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平坝县时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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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343
颗粒名称: 现今平坝县时代
分类号: D929.6
页数: 2
摘要: 现今平坝县时代官厅的设立情况。
关键词: 平坝县 官厅 设立

内容

知 事 一员,民国元年(1912)设,后改称县长,又称县主席。
  民国时代,政务多于前清,官厅只一知事,故设补助官厅之机关,即各局所是也。各局应列于知事之后。惟自民国初年至今,局之兴废无常,名目亦夥,备列则失之冗繁,不录又嫌其挂漏,折衷其间,乃以当今存在各局为主,寻其因袭沿革,带叙于各局之下,虽详略有殊,而名目表著矣。各局惟征收局隶于财政厅,与县政府平行,较殊于他局。
  教育局 此局自清末即设,初名劝学所,设总董。民国初年去总董,设所长。至十七年(1928)改今名,设局长。今之教育局包县督学在内,民国初年之县视学系独立。
  建设局 民国初年设劝业所,置所长;设桑区,置蚕桑管理员。十五年(1926)以后并由县知事兼,公安局成立,改由公安局兼。十九年(1930)独立,更名实业局,旋改今名,设局长。【二十一年(1932)提议改科,并入县署】局内附设农事试验场、中山林场。
  财政局 民国二年(1913)设地方财政局,六年(1917)改名经费局,置董事。十九年(1930)改今名,设局长。
  公安局 民国初年设保安警察所,置所长。六年(1917)以后改保安警备队,置队长。十五年(1926)改今名,设局长、队长。十八年(1929)以未臻繁盛之区,改公安队,裁局长,存队长。十九年(1930)仍恢复局长。【二十一年(1932)又提议改局为队】
  征收局 民国初年设经征员,不名为局。九年(1920)以后废。十五年(1926)成立兹局,设局长。十五年(1926)配置稽核专员,十八年(1929)废。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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