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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国土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413
颗粒名称:
国土资源
分类号:
F293.2
页数:
4
页码:
164-1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体制改革、队伍建设、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土地管理、矿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国土资源法宣传、档案管理、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发证等。
关键词:
保山市
国土资源
综合经济
内容
体制改革 2006年,保山市按上级要求继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对完善土地管理和矿政管理体制进行调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供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切实加强基层乡(镇)国土所建设,取得进展,五县(区)分别确定一个国土所作为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力求取得经验后向面上推广,为构建和谐提供体制保障。
队伍建设 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社会建设理论、社会政策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为构建和谐保山、平安保山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参与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约束自我的能力。严格按财经法规要求,落实好“收支两条线”。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开展了整治商业贿赂工作,对系统内部出现的腐败行为坚决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实行了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年内,严肃查处了龙陵县国土局内部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同时积极协调、配齐县(区)国土局领导班子,腾冲县国土局和隆阳国土分局局长高配为副处级。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部署,保山市人民政府将2006年作为全面治理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年,加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2006年,保山市、县(区)人民政府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工作,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履行了整顿规范工作职责,对第一阶段清查出来的无证勘察、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市共查处非法采矿484处,取缔非法采矿点397处,规范采矿点77处,没收非法开采的矿石1202.4吨,炸封矿硐249个。到2006年底,全市无证开采的矿山已全部关闭,对持探勘察许可证采矿及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全市对195个探矿权,565个采矿权分别进行了3次大规模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矿山生态环境、不按时参加采矿权年检、拖欠采矿权使用费的56户矿山企业停业限期整改;对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一致的24个采矿硐进行炸封;注销了22个采矿权证,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2万元;对全市24家持证煤炭开采企业已由经委、安监、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清查,做到了五证齐全;对群发性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腾冲、施甸、龙陵出现的群发性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全面清查了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对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开采、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破坏浪费资源的5个矿山限期整改;对与开采设计不符的118个矿硐进行了炸封;对1个非法转让采矿权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1个越界开采企业及时予以制止,对两个长期圈而不探,投入不足的勘察许可证进行了清查,提出了处理意见;对发现的4名国家公职人员参股开矿行为进行了查处并限期退出;对部分村社私自签订协议违规开采沙石料行为限期纠正。全面开展了煤炭资源回采率的专项检查,对回采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2005年下半年,昌宁县人民政府率先在全市实施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金制度,到2006年8月,全县缴纳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已达60多个,收取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205.5万元。年内,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和已投产的矿山企业都制订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按《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工作逐步推开。与此同时,全市加大了对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又不具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矿企业实行关闭,全市共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的采矿企业19个。年内,省人民政府两次派出检查组,对保山市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对保山市在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和对重点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逐步整合矿产资源等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保山市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土地管理 2006年,保山市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把土地管理“闸门”,积极探索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路子。①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大了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按耕地保护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市、县(区)、乡(镇)三级建立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健全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加强巡查和保护标牌的维护。年内,基本农田保护数达265977公顷,实现了基本农田总量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目标。②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2006年,保山市经国家批准实施2004年申报的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2个,总规模1096.8公顷,下达概算总投资2894万元。到年底,2005年经国家批准实施的灾毁项目16个,整理复垦耕地4334.2公顷,总投资1.20亿元,全部通过市、省验收。2006年申报项目6个,开发复垦整理面积达6130.20公顷,概算总投资1.33亿元。年内,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项目1个,入库面积176.5公顷,年内建设占用耕地164.92公顷,实现补大于占604公顷(2005年入库数结余592.47公顷在内)。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2006年,共办理39项用地转用和征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转用和征用建设用地1348.25公顷(其中耕地164.92公顷)。办理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上报项目16个,拟用地面积456.50公顷(拟用耕地171.62公顷)。全年共办理各类建设用地审批312宗、143.75公顷,其中划拨供地34宗、91.74公顷;出让供地278宗、52.01公顷。出让供地中,协议出让14宗、23.44公顷,招拍挂出让供地264宗、28.57公顷,经营性用地全部实现了招、拍、挂供地。通过努力,全市2006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城镇建设用地和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用地上报审批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发展。④编制完成了《保山市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保山市2007年土地利用计划分析(草案)》,完成了腾冲驼峰机场建设征用土地120公顷的上报预审;完成大瑞铁路保山段用地103.4公顷的规划调整,用地预审上报和征地拆迁机构的组建等前期工作;完成驻保某部队整体迁建用地38公顷的规划调整,用地预审上报和土地房产置换的测算等工作。⑤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维护工作。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了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测算工作,工作成果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省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公布实施。
矿政管理 2006年,保山市在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同时,全市矿政管理扎实开展,制发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统计分析的意见》,开展了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为全市矿山经济发展,动态掌握矿产资源储量消耗,开发利用情况采取了新的监管措施。全年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92个,其中除补发证58个外,新发证34个,全部以挂牌方式授予,收取采矿权价款6.85万元。在办理采矿权申请登记工作中,坚持了矿业权出让转让集体会审制度。认真落实了云南省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地质找矿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年共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90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地质灾害防治 保山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均于4月30日前发布了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条理》宣传的同时,认真宣传了《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加强了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点的巡查,对灾害隐患点及时派员进行监测。建立乡(镇)、村及村民小组为主体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全市2006年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859个,安排监测人员1707人,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4284份。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市、县(区)、乡(镇)均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进入7月份还启动了汛期地质灾害日报制度。与气象部门合作,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全市共争取地灾预防资金43.3万元,成功预防地质灾害9起,及时疏散、转移群众124户、540人,由于工作扎实有力,全年未出现因地质灾害死人的情况。地质遗迹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205.5万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2006年,保山市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继续坚持领导分片巡查责任制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年共开展执法动态巡查8次,发现并查处违法案件44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31件,面积21.23公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件,已全部查处完毕。
信访工作 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245件,来访771件、2194人(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门都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了认真负责的答复;对辖区内出现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矿产资源纠纷,及时进行疏导、调解,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不激化矛盾纠纷,全系统认真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年未出现因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众到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或省委、省政府、省国土厅上访的情况。
国土资源法宣传 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真宣传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按上级要求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四二二世界地球日”、“六二五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宣传周和全国法制宣传周等活动,认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全年共印发宣传材料10.3万份,市、县(区)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7次,粘贴宣传标语1226条,悬挂宣传布标100多幅,制作永久性宣传标牌166块。全年共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宣传信息99条。
档案管理 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市、县(区)都设立有档案室,配有专职档案人员;乡(镇)国土所配有档案柜。年内,保山市国土资源局档案通过四星级达标验收,县(区)按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逐步开展星级达标工作。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 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继续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其中施甸县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通过省级验收,龙陵县提交了验收申请,昌宁县已开展更新调查,隆阳、腾冲待省国土资源厅遥感影像数据到位即可全面开展更新调查工作。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 2006年,保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并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上报了工作成果,根据省国土厅提出的3条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上报。保山市本级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的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研究》等6个重要专题和1个综合报告的初稿,县(区)的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已经开展,其中昌宁县已完成1个综合研究报告和3个专题调研。待省国土资源厅各项控制指标下达后即可全面开展总规修编工作。
土地权属调查登记发证 2006年,保山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1.95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按正常工作认真开展,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和矿产资源登记查询制度已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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