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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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8098
颗粒名称: 法制
分类号: D927.74
页数: 10
页码: 127-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8年保山市地方法制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政法、司法、检察、审判、公安、监狱等。
关键词: 保山市 法制

内容

政法
  2008年,各级党委政法委健全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对政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发挥领导管理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政法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基层政法部门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以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为重点,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活动中,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名执法标兵,保障了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政法机关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社会稳定工作 2008年,围绕北京奥运会和省城运会安保工作,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边境管控力度,着力强化反恐斗争。各级政法部门及时获取和掌握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保山市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新动向,并采取公秘结合的手段,加强控制,掌握其串联上访活动情况,及时防范和打击了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各级党委政法委继续深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集中组织开展排查化解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及重信重访案件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2008年,全市无一起大规模赴昆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社会治安 2008年,保山市报警数同比下降11.19%,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0.74%,命案数同比下降10.14%;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068件1741人,起诉1499件2670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88件755人。年内,交通事故数、火灾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5.71%、34%、13.33%、36.32%、39.75%。城调队调查表明,200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63%。
  禁毒人民战争 2008年,保山市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1500余起,缴毒数居全省第二位,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势头。各级禁毒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零星贩毒工作力度和吸毒戒断出所人员的跟踪帮教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戒断巩固率和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全面巩固和提高了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果。
  综治维稳 2008年,开展边际“联防、联调、联创”活动,积极整合乡村两级综治维稳工作资源,加强村级治保会、调委会和综治维稳室建设。实现了全市所有乡镇综治维稳委主任均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派出所所长进入乡镇班子、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治保主任和调委会主任、村级综治维稳员配备率达100%的目标。同时,在每个村(居)民小组下设治保调解小组,由村(居)民小组长兼任治保调解小组组长,切实解决了乡村两级综治维稳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综治维稳工作对接,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综治维稳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公正执法 法院系统坚持审调结合,集中开展清理执法积案活动,及时受理涉及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申诉难、执行难问题进一步缓解;检察机关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落实预防措施;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着力加强重点人口教育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国家安全、党委610办和劳改劳教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撰稿 杨韩军)
  司法
  普法依法治理 2008年,保山市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1万余份,分别举办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教育”巡回讲座6场、普法骨干培训23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法治之光”文艺晚会1次,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集中统一考试以及2次较大规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70万余人次。在全市基层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到年底,全市共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793个,占全市915个村(社区)的86.6%,其中,国家级命名表彰的1个,省级命名表彰的9个。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电视等传媒和载体,为“法律六进”活动提供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各县(区)司法局在年初第一季度先后举行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启动仪式,拉开了“法律六进”活动的序幕。利用律函辅导站、电大工作站及西政函授站多渠道开展法学教育。
  人民调解 2008年,保山市989个调解委员会均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制度,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41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689件,其中,移交有关部门30件,调解6609件,调解成功6351件。各级调解委员会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做好传统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土地流转、环境保护治理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8203件,调解成功17763件,成功率为97.6%。防止“民转刑”87件498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2件44人。人民调解员报酬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落实。