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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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2141
颗粒名称: 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
分类号: F323.6
页数: 3
页码: 346-3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4年3月19日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意见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保山市 政府 农村劳动力

内容

(2004年3月19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切实解决好农民增收致富问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3〕22号)和全国、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目前,我市农业人口共有21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90%。在农业人口中,劳动力共有124万人,占58%。在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40万富余劳动力,约占32%。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0万人次,其中常年在外务工就业的有6万人左右。常年在外务工的人员中,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输出到昆明及省外的劳务人员仅有500多人,约占0.9%。由此可见,一方面我市农村确实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闲置浪费,找不到致富的门路,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开发和转移工作,尚处在低层次的起步阶段,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和工作空间。如何开发转移好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如何将这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加快我市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是摆在我市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尽快摆脱贫困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把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目标任务
  (一)2004年全市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5万人次以上,其中常年在外务工就业达8万人,年纯收入达2.5亿元以上。
  (二)2005年全市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0万人次,其中常年在外务工就业达10万人,年纯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
  (三)2010年全市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0万人次,其中常年在外务工就业达15万人,年纯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
  三、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原则和措施
  (一)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在县内的转移,以乡级引导与劳务人员自发转移相结合,以自发转移为主。
  2.在县外市内的转移,以县级引导与劳务人员自发转移相结合,以自发转移为主。
  3.在市外省内的转移,以县级引导为主,市级配合,同时鼓励劳务人员自发转移。
  4.向省外的转移,由市级引导为主,县级配合并组织实施,实行有计划分批次地有序转移。
  (二)措施
  1.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中介组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新格局。市、县、乡三级都要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组织,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尽快形成上下一条线齐抓共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新局面。市劳动保障局和就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牵头抓好全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组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积极抓好县区内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乡镇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抓紧搞好劳动保障所建设,尽快配备工作人员,重点做好乡镇内的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具体组织等工作。同时各级都要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机制灵活、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政府主导下,实行多轮驱动,齐心协力地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
  2.强化宣传,形成共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在我市还是一项新任务,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发动,才能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才能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村青年及其家长积极参与和支持。因此,各级宣传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宣传教育,在全市上下尤其是在农村群众中树立起“一人务工、全家增收”、“外出务工光荣”的观念。二是要抓典型,将宣传引向深入。有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我市在外务工致富的能手请回来,请他们介绍成功经验,以典型引路,带动更多的有志青年走出保山到外地务工就业。三是要多宣传和介绍外地开展劳务交流的好做法、好经验,取长补短,以推动我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全面发展。
  3.搞好培训,提高素质。必须看到,我市农村有较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整体素质不高,尤其缺乏劳动技能,如不加以培训,提高素质,输出后难以在城市稳定就业。因此,各县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农民工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专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当前要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农民工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疾病防控知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主要由用人单位负责完成。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坚持自愿的原则,由农民工自主选择并承担费用,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接受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补助。
  4.进一步落实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项政策规定。一是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今后凡在我市内进城务工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二是在我市内凡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条件及职业病防治措施;三是在我市内凡是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都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四是对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要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五是在我市城镇务工就业的人员,要及时为其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六是要进一步清理并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收费。
  5.积极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做好市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好向市外输出劳务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就业服务组织,要主动与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就业服务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好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司法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做好对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必要时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且有一定难度,必须加强领导,组成得力的工作班子具体抓。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一位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人员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督促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发展计划部门要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转移规划,综合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招用工信息服务工作。要依托劳动力市场,广泛收集和审核外地用工单位的招用工信息,并将审核后的可靠信息及时发布,为具体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经贸部门要积极推动对外经济合作,鼓励和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利用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扶贫部门要把扶贫劳务输出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结合起来,积极抓好扶贫劳务输出工作;教育部门要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就近就学提供便利条件;农业部门要积极落实外出务工人员承包土地流转政策,引导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建设部门要鼓励建筑企业多招用农民工,多到周边地区承包工程;交通部门要加强民工流动高峰期的道路交通管理,为外出务工人员往返提供便利;计生部门要及时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协助输入地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控;司法部门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公安部门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统计部门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统计工作;宣传部门要积极搞好有关的宣传报道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有关管理工作。
  为了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从2004年起,市里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下达考核指标。对工作抓得好,成绩突出的县区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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