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管理和社会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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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495
颗粒名称: 一、劳务管理和社会就业
分类号: F244
页数: 2
摘要: 轿子山镇劳务管理和社会就业概况。
关键词: 地方志 劳动 工资

内容

(一)劳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的劳务管理没有固定模式,农村的劳务是自由型,仅在夏种和秋收时节,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务者相互换工组合,都不计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20世纪50年代,境内的劳务主要以家庭种植业劳务为主体,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务管理由互助组过渡到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在劳务管理方面由分散到集中,管理范围由小变大,50年代中期,劳务管理由大队和公社统一管理,对外劳务由公社统一调遣,在大炼钢铁时派往外乡县的用工由公社派人进行集中管理。60年代,境内的劳务在各大队逐渐形成农业和副业管理分工,农业劳务实行统一定时出工、收工,依据劳动者能力和完成工作量定分值,男劳动者每天定12分,女劳动者每天定10分,各村规定的男、女评分标准不等,农业、副业劳务报酬当月不能体现,到年终小队或大队进行核算时才能反映个人劳务一年的报酬。公社一级对劳务管理实行集中方式,对社办的副业采用定产值评工分或工资,实行月薪或年薪制。70年代,公社和大队企业不同程度发展,境内的劳务在管理上有了农业和企业(副业)明显的分工,孙家庄公社建了砂石厂、拖拉机站,跳蹬场公社建了拖拉机站、建筑队和煤厂,白坟公社建了拖拉机站、林场、茶场、煤厂,对企业实行专人管理,村级企业(副业)也出现好的势头,木头寨村有汽车、拖拉机、煤厂、茶场和林厂,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村劳务也从集中管理中解放出来,乡(镇)对劳务的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了职能,从过去的集中约束变成了服务、培训指导。镇企业管理站有职业介绍所,对从事各种劳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帮助寻找致富门路,引导劳务人员有序外出务工、经商,倡导发展镇、村企业,劳务管理从过去的单一管理走向跟踪、服务、帮助、指导综合型。
  (二)社会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的社会就业主要以家庭劳动者为主体,除此而外,也有极少数的个体手工业者,如织土布、打铁、小商小贩、驮马运输、土陶器制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厂矿增多,各职能部门逐步建立,社会就业面逐渐增大,除大多数农村户专门从事农业外,还有从事教育、医疗、商业、食品、邮电、通信、税务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体制、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给境内的就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驻境内国企、乡企、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为富余劳力的就业提供了方便。1992年“撤、并、建”,镇党委、政府为扩大就业面,缓解和减轻就业压力,以发展镇村企业、引导外出务工经商等方式拓宽就业门路,按政策规定招收安置不包分配的“五大生”(即:电大、业大、函大、职大、成人大学)到镇企业站工作,在安置时照顾境内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干部子女,从1993年至2002年,境内共安置97人,民转选招151人。境内的闽航砖厂、青山砖厂、5个煤厂、茶场、小砂石厂等企业有1240人就业,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681人,外出经商778户,2千余人,外出打工3412人。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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