开展了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工作,组织召开了保山、大理、临沧、德宏、怒江等五州市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座谈会,签订了《五州市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对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防联调工作原则、联防联调工作制度、确保接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等作了具体规范。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充分用好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调解资源的基础上,开始着手建立调解进检察院、法院、公安的前期准备工作,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监狱劳教 2008年,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分类教育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预防不稳定因素的产生。通过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教育,努力把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成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不断提高教育改造和挽救质量。
  法律服务 2008年,保山市19个律师事务所共受聘担任法律顾问78家,办理诉讼代理案件1006件。积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内,全市律师共为2000多名来访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接待涉法信访群众395人次、354件次。分别召开了保山市法学会成立大会和保山市第二届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法学会和第二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中,聘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葛平为保山市法学会顾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明为保山市法学会名誉会长。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管理,拓展公证领域,全市5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770件。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共担任法律顾问205家,办理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纠纷调解、土地承包、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15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223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体制,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5件,接待来人来访、来电咨询8726人次,法律援助受援人数达12700余人。积极拓展司法鉴定业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司法鉴定业务654件,未出现违反鉴定程序和技术操作规范、超范围鉴定的现象,鉴定结果被司法部门采信率达到100%。司法考试办公室完成了保山市209名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有41名考生上线,上线率达19.6%。
  社区矫正试点 2008年,施甸县被列为保山市社区矫正试点县,整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有效地进行。在全县上下基本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司法为主,部门联动、措施得力,制度健全、队伍专业”的工作模式和“五化”,即“组织建设网络化、监督管理规范化、衔接报到制度化、劳动教育常规化、帮扶帮教个性化”的工作格局。年末,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1名,先后有55名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被依法按时终止社区矫正,成效初步显现。
  基层司法行政 2008年,保山市72个司法所共开展法制宣传702场次,受教育人数200余万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12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50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68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199人次。坚持进度和质量并重,切实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全市2004~2007年共有63个建所指标,年末除2个乡(镇)由于需整体搬迁尚未开工外,其余全部竣工。全市共完成投资规模16043.23平方米,完成总投资1340.5万元,市(县)以下投资351.5万元。全年共选派51名干部下派到44个乡(镇)司法所顶岗工作,解决了基层司法所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
  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了“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加大专业培训、集中培训工作力度,安排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46人次,市直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52人次,系统内部培训干部250人次。报请人事局批准将法律援助中心改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在市局人事警务处增设了警务督察大队。加强党建工作,在机关、律师、公证、老干部队伍中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了“一岗双责”。推进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深人贯彻实施,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效率。建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栏目,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确保了系统内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宣传和调研 2008年,全系统有111篇信息简报在市级和省级报刊刊登。市司法局有9篇新闻报道在《云南法制报》、《云南司法》等省级媒体刊登,3篇理论文章在《活水》、《保山发展研究》等市级媒体刊登,35篇简报信息在《保山日报》、《保山政法》、《保山纪检监察信息》、《保山信访》、《综治维稳动态》等刊登,在各种媒体发表调研论文6篇。(撰稿 杨鑫)
  检察
  批捕起诉 2008年,坚决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伤害、绑架、抢劫、盗窃等犯罪嫌疑人582人,起诉715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巩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果,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824人,起诉831人。从严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犯罪嫌疑人93入,起诉108人。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2008年,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厉打击的同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对7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6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不起诉6人。