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婚姻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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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141
颗粒名称: 五、婚姻登记管理
分类号: K297.35
页数: 1
摘要: 2004年止,大西桥镇婚姻登记管理情况。
关键词: 地方 民政 发展

内容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施行,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婚姻自由。
  1955年,国家内务部公布了《婚姻登记办法》按照登记办法规定,凡结婚男女必须到当地区、乡人民政府进行登记。
  1980年后,按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对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进行了依法办理。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此项工作由民政福利股(民政办公室)负责登记。
  自2004年以后,大西桥镇内的结婚登记已不在乡镇办理,由民政局统一办理。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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