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余粮统购、派购、议购、定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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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806
颗粒名称: 2.余粮统购、派购、议购、定购
分类号: F7
页数: 1
摘要: 轿子山镇余粮统购、派购、议购、定购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商贸

内容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政策实行统购统销,取消议购议销。农民除了向国家交纳公粮外,还要出卖余粮。1954年,本着“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原则,公余粮采取随征带购的办法进行征购。1955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农户实行“三定”(定产、定征、定购)。1958年,大刮“共产风”,虚报浮夸,进行高征购。1962年,国家恢复议购议销政策。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稳定农民负担下苦功夫,进一步搞好粮食工作的安排意见》,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的办法。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议购议销被批判而取消。1973年又恢复议购议销。1979年粮食统购价提高20%,超购粮加价幅度从原来的30%提高到50%。1981年以后,粮油议购扩展到外县、外省,达到最高水平。1985年起,由于粮食生产和销售发生转折性变化,国家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后,为解决饮食业计划外工作和按政策规定不应统购的城乡缺粮人员的粮食供应问题,用议价收购生产队或农户在完成定购任务后,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后多余的粮食,再以议价销售。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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