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008年,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省城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重要任务,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保山”建设,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参与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对受理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接待处理来信来访255件,对属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案制,处理多年上访、久诉不息、重信重访案件11件,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008年,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52件52人,其中涉嫌贿赂36件36人,贪污9件9人,挪用公款6件6人,私分国有资产1件1人。立办案件数同比上升5.8%,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万余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发挥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作用,加强统一协调指挥,采取提办、派员参办或异地交办等方式,增强办案合力,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21件21人,要案3件3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46%,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继续深入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立办商业贿赂案件36件,占立案数的69.2%。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教育、卫生、城建、涉农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33件33人,占立案数的63%。健全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工作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敦促投案自首1人。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008年,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5件5人。
  职务犯罪预防 2008年,深入金融、税务、电力、教育、交通等10余个系统26个单位开展系统预防,先后举办各类专题预防讲座32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而不决2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到保山监狱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9批1386人。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查询12人次。接受预防咨询58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53项。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开展法制宣传56次,发出宣传材料4000余份。
  侦查活动监督 2008年,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提起公诉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建议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63人、追加起诉6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9件次。
  审判活动监督 2008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3件19人,法院已审结7件12人,其中改判2件2人,发回重审3件7人,维持原判2件3人,法院正在审理6件7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建议77件次。在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和提请抗诉18件,其中省检察院支持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法院采纳。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38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2008年,加强派驻监狱检察工作,撤销隆阳区检察院派驻机构,成立市检察院驻保山监狱检察室,开展规范化检察室的创建工作。落实高检院制定的关于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的“四个办法”,共审查监管机关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72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同意呈报35件,占1.98%。检察监督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739件,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人,监督刑罚执行机关对监外执行罪犯收监2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1件,对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提示催办284件418人,继续保持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案件。市检察院派驻保山监狱检察室、龙陵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执法活动监督 2008年,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评议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公诉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出庭公诉工作16件次。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作用,人民监督员对6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和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
  制度创新 2008年,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书记上党课、党组成员作政治理论专题辅导等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配合党委、人大调整充实7名基层院正副检察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考核、追究制度和“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推行巡视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 2008年,落实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十一五”培训规划,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健全对复合型人才、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的选拔培养和任用机制,采取分类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上派下挂等方式,培训各类人员14期609人次;依法报请市人大任免23名检察官。以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突破口,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司法考试通过17人;市检察院干警赵文晓被省检察院授予“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基层检察院建设 2008年,做到“精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凝集,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重心向基层转移”,健全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机制。发挥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职能,坚持市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检务保障,开通检察三级专线局域网和审讯室数字化监控系统,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坚持示范建设与重点帮扶相结合,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推进。隆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昌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施甸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撰稿 杨正清)
