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预算外资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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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811
颗粒名称: (四)预算外资金
分类号: F127.73
页数: 7
摘要: 20世纪50年代-2004年间,大西桥镇的预算外资金概况。
关键词: 地方 经济 建设

内容

1.预算外资金概述
  20世纪50~70年代,预算外资金称为公社或乡自有资金,即预算之外的各种资金由公社或乡镇政府自行收支使用。
  1982年11月,贵州省财政厅发出《关于开展公社财物清理的通知》。1984年5月,安顺地区行署财政局农字第38号《关于抓紧公社财务清理迎接组织验收的通知》,安顺县财政局根据地区行署财政局通知精神,于7月对二铺区财务进行了清理,1984年7月,根据安顺县财政局,安顺县劳动人事局(1984)财字1号文件精神,聘用财政专职会计1名。安顺县财政局县财农字第3号制定《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财政专职会计核算乡镇财务,资金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户,坚持政府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党委领导监督,并每月向财政局报送月报表。从此,乡镇资金初步走向了规范化管理的渠道,逐渐纳入财政管理和监督,形成后来的财政预算外资金。1990年3月,县财政局财区乡字第1号《关于1990年区乡财政管理工作意见通知》在加强对区乡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管理中强调,按照《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区乡财政应在营业所和信用社设立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存入专户,支出在户内核拔。
  根据1991年安署发(1991)03号文件《关于实放安顺地区计划生育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1992年把征收的计划生育费设立计划生育专项基金帐户,由财政所人员兼专户会计,计生部门任出纳,计划生育罚款从预算外资金中分出。
  根据1994年安顺市政府(1994)55号文件《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的精神,1996年7月,大西桥镇对各部门的预算外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未纳入专户的单位采取强硬措施,经过全面清理,1996年全部纳财政预算外专户。
  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核拨5%~20%的预算内经费,其余由各单位创收预算外资金补足,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完成比较好的单位,可以给部分公用经费。
  1998年,下发了安顺市发[1998]47号《关于强化逄外资金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决定》,决定根据国发[1996]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财政部综字[1998]14号及黔府发[1994]7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基金)项目,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不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必须按国务院规定一律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还强调指出,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预算外资金,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的正确观念,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
  2.预算外资金收支
  大西桥镇有水泥厂1个,大关林场1个。马场乡有林场2个。
  1984年7月,安顺县在各乡镇正式聘用财政专职会计1人,负责管理各乡镇的财务收支,申报预算内经费和对各乡镇的财务进行清理。1984年,年终决算时马场乡收入4.59万元,其中:计划生育罚款收入0.59万元;乡镇企业提成收入0.80万元,其他提成收入2.55万元;其他收入0.64万元;年终累计支出4.50万元,其中:计划生育罚未支出0.36万元,提成支出0.14万元;其他支出3.40万元,各种奖励支出0.60万元;当时县财政每年都对乡镇下拨一定的费用,称“代管经费”,弥补乡镇的杂项支出,上级拨入代管资金0.70万元,年终支出0.70万元,该年度收支相抵,余0.08万元。大西桥镇资金年终收入4.84万元,其中:其他提成1.80万元,计生罚款收入0.48万元,各种奖励收入0.36万元,乡镇企业提成收入2.20万元,年终累计支出4.75万元,乡镇农、林、牧、场支出0.88万元,各种奖励支出0.68万元,运输支出0.34万元,其他支出1.12万元,水费支出0.21万元,上级拨入代管费1.02万元,支出0.85万元,该年度收收支相抵,余0.26万元。
  1986年,大西桥镇、马场乡资金全年终累计收入8.2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0.18万元,乡镇企业提成收入1.96万元,在林、牧、场收入0.02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收入1.91万元,其他提成收入3.58万元,其他罚款收入0.16万元,运输收入0.19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水费收入0.17万元,年终累计支出7.71万元,其中:乡镇企业提成支出1.15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支出0.58万元,其他提成支出1.88万元,其他罚款支出0.03万元,运输支出0.14万元,其他支出3.8万元,水费支出0.13万元,上级拨入代管经费6.15万元,支出6.15万元,该年度收支相抵,余0.51万元。
  1987年,大西桥镇、马场乡资金年累计收入8.9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0.51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收入1.70万元;提成收入6.77万元,年终支出累计8.85万元,其中:乡镇企业提成支出1.76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支出0.21万元,其他提成支出2.50万元,土地征用费支出0.42万元,其他支出2.78万元,水费支出0.09万元,上级拨入代管理经费9.00万元,支出8.80万元。该年度收支相抵,余0.33万元。
  1988年,大西桥镇资金年终收入为6.2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0.15万元,乡镇企业提成收入0.38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收入1.61万元,其他提成收入4.09万元;年终累计支出6.04万元,上级拨入代管资金1.80万元,支出1.80万元,该年度收支相抵,余0.19万元。马场乡资金年终收入5.26万元,年终支出4.98万元,余0.28万元。
  1990年,大西桥镇资金年累计收入6.08万元,其中:乡镇企业提成收入2.10万元,上年结余0.23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收入0.75万元,各种分成收入0.02万元,其他收入2.42万元,其他罚款收入0.04万元,各种奖励收入0.02万元,土地征用收入0.22万元,其他收入0.28万元。年终累计支出5.82万元,其中:乡镇企业提成支出1.87万元,计划生育罚款支出1.18万元,其他提成支出2.19万元,其他支出0.58万元,年终收支相抵,余0.26万元。马场乡资金年终收入6.99万元,其中:畜牧场收入0.14万元,计生罚款0.15万元,提成收入2.60万元,土地费收入0.04万元,运输收入0.15万元,其他收入2.40万元,行政收入0.70万元,煤厂收0.70万元,年终与累计支出7.28万元,收支相抵,超支0.29万元。
