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抵债长工

知识类型: 内容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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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布朗族篇》
唯一号: 260037020220008759
片段名称: 布朗族抵债长工
起止时间: 00:13:09,000-00:14:41,466
分类号: K286.1
主题词: 民族地区;地主阶级;民族史;布朗族;云南省

简介

云县布朗族雇工的工资,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日工的工资,由雇主供给两餐饭及1公斤玉米,果只给一两盐及半公斤玉米,月工很少,其工资由双方协商决定,每月付半开一二十元,长工一般具有抵债的性质,在云县布朗族抵债长工不计工资,每年由债主供给长工一套衣服,及一日两餐,包工年限不定,办公年限不停,有三四年过七八年的,直到债主认为以抵清债务时,许可回家。

知识出处

布朗族篇

《布朗族篇》

布朗族有多种自称,居住在西双版纳的布朗族自称“布朗”或“巴朗”,临沧市和保山市的自称“乌”,墨江、双江、云县、耿马等地的自称“阿瓦”或“瓦”,思茅的自称“本族”,澜沧县文东乡的自称“翁拱”,镇康、景东的自称“乌”或“乌人”。本专题主要介绍布朗族概述、布朗族的历史渊源、布朗族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氏族公社后期的土地分配与剥削关系、布朗族头人特权与村舍组织特点、布朗族村舍制度、母系制度、父系制度、农村公社制基本形态、农村公社土地私有过程与生产关系改变、封建地主及经济文化特征、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手工业和副业、交通与商贸、布朗族民间信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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