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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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083
颗粒名称: 四、森林保护
分类号: F327.73
页数: 2
摘要: 2004年前,大西桥镇森林保护情况。
关键词: 地方 农业 发展

内容

(一)森防火
  护林防火是森林保护工作的五大重点,每年临近冬春防火期,党委政府都要将护林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出具体措施安排,成立森防火领导小组,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安排协调森林防火工作,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该村防火工作。
  林业站协助各村制定护林防火公约并监督实施,保证护林防火落到实处,对镇林场及重点村组林场进行2~3次的护林防火工作大检查,消除一切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强化防范工作。
  (二)病虫防治
  境内发生的主要病害有赤枯落叶、叶斑根腐、溃疡、煤污等;主要虫害有杉小蛀、松蛀、小卷叶蛾、介壳虫、天牛、金花虫等。
  主要采取以预防为主,生物及物理防治为重点,化学防治为急救的防治措施。主要方法有消除病株病枝、伐掉病树、结合抚育间伐、改善林区卫生、保护和引进益鸟、喷酒化学药济等。
  (三)林政管理
  1.用材林的管理
  民国时期,森林属个体私有,可以自由买卖。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山林全部归集体所有。砍伐木材建房,集资办公益事业由当地政府批准,按计划批给,按“砍伐证”进行砍伐。“文化大革命”中,林政管理不当,森林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乱砍滥伐现象,1981年实施林业“三定”政策后,林政管理不断完善。
  90年代,林政管理开始进入以养护为主,严格控制林木采伐时期,凭证砍伐,凭证运输,林业站对过境林木进行检查,对无证运输、无照贩运的木材报林业局给予没收,货证不符,或少办多运的,没收多余部分木材,并处以罚款和交纳育林基金,同时对大西桥木材市场进行严格管理。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砍伐计划,控制林木砍伐量,1995年至2002年,无一超过砍伐限额。
  2.天然林保护
  1984年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随着人口的增长,部分农户的承包地种出的粮食难予解决吃饭问题,故而上山开荒耕作,同时还有烧山、砍伐等诸多因素逐渐对天然林造成了很重的危害,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给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天然林保护的有关文件精神,大西桥镇许多山林划为天然林保护区,由林政管理部门根据保护区的界定,聘用了用材林和天然林管护人员,由大西桥镇林业管理工作站统一管理,长年对天然林进行保护。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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