  1991年,大西桥镇、马场乡累计年终资金收入为15.90万元,其中:集体事业收入0.10万元,其他收入15.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50万元,年终累计支出12.66万元,其中:教育经费支出0.50万元,行政机关事业费14.73万元,其他支出2.57万元。收支相抵,余3.24万元。
  1992年,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促进各项事业的自我发展能力,抵制一些部门的不合理要求,拒绝执行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工资管理混乱现象,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该年度,大西桥镇预算外资金收入为38万元,预算外支出为:37.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5.00万元;土地征用费支出7.08万元(主要是化肥厂征用返还给鲍屯村);行政支出7.20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小车费用、修理费、燃料费、会议费、生活招待费等构成);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专款支出1.27万元(补助村级学校建设支出1.00万元,村级维修道路支出0.21万元);返还支出5.84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1993年,大西桥镇组织的预算外收入完成33.31万元,其中:计划外生育收入5.80万元,企业上交承包费23.18万元(含水泥厂第三轮承包风险金2.00万元),租赁收入0.67万元,其他收入3.68万元。
  预算外支出为33.21万元,其中:政府大楼基建支出15.08万元,各村开展各项文艺活动补助支出0.07万元,建烤烟房补助款支出0.14万元,补助各村兴修水利支出1.72万元,新建校舍补助支出1.20万元,购买交通工具支出10.00万元;修建乡村公路支出0.50万元;小车费用2.00万元,生活招待费2.00万元,其他支出0.50万元。
  1994年,大西桥镇预算外完成情况是:
  (1)收入完成46.57万元。其中:自筹资金收入完成32.90万元;统筹资金收入完成12.46万元;其他收入完成1.13万元。
  (2)支出完成36.16万元,自筹资金支出19.18万元;其中:行政支出7.44万元,返还支出0.32万元;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0.50万元;支援各村农业及水利设施补助支出7.82万元;建校补助支出3.10万元;统筹资金支出16.99万元;其他支出0.85万元。
  1995年,大西桥镇预算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是: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收入安排为34.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0.00万元,统筹资金14.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收入完成66.23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完成20.01万元,统筹资金完成46.21万元(主要是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2)预算外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支出共完成19.59万元。
  ①自筹资金支出19.59万元,其中:用于弥补行政资金不足支出12.38万元,返还支出1.50万元,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0.38万元,支援各村农业及水利设施补助支出1.68万元,补助各村建校支出1.96万元;
  ②统筹资金支出44.35万元;
  ③其他支出1.69万元。
  1996年大西桥镇的预算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是: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收入安排为6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安排20.00万元,统筹资金40.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收入完成123.89万元,占预算数的206%(其中:自筹资金完成48.21万元,统筹资金完成75.68万元,占预算数的189%)。
  (2)预算外资金支出情况:年初预算安排支出为100.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支出共完成163万元,占预算数的163%。分项为:
  ①自筹资金支出61.00万元(其中: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及发放工资等支出51.03万元,返还支出1.06万元,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3.65万元,支援各村农业及水利设施补助支出5.26万元);
  ②统筹资金支出74.40万元(其中:补助各村建校支出12.30万元,军烈属优抚费、民兵训练费、防雹费等支出7:31万元,政府宿舍大楼支出28.00万元,教育投入26.80万元);
  ③其他支出28.00万元。
  1997年预算外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收入安排为73.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安排17.00万元,统筹资金安排56.00万元。全年完成结果:收入共完成109.55万元,是预算数的150%,其中:自筹资金完成25.35万元,是预算的149%;统筹资金完成84.20万元,是预算的150%。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外支出安排为73.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共支出108.39万元,是预算的148%,分项为:
  ①自筹资金支出38.32万元,其中:归还借款12.78万元,招待费1.22万元,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2.10万元,支援各村农业生产和水利设施支出8.03万元,行政支出14.20万元。
  ②统筹资金支出70.06万元,其中:教育投入59.68万元,军烈属优抚费支出4.13万元,民兵训练费、防雹费支出2.39万元,人口基金支出3.75万元,治安费支出1.09万元。
  1998年预算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年初收入安排为75.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收入安排22.00万元,统筹资金收入安排53.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收入完成83.57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2.37万元,统筹资金61.20万元)主要是粮食价格降低导致,为年初预算数的113%,增收(减收)13.57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年初预算支出安排75.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支出完成55.1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3%(主要是部分款领不到位,需跨年度支出)。
  预算外收资金的收支平衡情况,收入83.57万元,支出55.10万元,节余28.47万元。
  预算外资金支出的主要项目为:
  (1)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水泥厂;
  (2)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1.19万元;
  (3)支援农业生产支出5.67万元;
  (4)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0.30万元;
  (5)办公费、招待费支出7.24万元;
  (6)行政性支出12.33万元;
  (7)教育投入5.96万元,主要用于改建新校舍,危房改造补助;
  (8)军烈属优抚费支出0.60万元;
  (9)民兵训练费、征兵费用、防雹费等支出2.67万元;
  (10)计划生育支出1.44万元;
  (11)治安费支出0.16万元;
  (12)其他支出6.54万元。