  审判
  200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76件,审结9403件,结案率96.1%。
  刑事审判 2008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22件,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529件。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6件。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63件。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29件。审结其他案件195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对不构成犯罪的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443名被告人处以缓刑。为227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以及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庭审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进行法制宣传,开展对青少年犯罪和农村人员犯罪专项调研,为加强治安管理和预防犯罪提出司法建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7人。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对符合条件的1957名服刑人员给予减刑和假释,促进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民商事审判 2008年,审结婚姻家庭、相邻、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涉农等案件2806件;审结合同、金融纠纷及破产案件1786件;调解或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2756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60%。
  行政审判 2008年,审结各类行政一审案件31件,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件。
  执行工作 2008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405件,执行到位金额9505.8万元。
  立案信访和再审工作 2008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236件,接待来访4035人(次);审结再审案件28件;审结各类二审案件419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减免交诉讼费12.3万元。
  法院改革 ①认真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对所有案件实行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对每个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的规范管理。②配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推行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参加开庭审案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指导作用。③针对法官短缺的实际,努力探索符合保山市法院实际的法官助理制度,有效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④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推行以质量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工作措施,构建审判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84件。⑥围绕构建“便民司法、和谐司法”目标,始终坚持法院、法庭进村寨,加大巡回审判案件力度,巡回审理民事案件2278件,占民事案件数的49.6%。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切实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26个派出法庭有11个完成了改建和新建,有10个正在建设。
  队伍建设 ①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学党章、讲党性、促‘三力’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严明司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及“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教育法官从大局出发,正确行使审判权,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②完善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学习和监督制度,不断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③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习,先后派出9批共61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省高级法院参加政治及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④创办《保山审判》,组织开展歌咏、演讲、书法、摄影、体育比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展示法官风采,营造朝气蓬勃、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⑤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市法院共有36个集体和8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腾冲县人民法院固东法庭庭长马显文荣获“云南省十佳人民法官”称号。强化新闻宣传工作,注重在各级主流媒体和法院权威媒体上进行宣传,各类国家级媒体关于保山市法院建设的宣传报道145篇次,各类省市主流媒体的报道410篇次。(撰稿 谢玲)
  公安
  “三基”工程 三年来,全市公安经费投入总量达2.86亿元。解决了29个无(危)房派出所建设问题,建成保山市公安局科技大楼、市看守所、腾冲县局科技大楼、昌宁县看守所、市局民警教育培训基地。施甸县局科技大楼、腾冲县看守所、龙陵县看守所、交警支队科技大楼完成立项和前期工作。全市新增计算机873台、警务用车179辆及一大批民警单警装备。完成四级网升级改造和警务通系统的全面应用,完成覆盖全市基层所队的公安专网电话建设,建成65个信息采集室,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数由2005年底的58.7台增至95.8台。按照“十有”标准,全市建成163个城乡社区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372名,出台实施了《警务室民警考核办法》,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推行各具特色的社区警务工作办法,基本形成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的格局。刑事技术方面,建成20万人指纹分库;建成DNA实验室并已发挥作用。申报的技术室已经省公安厅初审。应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情报信息系统直破和带破了一批刑事案件。分期分批组建“战训队”,积极探索“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计算机考试培训、初任民警培训37期1985人次,加强民警基本功的训练。在省公安厅各警种和业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一口清”竞赛中,市公安局行动支队、禁毒支队荣获全省第一名,警令部荣获全省第二名。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完成,规范了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工作。制定实施了全市公安派出所、基层刑侦队、交警队和车管所正规化建设评估办法。隆阳分局被评为200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优秀公安局,腾冲县腾越派出所荣获2007年“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全省‘三基’工程建设示范基层所队”,腾冲县公安局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昌宁县公安局荣获“全省正规化建设示范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荣获全国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通过部级文明窗口验收。全市72个派出所一级所7个、二级所23个。
