机(站)。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在前,转变观念在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工作中,要求每一位职工必须做到热情、准时、高效,使来昆明办事的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安全,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市驻昆办在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沟通上下联系,反馈经济信息,每月定期出信息简报,为景洪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另外,在昆交会、旅交会期间,积极协助有关参展单位做好参展工作,确保参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驻昆办在促进景洪与昆明两地之间的经济合作方面,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被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评为先进集体。
  [老干部管理】2008年,市驻昆办按照规定管理在昆安置的离退休老干部10人。工作中,本着耐心细致、服务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一是组织老干部过好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定期汇报思想,确保思想稳定。二是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按时发放特需费、医药费和慰问金,对生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看望,协助解决住院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每月组织老干部到民族村、金殿等处游玩一次。通过开展热情、及时、周到的服务,使老干部们时时处处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他们政治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帮助。三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由于各项工作做得及时到位,未发生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等情况。老干部管理工作受到市委老干局的称赞,被评为老干工作先进单位。
  【景昆综合楼建设管理]景昆综合楼于1992年10月征地,属行政划拨用地,建筑面积为10943平方米(含地下室)。市驻昆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批示精神,加大对景昆综合楼的建设管理力度。一是协调昆明市电力、自来水、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抓好供电、供水和电梯维护、保养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做好景昆综合楼出租管理工作,按期收取房租费、水电费。景昆综合楼已全部对外出租,年收入租金100余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三是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大楼全部对外出租后,管理工作显得尤为突出。市驻昆办加大管理力度,专门聘请水电工1名,对大楼实施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能够做到"八小时以内优质服务,八小时以外满意服务",对承租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及时协调。大楼对外出租以来,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未发生任何问题,为承租方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受到承租方赞许。
  (曾艳)
  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主任杨建清在基层调研
  【概述】200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监管处的监督下,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指导下,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发展业务,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景洪市辖区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有新的发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42221人,缴存比例为月均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资金保值增值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丝毫差错。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从维护全州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加大归集执法力度,努力调动缴存单位、职工自觉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提高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持续、快速增长。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催缴通知书,景洪市辖区单位和个人全年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6506.68万元。至2008年底,景洪市辖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82552.51万元,缴存余额为60328.51万兀。
  【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按规定用途提取使用。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008年,景洪市辖区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4054.67万元。至2008年底,累计提取22224万元,为职工购建住房提供了主要的、必要的融资渠道。
  [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西双版纳州严格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贷款办理办法。实际操作时对每位贷款户的情况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努力把贷款风险降低。主要采用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至2008年年底,景洪市辖区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为68884.50万元,贷款余额为52329.96万元,累计放贷户数为6874户。其中:2008年发放贷款18733.00万元,回收7026.41万元,全年发放1517户。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动了景洪市住房建设,为购建房职工提供资金支持,有力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
  中心主任杨建清了解民情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中心主任杨建清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个人贷款风险控制]2008年,在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方面,严格按照《条例》和《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申请人的贷款要求,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进一步的贷前调查,审核申请人的贷款用途、抵押物的价值、贷款偿还能力、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及有效的工作年限,以此为综合依据来确定贷款的额度和年限,并与委托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要求每笔贷款的个人资料都通过委托银行进行严格审查后才发放到个人。贷款额度限制在抵押物评估值70%的范围内发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5倍,企业单位有多人贷款的,贷款总额一般不超过其单位住房公积金余额。
