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

知识类型: 内容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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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宋贞、丁艳芳等系列讲座》
唯一号: 260037020220033444
片段名称: 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
起止时间: 00:08:18,196-00:09:15,126
分类号: D926
主题词: 司法制度

简介

共同管辖有一个立案在先的原则,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原告向两上以上的法院进行管辖之后,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所以说它一定是最先立案的法院来管辖,不是最先受理的,起诉时间是一个关键。

知识出处

宋贞、丁艳芳等系列讲座

《宋贞、丁艳芳等系列讲座》

本系列讲座内容包括:宋贞《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的5节课程;丁艳芳《人体工程学在家具设计中的应用》的5节课程;徐宁《高技术战争概述》的5节课程;冯翠娈《大学生恋爱心理透视》的6节课程;李瑞敏《儿童德育教育》的6节课程;董玉洁《室内设计原理》的4节课程;尹兆鲁《习近平文化自信思想研究》的5节课程;王晓晔《体育与健康》的5节课程;石茹月《心理咨询理论》的5节课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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