  维护社会稳定 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集情报信息6242条,经综合判研、整理上报1700余条。在全省公安情报信息综合考核中,保山排名第四。共排查出影响稳定的各类热点隐患问题369件。
  治安防控 2008年,全市治安巡警大队(中队)共巡逻执勤80472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3次,协破刑事案件192起,查处治安案件79起,调解民间纠纷4057起,抓获各种违法犯罪人员300人。隆阳公安分局整合城区派出所和治安巡防力量,充实巡警大队,提高街面见警率,推行全天候“警灯闪烁”工程;建成五县(区)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压缩了违法犯罪空间,提高了对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年内,受理报警求助量同比下降11.19%。同时,加强保安服务业管理和队伍建设。全市共有保安服务公司2家,分公司3家,保安从业人员1389人。年内,有两家保安服务公司通过了2008年信用等级评定。
  打击刑事犯罪 2008年,认真落实“打黑除恶”和破案、追逃工作责任制,强化“命案侦破”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的打击,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2008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3217起,破案2167起,破案率为67.36%,立案同比下降10.74%;立“命案”62起,破57起,破案率91.94%,立案同比下降10.14%,腾冲、龙陵、施甸、昌宁4县实现“命案”全破;查处盗抢犯罪团伙30个175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17人;抓获上网在逃人员390人。
  打击经济犯罪 2008年,保山市经侦部门通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实用、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全市经济犯罪案件全部及时录入进库,录入标准均达到98%以上,确保数据库信息的完整、准确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年内,与工商、税务、卫生、烟草、金融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继开展了打击网络传销、涉税、非法集资、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等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和重点治理活动,抓好涉烟违法犯罪的打击查处工作,积极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全市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99起,立案90起,涉案金额4405.45万元。其中破案80起,挽回经济损失908.78万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3人,移送起诉22起56人。
  禁毒 2008年,保山市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1566起,缴获各类毒品1064千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72名,缴毒数位居全省第二位。加大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案件,共破获275起零星贩毒案件,捣毁零星贩毒窝点17个、吸毒团伙71个,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86名。强化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收戒吸毒人员2165人。抓住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日趋突出的问题,加大查堵力度,以歌舞娱乐场所和易涉毒场所为重点防范整治对象,落实禁毒社会责任,严格内部责任追究,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暗访和整治力度,遏制吸贩新型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年内,全市共查破冰毒等新型毒品案件196起,缴获冰毒等新型毒品100.9361千克,抓获犯罪嫌疑257人。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一方面公安机关与商务、工商、安监、海关、药监、经委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加大对全省易制毒化学物品在生产、经销、购买、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在加大走私贩运毒品查缉的同时,加大对非法运输、使用易制毒特殊化学品的查缉力度,坚决堵住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通渠道。年内,全市共查处易制毒配剂案件和麻黄素复方药品案件7起,缴获易制毒特殊化学品3444千克,查获呋麻滴鼻液106千克,盐酸麻黄碱片488千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
  治安行政管理 2008年,保山市公安机关全面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改进和加强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合理布局、规范动作、实用有效”的原则,落实城乡警务室的建设“十有”要求,完成全市163个城乡社区警务室建设,实现样式统一、标志统一、配置统一和台账统一,每个社区警务室有2名以上专职民警和2名以上辅警,每个农村警务室有1名以上专职民警和1名以上辅警。全年共受理各类违反治安管理案件6004起,查处5846起,查处率97.36%;查处违法人员9127人,查处单位162家;受理行政案件47143起,查处46983起,查处率99.66%;查处违法人员50219人,查处单位237家。针对突出的治安犯罪活动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一系专项列打击和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整治危爆物品专项行动,对涉爆、涉枪、涉毒和涉放射性物品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清查收缴非法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客运站及乘客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查破涉爆、涉枪案件3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7人,收缴了一大批危爆物品,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开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分县局治安部门把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打团伙、捣窝点,强力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禁赌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9060人次,警车2414辆次,查处涉赌案件235件,查处涉赌人员1520人,解救被境外赌场非法拘禁人员224人,劝返境外赌场务工人员533人,迫使境外赌场萎缩、关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净化社会环境。年内,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80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178个次,处罚违规印刷复制企业3家,网站59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935件,办理案件122起,查处违法人员72人,查处单位4家。
  警卫保卫 2008年,圆满完成警卫任务及保卫勤务35起(二级警卫任务5起,三级警卫任务10起,保卫任务20起)。7月15~21日,省第六届城市运动会在保山举办,公安机关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划分职责。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力度,及时掌控敌情社情动态。投入30多万元资金购买防爆罐、防爆毯、地下金属探测仪、电子听音器等设备。圆满完成省城运会的警卫任务。
