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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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811
颗粒名称: 一、收购
分类号: F7
页数: 2
摘要: 1955-1985年轿子山镇食品收购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商贸

内容

解放前,肉、禽、蛋的销售都是在市场进行。1955年,国家对食品实行派购政策。1955~1964年,境内生猪经营由区供销社组织。1956年以前,肥猪收购价格随行就市。1956年,国家对猪肉经营纳入计划,对肥猪实行议购议销。1963~1970年收购肥猪与优先供应部分工业品挂钩。1964年区设立食品经营处,接管了原委托区供销社对猪、牛、蛋、禽等食品的经营业务。1966年改名为区食品购销站,蔡官区食品购销站设在长山,设站长1名,同时在白坟、跳蹬场、孙家庄设分站。1961~1975年对肥猪收购实行“购五留五”的派购政策,并分给每户社员18平方丈饲料地,社员向国家交售一头肥猪后,可自宰一头,但不允许上市场销售。1971年,规定毛重110公斤以上的毛猪可以抵两头任务,改奖布票为奖售化肥10公斤。“购五留五”的派购政策执行到1985年。1973年食品站收购肥猪起点是每头毛重60公斤以上,采取“毛斤定级、毛斤计价”、不扣饱食大肚,并可享受“斤猪斤粮”的议价包谷和向食品站购买3斤牌价猪肉。集体向国家交售肥猪则采取“购六留四”的政策。1974年执行合理扣除饱食,仍采取“毛斤定级、毛斤计价”的收购方法。1977年,生猪、牛、羊、家禽生产有所发展,国庆前,白坟公社交售肥猪201头,鲜蛋484公斤,家禽447只,菜牛3头,菜羊19只。1981年,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到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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