  在贷后管理方面,管理中心积极采取有效的个人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每月要求委托银行送一份逾期贷款户名单进行及时预警;累计逾期3个月以上的向借款人及时送达《催收函》;逾期情况比较严重的,派出工作人员上门与其单位负责人及本人见面了解逾期原因并催收等。为此,管理中心所发放的贷款逾期较少,逾期率低,也从未发生挪用或变相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账单发放】为了让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更好地实现知情权、监督权,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邮政局直接向职工寄递住房公积金账单,每年向职工发放账单2次。账单和普通邮件一样,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得拆阅,这样可以尽量保证能直接送到职工本人手中。通过账单,职工可以非常方便地了解自己的账户余额、利息收人,如有疑问,可以凭账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职工可以将账单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通过账单,职工可以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西双版纳州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措施。通过账单,职工可以有效地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账单,职工可以有效地监督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行为,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透明。发放账单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业务量和咨询人数明显增加,职工姓名、账户余额不符等隐藏的错误也可以得到及时的显示和纠正。通过发放账单,管理中心可以了解缴存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住房公积金账单的发放,可以与缴存单位和职工搭建起交流、沟通的平台,可以让单位和职工了解、理解、支持、参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从而共同促进住房公积金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内部监督】2008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下属管理部实行内部授权管理,并与管理部负责人签订授权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核算口径。管理部只做前台业务,会计核算经过网络传输数据,统一在管理中心资金财务科核算。各管理部超限支取及超限贷款(10万元以上贷款),均要通过网络传输到中心主任审批后,下传审批信息,各管理部接收下传信息后才能办理超限支取及发放个人贷款业务。
  在人员安排上也考虑到内部控制制度,各岗位人员的分工符合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原则。在资金核算中,保证授权与执行的职务相分离,执行与审核的职务相分离。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内部岗位责任的实施,服从于内部监督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贷款方式创新】 西双版纳州部分乡镇学校,经相关部门审批利用学校空地建盖教职工住宅,在申请贷款时没有住房抵押。对此,在工程总量完成过半时,西双版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学校签订协助还款协议,与教师签订借款合同,申请贷款的所有教师互相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并与中心签订担保合同(有关教师既是借款人,又是担保人),借款使用和还款责任都在教师个人,在房产证办理之前,由学校协助督促教师还款,教师调出学校前必须先还清贷款,教师之间互相监督。在办理房产证的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学校及担保人的责任解除。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只是起到协助和督促的作用,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担保,但实际上起到信誉保证的作用。这种做法虽然相比一般的住房抵押贷款增加了风险,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社会效益,让乡村教师圆了住房梦。这种模式在部分乡镇实施后,效果很好,很受欢迎,还没有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2008年,根据云南省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的通知》及西双版纳州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由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对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开展专项治理。从管理机构设置、运作、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防范、清收单位(项目)贷款、国债购买、受托银行选择及银行账户开设、管理中心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值收益分配、存贷款利率执行等13个方面开展自查工作。从自查及检查的情况来看,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规范、资金运作规范、个贷风险较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李东)
  档案工作
  【概述]2008年,景洪市档案局主要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各机关档案室的创星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省、州档案局档案工作"八项工程"建设要求,景洪市档案馆开展了 "四星级"创建工作,以及档案馆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档案业务培训]2008年8月,根据橄榄坝橡胶公司的要求,市档案局派出业务指导人员为该公司培训档案人员,培训会上讲授了《归档文件整理方法》,为市气象局举办家庭档案知识培训班1期,参训人员14人。
  [业务指导工作]2008年,为了保证各机关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市档案局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派出业务人员积极为各机关搞好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完成25个机关的文件归档工作,归档文件15890件。
  【档案行政执法检查]2008年,市档案局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对14个单位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大多数机关能及时完成归档任务,档案得到安全保管。但有少数部门由于档案人员兼职过多,文件材料得不到及时归档,影响了档案工作的进程。
  【档案馆(室)创星建设工作]2008年按照州档案局的要求,开展档案馆创"四星级”建设活动。
  市档案局(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景洪市档案馆"四星级"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工作任务和组织领导。将任务分解到每个业务人员,对照标准缺什么补什么,限期完成,保证了创星工作的实施;于10月8日顺利通过"四星级”的评审。在准备档案馆申报"四星级”建设的同时,市档案局还做好市气象局机关档案室创"五星级”建设的指导工作,并于11月5日通过科技事业五星级标准评审验收。
  【档案接收】2008年,市档案局(馆)共接收12个全宗的档案1002件和742卷,其中:文书档案1002件、627卷,科技档案115卷,新全宗2个,长度15.07米,目录14本;征集资料32份195册;整理照片档案624幅。
  【档案利用】档案保管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2008年1~11月市档案馆共接待查阅人员275人次,提供档案391卷(册),为利用者复印档案294份1048页。
  [档案著录】为了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速度,市档案局(馆)在创星建设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档案信息的录入工作,2008年共录入档案条目4255条,原文扫描2257页。
  【资料汇编】根据档案工作的需要编写了《景洪档案大事记》、《景洪档案年鉴》、《景洪市档案馆指南》等,档案资料的汇编为档案利用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董文君)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阅读

相关人物

董文君
责任者

相关机构

景洪市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景洪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