  公安法制 2008年,保山市公安机关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9月起,保山市公安局机关实行了“执法办案情况月通报”机制,全面、及时反映机关执法办案动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1月起,腾冲县公安局推广使用“公安机关智能办案系统”,昌宁县公安局加强和完善“昌宁县公安局办案流程管理暨监督考评系统”的管理和运用,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减少执法办案成本。年内,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共审核刑事、行政案件案件7355件14578人次,其中刑事案件4532件6949人;行政案件2823件7616人,劳动教养13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结6件,其中维持4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件。建立健全依法正确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长效机制,9月2日印发了《保山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保山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正确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规范取保候审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年内,完成“整顿违反规定办理取保候审”工作。经初步排查,共梳理全市公安机关自1997年后取保候审人员1954人。
  出入境管理 2008年,保山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开展创建文明窗口达标活动为契机,加强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三严创优”活动,加强出入境管理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在保山市政府网站政务版“政府办事指南”上设立“出入境”专栏,提供网上下载申请表格、查询出入境法律法规等与出入境管理有关的信息服务,公布联系电话,宣传出入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外事工作职能,积极稳妥开展边境会谈会晤和执法合作。年内,与缅方开展会谈会晤4次,开展涉外警务合作8次,移交缅方违法犯罪人员2名,为缅方追回盗窃款项50万元;缅方向保山移交潜逃境外的网上在逃犯2人。建立和完善县级出入境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腾冲、龙陵两个边境县设立出入境管理大队;施甸、昌宁两县设出入境管理科,与治安大队合署,并配齐了专职出入境管理民警;隆阳区出入境管理业务由市局出入境管理科负责。年内,全市公安出入境机构建设已达“受理、审批标准”,“三库”建设具有联网查控能力,基本具备开展边境旅游、异地办证试点工作条件。全年,共有39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人员896人次临时来保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商务,其中外国人573人次,台湾居民253人次,港澳居民70人次。共签发各种外国人证件、签证和台湾居民签注等130人次,其中外国人签证59人次,“外国人居留许可”10人次,台湾居民签注55人次,台胞证件6人次。
  网络安全监察 2008年,保山市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加强和改进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继续开展网络监察基础业务建设,在安全监察管理、信息监控处置和舆情控制、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有新突破,一批“三基”年建立的基础数据库和技术手段在刑事案件侦破、互联网监管中初步发挥作用。落实实名登记上网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全市共组织清查348次,出动警力496余人(次),清查网吧483家(次),配合文化、工商部门查处、取缔网吧1家,警告54家,责令整改10家,行政处罚51家。在“奥运安保”期间,于8月7日、15日、20日3次,对全市115家网吧进行了拉网式夜间排查清理行动。全市共出动警车48辆次,警力256人次,清查网吧数333家次,依法清查违规经营的网吧15家。年内,协助刑侦、国保、治安等部门办理案件25起;制作《电子证据勘验检查笔录》8份;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
  监所管理 2008年,腾冲县、隆阳区看守所在深挖案件中,充分发挥看守优势,通过教育谈话,成功破获命案3起。
  交通管理 2008年,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抓住节日交通安全、客运车辆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现四项指标全面下降。2008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01起,死亡71人,受伤116人,直接经济损失76.5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31.76%、14.46%、40.21%、38.68%。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被公安部授予“规范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隆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2008春运抗雪救灾先进集体”;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交管工作先进集体”。
  交通事故预防 2008年,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聘请专家以治乱、疏堵、解决停车难为重点,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作出了近期、中期、远期方案。同时,各县(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隆阳增设标志标线12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48处,在24条主干道上设置了578套指路标识。腾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点筹资指挥中心三期工程建设,在城区全面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初,市政府事故预防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对各单位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做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单位交通管理职责,加强单位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对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治理,共排查出公路危险路段8个,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区)政府、市交通局、公路管理总段下发了《关于整治公路危险路段的督办通知》。协调保龙建设指挥部在相关路段上设置、施划了安全标志、标线,完善了安全管理各种硬件设置,力保新开通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全警奥运、城运安保大会战为主线,加强路面交通安全管理。8月17~26日,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针对夏季汛期雨季,学生返校,旅游出行旺季以及农村赶集等特点和规律,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重要时段、重要线路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坚持24小时勤务,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行动期间,全市共投入警力1638人次,警车697辆次,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5个,临时执勤点30个,检查客运车辆6749辆,深入客运企业9个,深入客运站场11个。
