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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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777
颗粒名称: 二、民国时期
分类号: E158.9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大西桥镇的兵役制度变革的情况。
关键词: 地方 武装 军事

内容

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颁布第一部《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凡年满18~45岁的男子,除服常备兵役外,其余服国民兵役。
  民国32年(1943)国民政府颁布第二部《兵役法》。民国35年(1946)颁布第三部《兵役法》。规定男性皆有服兵役的义务,兵役分为常备兵役、补充兵役和国民兵役三种。补充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现役为适合常备兵役的超额男性,每年征集部分进入营,由常备师或管理区进行4~6个月的军事训练,期满退役转预备役至45岁除役。
  抗日战争后,国民中的男性称为丁,国民政府的征兵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乡级在民国36年(1947)建立有兵役协会,协助县、乡行政机关征集兵员。按户进行壮丁登记,强行抽抓,有权势人家可免缓兵役,小康人家买丁顶替,贫穷人家则被强行抽抓,或为生活困难所迫卖身为兵,救济家人。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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