  1999年预算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年初收入安排为85.00万元,其中的自筹资金收入安排25.00万元,统筹资金收入安排60.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收入完成58.74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7.86万元,统筹资金40.88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69.1%,减收26.26万元,主要是水泥厂承包款未收齐和当年种植的水稻50%的面积受稻瘟病灾害,10个行政村统筹部分的粮食未收和粮食价格降低所致。
  (2)支出完成情况:年初预算支出安排60.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支出完成62.57万元,占预算数的104.3%。
  预算外资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58.74万元,支出62.57万元,增支3.83万元,收入主要受水稻灾情和水泥厂承包费未收齐的影响,支出主要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投入所致。
  预算外资金支出的主要项目: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支出10.10万元;
  (2)政府基建费支出8.25万元;
  (3)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50万元,占年度预算3.00万元年50%,节支1.50万元;
  (4)支援农业生产支出7.2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6.00万元的120.5%,增支1.24万元;
  (5)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0.95万元;
  (6)办公费、招待费支出8.1万元,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的81%,节支1.90万元:(7)弥补行政费不足0.5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0.50万元的116%,增支0.08万元;
  (8)教育10.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0万元的71.6%,增支4.30万元(主要用于大西桥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和其他学校的危房改造);
  (9)军烈属优抚费支出0.73万元,点年初预算数的1.00万元的72.6%,节支0.27万元;
  (10)民兵训练费、征兵费用、防雹费等支出1.96万元,占年初的3.00万元的65.4%,节支1.04万元;
  (11)计划生育支出5.0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2.00万元的250%,增支3.00万元;
  (12)社会治安治理支出1.8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0.50万元的327%,增支1.36万元;
  (13)其他支出5.99万元,占年初预算8.00万元的74.8%,节支2.01万元。
  2000年预算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年初收入安排85.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收入安排25.00万元,统筹资金收入安排60.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收入完成79.3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38万元,统筹资金78.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4%,减收5.62万元,主要是大西桥镇水泥厂由于未技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规模标准,以致收不到承包费。
  (2)支出完成情况:年初预算外支出安排70.0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支出完成86.22万元,占预算数的123%。
  预算外资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79.38万元,支出86.22万元,增支6.84万元。
  预算外资金支出的主要项目: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支出7.50万元;
  (2)政府基建费用支出15.00万元;
  (3)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50万元,占年度预算3.00万元的83.3%;
  (4)支援农业生产支出6.60万元,占年度预算7.00万元的94.3%;
  (5)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0.90万元,占年度预算1.50万元的60%;
  (6)办公费、招待费支出9.50万元,占年度预算10.00万元的95%;
  (7)弥补行政经费不足0.60万元,占年度预算1.00万元的60%;
  (8)教育投入24.66万元,占年度预算15.00万元的164%;
  (9)军烈属优抚费支出2.66万元,占年度预算1.00万元的266%;
  (10)民兵训练费、征兵费用、防雹费等支出4.83万元,占年度预算3.00万元的161%;
  (11)计划生育支出2.13万元,占年度预算2.00万元的106.5%;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85万元,占年度预算1.50万元的189.7%;
  (13)其他支出6.50万元,占年度预算13.00万元的50%。
  2001年预算外财政收支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收入完成情况。年初预算外收入安排6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收入安排10万元,统筹资金收入安排5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为:收入完成73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0万元,统筹资金6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1.6%。
  支出完成情况:支出完成情况:年初预算外支出安排50万元,全年执行结果,支出完成68.85万元,占预算数的138%。
  预算外资金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结余4.15万元。
  预算外资金支出的主要项目: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支出8.60万元;
  (2)政府、初级中学基建费支出10万元;
  (3)科技三项费用支出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7%;
  (4)支援农业生产支出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0%;
  (5)补助各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支出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
  (6)办公费、招待费支出8万元,占年初预算5万元的160%;
  (7)弥补行政经费不足1万元,占年初预算1万元的100%;
  (8)教育投入15万元,占年度预算11万元的136%;
  (9)军烈属优抚费支出4.89万元,占年初预算2万元的244%;
  (10)民兵训练费、征兵用费、防雹费等支出3.78万元,占年初预算3万元的125.6%;
  (11)计划生育支出4.18万元,占年初预算1.5万元的278%;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2万元,占年度预算2.5万元的77%;
  (13)其他支出5万元,比年初预算1万元增支4万元。
  预算外资金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后,结余4.15万元。
  2002~2004年,实行税改政策后,无预算外收入。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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