  交通安全宣传 2008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巩固“一报两台”为主的宣传主格局。年内,《保山公安交通》共编辑发行赠阅12期10.56万份;《一路平安》影视专栏制作播出6期专题节目;制作了集中反映新世纪以来保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画册《新世纪、新征程——云南省保山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回眸》。全年共举办展览1096次,召开现场会874次,制作宣传牌797块,印发宣传材料685241份,出动宣传车2827辆次,放映电影、录像4355场次。
  队伍建设 2008年,落实了派出所党支部由所在公安机关党委直接领导制度,充实和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得到整体推进。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昌宁县公安局正规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召开了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腾冲现场会议,全面推进基层正规化建设。市公安局首次组织对直属部门的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通过正规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机关和基层所队的内务管理改善,工作秩序井然。“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得到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认真开展警务督察工作,作好纠风执法监察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持久地抓“三严禁”、“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及投诉案件136件,查结130起,办结率95.59%;严肃处理责任民警8人。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落实行政问责办法,市局公布了服务承诺86条,各分县局、科所队梳理公布了服务承诺500多条。通过“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各级公安机关作风转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民生力度加大,工作效率提高。全年共办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14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2人。年内,表彰了一批以段松、李正平、尹国权为代表的英雄模范人物和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公安宣传 2008年,利用各大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保山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成效,为推动和促进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山刑侦工作注重“功夫在诗外”》、《保山公安插上了金翅膀》、《“抓两头带中间”腾冲创“无毒”工作硕果累累》等一批稿件在《人民公安报》、《云南公安》、《云南日报》刊登,反映保山“三基”工程建设成效稿件,先后在央视《第一线》、《人民公安报》一版等媒体刊登。保山电视台政法栏目先后播出了《不翼而飞的摇钱树》、《特殊的搬迁》、《奇怪的汽车盗窃案》等一批栏目,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共刊播稿件895篇(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刊播83篇(条),在省级媒体刊播249篇(条),在市级媒体刊播395篇(条)。
  警务督察 2008年,保山市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明察暗访1023次,开展奥运安保现场督察活动158次,检查各分县局所属重点单位和部位288个(次)。重大警务部署落实现场督察161次,重大社会活动秩序维护现场督察30次,开展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现场督察219辆次,扣留警用车辆2辆,警容风纪现场督察121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145起,查结125起,查结率86.2%,对查实投诉件进行责任追究,处理民警14人,其中给予轻微违纪警告6人、批评教育8人;纠正警容风纪45人次,提出督察建议131件,责令执行1件,发督察通知书5份,督察建议书3份;受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8起,办结7起,打击和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4名,其中刑事拘留3人、行政处罚11人、批评教育1人。
  警务保障 2008年,继续推进单警装备建设和无房派出所建设。中央和省下达的26个无(危)房派出所,除姚关派出所正在进行建设外,其余均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已按省定标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印发了《保山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基层一线所队的经费保障标准划分为三类:第一类10000元/人•年,执行地区:隆阳区、腾冲县,第二类7000元/人•年,执行地区:昌宁县、龙陵县,第三类5000元/人•年,执行地区:施甸县。推进公安一线民警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配备警棍1938根、手铐2155副、催泪喷射器1860只、强光手电2319只、警用制式刀具1883把、警用水壶1922个、急救包1917个、多功能腰带1898条、防割手套2030双,实现全市基层一线民警必配单警装备100%配备的目标。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100%达标。统一派出所外观标志工作全部完成。
  警察协会 2008年,保山市公安民警参与公安理论研讨活动人数1207人,参与面58.8%;撰写论文、调研报告共913篇,占民警总数的44.5%。推荐报送《警察之家》、《云南公安》、《保山日报》、《保山社会科学》等报刊40余篇。9月27日,向省警察协会择优推荐上报继续“解放思想”专题征文12篇,其中3篇获省警察协会2008年度理论研究征文三等奖、3篇获优秀奖。在12月18日召开的省警察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上,保山市警察协会被评为2008年度先进警察协会。(撰稿 张光进)
  监狱
  建置沿革 云南省保山监狱前身为云南省昌宁监狱,创建于1952年9月24日,地处昌宁县湾甸乡。同年,编为保山专区公安处劳改大队第五中队,又称湾甸农场。1954年,对外称“云南省地方国营湾甸农场”,对内称“云南省第92劳动改造管教队”。1991年初,改为“云南省第十五劳改支队”。1995年,改名为“云南省昌宁监狱”。2000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监狱工作的重大决策,为解决监狱的实际困难,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实现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监狱布局调整思路向着大中城市和交通沿线转移,实现由分散向相对集中、由边远向城镇和交通沿线转移、罪犯劳动由室外向室内转移的“三个转移”,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总体要求,由湾甸向保山市内转移。2004年3月17日,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云南省保山监狱”。同年4月20日成功举行了监狱新址的揭牌庆典,实现了监狱的主体转移,也实现了从管理轻刑犯为主到管理重刑为主的过渡,押犯翻了一番多,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越发展。2005年12月20日,顺利通过了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验收,翻开了新的发展篇章。在云南省监狱系统中保山监狱监管考核指标成绩显著,连续8年实现了罪犯无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四无”目标,成功改造罪犯数万名。
  监狱安全 2008年,突出平安奥运、平安城运、平安监狱为目标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百日监管、生产安全”、“迎奥运、保安全稳定”等多项专题活动,健全和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个确保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加大对狱情犯情掌握、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实现连续8年安全无事故。
