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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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947
颗粒名称: 一、收购
分类号: F727
页数: 2
摘要: 民国及民国以前,境内的肉食、禽蛋生产购销由市场调节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逐步对食品实行派购政策,境内的生猪收购由双堡区供销社负责组织收购。
关键词: 销售 商贸 经济

内容

民国及民国以前,境内的肉食、禽蛋生产购销由市场调节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逐步对食品实行派购政策,境内的生猪收购由双堡区供销社负责组织收购。1966年,成立双堡食品站,接管食品经营业务。
  1956年以前,肥猪收购随行就市。1956年,猪肉经营纳入国家计划,执行议购议销至1962年。1963年至1970年,收购肥猪与优先供应部分工业品挂钩。1971年至1979年执行“购五留五”的派购政策,执行此政策后对收购执行“调留各半”。
  1973年,肥猪收购采取“毛斤定等、毛斤计价”办法,不扣饱食大肚。双堡食品站按上级食品公司分配的收购任务分别落实到公社,再由生产队组织交售,不允许私自卖肥猪。集体养猪场交售肥猪实行“购六留四”。1974年以后,改坐等收购与上门看猪、预约收购相结合。对饱食大肚肥猪由收购员与调猪员民主协商合理扣除饱食,仍实行“毛斤定等、毛斤计价”的收购办法。1978年5月起,普遍实行“出肉率高、毛斤计价”的收购办法,1980年1月以后,肥猪派购任务从“购五留五”转向大包干。双堡食品站组织力量,在各公社党政配合下,与生产队签订派购合同,落实肥猪收购计划。社队之间、个人之间可以调剂肥猪交售,但不允许私人屠商套购肥猪。食品站收购的肥猪,绝大部分由农民单个交售。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政策。
  1978年双堡公社交售肥猪695头,重91045斤;江平公社交售473头,重61963斤;塘山公社交售533头,重69823斤;1979年,双堡公社交售肥猪650头,江平公社420头,塘山公社410头。
  在鲜蛋、家禽方面,鲜蛋同样执行派购政策,每个农民1.5~2.5公斤。“文化大革命”时期,派购任务没有认真落实。1977年以后重新纳入议事日程,但双堡食品站由于以经营肥猪为主。鲜蛋购销未成为经常性业务,只根据上级安排,结合中心任务和节日供应,实行突击收购,家禽收购亦如此。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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