  刑罚执行 2008年,结合“抓公正文明执法,促监狱安全稳定”活动,安全、圆满完成对罪犯的收押、释放、调遣任务。规范执行罪犯考核办法,依法办理罪犯的奖励、刑释、假释等工作,做到分监区、监区和监狱三级集体研究,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大监狱执法和管理监督力度。依法做好服刑人员生活卫生工作,确保罪犯生活水平不下降和病犯得到及时医治。注重食品安全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监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宣传教育,做好监舍、车间等场所的消毒,实现了多年来没有出现大面积传染病流行、集体食物中毒等事件。
  教育改造 2008年,开展新犯入监的以认罪伏法、监规纪律、服刑指导为主要内容的过渡性专项教育,全年集训12个班,合格率100%。出监教育紧紧围绕形势政策,巩固教育改造成果,顺利回归社会的总体要求,释放和假释出监人员全部参加出监教育,共举办12期,出监教育面达100%。围绕教学计划,以思想教育为核心,以文化教育为基础,以技术教育为重点,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教学任务,入学率、及格率等均达到年初确定教学目标要求,取得职业技术证书的罪犯达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50%以上。结合形势开展辅助教育工作;落实个别教育改造责任警制度,对排查出的顽危犯、有危险顽固倾向、“三无”罪犯等实行重点包夹控制和教育转化。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设有6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接受法律咨询98人次;加大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注重用科学手段矫治其不良人格和心态,提升罪犯心理健康水平,减轻心理压力;邀请453名罪犯家属1141名进监开展亲情帮教,并签订660份帮教协议,并与保山、德宏等地10县(区)政法部门签订1470份帮教协议;结合“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迎奥运系列监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书画征文、奥运知识和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国庆文艺汇演等,活跃监区文化。年内,接待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38批、共3432人次。
  队伍建设 2008年,成功举办了警察职工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纪念《监狱法》颁布13周年征文等活动,组团参加了省监狱管理局举办首届警察运动会,邀请专家、学者到监狱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以“我与祖国共成长,岗位奉献保平安”为主题的警察职工个人才艺展和歌咏比赛。年内,完成调研报告、论文32篇,在省、市登载稿件44篇;10个集体、穆勇等24名干警获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表彰,保山监狱荣获监狱系统内2008年度的监管改造、安全生产等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个集体1名干警受到保山市委政府表彰,182名干警受到监狱党委表彰。(撰稿 王明坤)
  禁毒劳动教养
  队伍建设 ①坚持开展教育学习活动;②狠抓党建工作,在“七一”之际,召开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大会,评选表彰了2个先进党支部、15名优秀共产党员。全年共发展新党员7人,全所党员人数达到71人,并有2人被列为人党积极分子培养;③调整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新任命了十六名副科级干部,使中层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知识化;四是贯彻执行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警察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警察队伍适应新形势下劳教工作改革和发展要求的能力;五是凝聚场所精神力量,大力开展宏扬场所文化“三个一”工程建设,建成了1个全所荣誉室,出版了1本全所画册,拍摄了1部全所发展专题片。
  所政管理 ①签订创建责任“军令状”,开展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各项工作。②以所管安全为重点,认真开展“四防工作”。③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全所车辆、通信、水电、文印、值班、请销假和办公用品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都严格按《保山市禁毒劳教所制度汇编》规定执行。同时,重新修订和汇编了全所应急处置机制处突预案文件,附加了演练作业法指南和兵力部署图等内容,并累计组织预案演练4次。④加快了场所基本建设。累计投资400多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约1382平方米的警官俱乐部1幢,绿化、美化办公区后院约5000平方米,建成面积为38.2平方米的现代化演播中心和160平方米的心理治疗中心各1处,建成智能监控指挥中心1处,新购警车2辆,增加办公电脑27台,建成了供劳教人员使用的太阳能及自动加热生活供水系统1套,增添劳教人员物品保管柜20套。
  教育矫治 2008年,加大对教育工作的投资力度,累计投入资金30多万元,建成多媒体教室、现代化演播室和心理矫治中心各1个。三课教育开展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了文化教育的课堂化和电教化。全年开展课堂教育531课时,在省局组织的几次统考中,《法律常识》、《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各科成绩分别为87.9分、81分、85分。开展大型帮教活动3次,帮教落实率达到了100%,开展出所教育4期293人次。所内《新岸》小报累计正常出刊19期。
  生活卫生 ①完善劳教人员生活设施和自动化管理水平。新购置劳教人员物品保管柜20个、太阳能及自动加热设施1套,购置并投入使用了劳教人员消费一卡通设施3套。完善所内劳教人员购物小超市的管理,实现了劳教人员账目电脑化管理和一卡通消费。②提高劳教人员生活标准化保障力度,全年补助劳教人员生活费约20万元。③继续加强医务室建设,购置了B超机、心电图检查仪各1台。新建劳教人员健康档案8份,完整保存HIV(+)邮寄凭证23份,并全部输入电脑,实现微机管理。四是坚持认真开展禁毒防艾教育宣传工作。全年共举办禁毒防艾专题知识讲座10期。五是杜绝了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流行,并与隆阳区疾控部门和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联合举行了一次所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生产习艺 ①认真开展职业技能认证培训。全年共培训珠宝玉琢磨技能134人次。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全年共组织安全生产讲座2期,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00条,组织集体参加安全用电知识答题竞赛一次,组织消防安全事故处置演练一次。③确保教育教学安排。严格执行“六三制”,确保全所教学计划的落实,杜绝劳教人员超时劳动现象的发生。
  现代化发展 ①智能报警监控指挥系统建设。采用了智能监控技术,增加了34台摄像机。②教育设施现代化建设。根据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教育设施建设标准,对原演播中心进行了装潢;隔离出了播录间和操作间,制作了专业的演播背景和播音台,增加了非线性编辑系统1套、专业摄像机1台、专用电脑2台、联通了监控系统,具备了播、录、转三大功能;对原心理救助中心进行了装潢,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测试室、渲泄室、音乐治疗室和工作室等,增加了专业电脑2台、渲泄模具2套、音乐治疗椅、具1批;并建成多媒体教室1个。实现了全所电教化同步教学、自办场所新闻和较科学的心理治疗。③“三大业务电子平台”建设。管理部门根据省局网建办统一提供的管理业务软件,对在册劳教人员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部电脑录入,实现了劳教管理业务电脑化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和政工管理两大部门,启用专用的业务软件,并录入了相关的业务资料,率先实现了电脑化自动管理。④电子政务建设。年内联通了所区其余有关部位的网线。(撰稿 赵兴茂)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9

《保山年鉴.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8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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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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