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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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879
颗粒名称: 三、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32.7
页数: 9
摘要: 清末至2002年旧州镇的财政收入概况。
关键词: 财政 收入 概况

内容

清末至民国年间,财政收入称“岁入”,一般由县级到县级以上财政机关征收核算。将丁银摊入地亩征收,称“地丁钱粮”,分别计算,合并征收。民国时期征收的税捐有牙税、契税、屠宰税、斗斛捐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2年,财政收支由县级财政机构核算,每区设置1个财粮会计,财政收入任务由县安排到各区税务所收缴工商税,农业税由区财粮助理员兼会计负责结算,划交县级财政。
  1983年,县市各区建立财政所。原旧州镇、陇灰乡、詹家屯乡属原旧州区财政所管辖。预算编制由县市级财政对各区实行一定的财政体制。区财政所的职能是督促完成各区范围内的财政收入任务,年初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工商税由各区税务所负责征收。
  1991年,旧州区财政核定预算收入为148.29万元,其中:工商税36万元,农业税67.13万元,农业特产税1.4万元,契税4555万元,农特税14万元,契税0.03万元,其他收入0.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5万元。当时,旧州镇核定收入数为17.94万元,实际收入为18.20万元,上级补助10.35万元,超收0.46万元。
  1992年,市级核定旧州镇财政收入为66.99万元,其中:工商税28万元,农业税37.18万元,特产税1.11万元,契税0.5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年终完成收入数为67.75万元,其中:工商税26万元,农业税39.55万元,特产税1.39万元,契税1.02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总数超收0.77万元,其中:工商税欠收2.4万元,农业税超收2.38万元(主要是政府组织清收历年尾欠),特产税超收0.28万元,契税超收0.52万元,以上数计不包括当年上级补助收入58.75万元和不进入体制的耕地占用税收入0.85万元。
  1993年市级仍实行1992年体制。本级年初经镇第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收入为67.15万元,因农业税依粮计征,粮价提高,工商税也调整收入,调整收入数为78.44万元。全年执行结果,累计完成财政收入88.13万元,其中:工商税38.51万元,比上年增收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8.37%。农业税43.69万元,由于粮价提高,比上年增收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属上交省财政的耕地占用税0.21万元。
  1994年,改革财税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实行过渡体制,国税和地税的征收机构未分开,市级财政实行过渡体制,年初经镇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收入为95.24万元,其中:工商税39万元,农业税50.19万元,农业特产税3.8万元,耕地占用税1.5万元,契税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28.8%;农业特产税3.48万元,短收0.32万元;应上交省级财政的耕地占用税1.32万元,契税0.58万元,增收0.58万元,其他收入0.3万元,超收500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为49.4万元,其他补助收入(农业税减免款)3.7万元,全年可安排财力为166.69万元。
  1995年,财政体制按国税和地税税种分开,重新测算财政体制,3月下旬在镇政府召开的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按1994年在册人数测算支出数提请大会审议通过,到6月下旬,市政府“一定三年”的财政体制出台,核定旧州镇的财政收入为84.56万元,因把国税23.5万元作为考核基数划出后,地税核定任务为14万元,农业税66.67万元,农业特产税3.34万元,其他收入0.25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不进入体制,但每年都有考核任务,全年执行结果,完成财政预算收入89.29万元,占全年总任务的105%,超收4.73万元,其中:工商税16.82万元,占年初核定预算数的120.14%,超收3.1万元。契税0.46万元,实际完成数为90.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为98.64万元。当年可安排财力为181.17万元。
  1996年,经镇三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初数为125.79万元,其中:工商税19万元,农业税101.66万元,农业特产税4.63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年终因粮食提价等原因,财政收入决算数为134.0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6.58%,超收0.83万元。其中:工商税2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2.9%,超收10.05万元;农业税94.13万元,短收8.53万元;农业特产税8.1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76.8%,超收3.65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耕地占用税176.8%,超收3.56万元;契税0.38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耕地占用税1.18万元。
  1997年,经镇三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收入为84.56万元。其中:工商税14万元,农业税66.97万元,其他收入0.25万元。年终执行结果,旧州镇当年财政收入为166.95万元,其中:工商税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8%,超收23.49万元;农业税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1%,超收27.47万元,特产税32.80万元,其中烤烟税29.89万元(实际完成35.57万元,其中5.68万元市级决定转到下年结账),一般特产税2.91万元,短收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7.1%;其他收入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7.12%,超收0.87万元;不纳入预算的契税380元;耕地占用税1.07万元,本年上级补助收入94.83万元。
  1998年,市对乡镇制定的“一定三年”的财政体制结束,旧州镇三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在4月份召开,市对各乡镇还未重新制定体制,按年初市对旧州镇核定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执行。7月下旬,市级新的财政体制确定,新一轮财政体制的原则是“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收分成、短收不补、自求平衡、自谋发展、‘一定四年’”。新体制核定旧州镇财政收入为160.5万元(含农业税附加),其中:工商税45万元;农业税106万元;农业特产税8.5万元;契税0.5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上级财政补贴86.2万元;市级财政各项一次性专款补助10.6万元;年终财政结算,旧州镇全年财政收入为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超收1万元;农业税10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农业特产23.5万元,占年预算数的151%,超收8万元,超收的主要原因是烤烟特产税年末未纳入体制,其收入金额纳入旧州镇财力,上级不参与分配;其他收入0.6万元,占年初数的12%,超收0.1万元;契税完成0.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5%,超收0.3万元。
  1999年,在旧州镇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年初预算数为162万元,其中:工商税45万元;农业税106万元;特产税10万元;契税0.5万元;其他收入0.5万元。年终执行结果,旧州镇财政收入为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08%,减收11.2万元,原因是政策性粮价下调,其中:工商税5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11%,超收5万元;农业税9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84.9%,减收16万元;契税0.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他收入0.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当年市财政补贴86万元,一次性专款补助1.6万元。
  2000年,在旧州镇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财政预算收入为159.5万元,其中:工商税55万元;农业税90万元;农业特产税11.5万元;契税0.5万元;耕地占用税2万元。年终执行结果,财政收入为160.1万元,其中:工商税62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12%,超收7万元;农业税8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94.4%,由于粮价下调减收5万元;农业特产税11.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契税1.1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220%,超收1.6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为86.2万元,一次性专款补助为15万元。
  2001年,旧州镇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的财政预算收入为164.8万元,其中工商税67万元;农业税85万元;农业特产税11万元;契税1.1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年终执行结果,旧州镇财政收入为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3%,减收4万元;农业特产税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1.8%,短收4.2万元;契税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他收入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区级一次性补助195万元。
  2002年,年初因上级财政对基层还未制定相应的财政体制,因此,仍暂时执行上轮体制。在旧州镇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财政预算收入为164.8万元,其中:工商税67万元;农业85万元;农业特产税11万元;契税1.1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但由于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因此财政收入与年初预算数有较大差距,税改后取消了“三提、五统”,同时农业收入任务增至120万元,契税1.43万元。由于实行“税改”政策后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因此,中央财政决定用“转移支付”的办法补助地方财政不足部分。根据西秀区财政局预(2002)4号文件的安排,旧州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预算指标数为184.35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支出92.22万元(由区教育局安排支出);计划生育经费5.38万元;乡村优抚费14.52万元;乡村道路建设费5万元;乡镇机构正常运转经费40.48万元;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11.35万元;农业税减收补助15.41万元。年终执行结果为:工商税91万元;农业税106.16万元;农特税4.72元;契税1.43万元;耕地占用税455元,累计收入为203.35万元。
  1992~2002年,市(区)政府实施了五轮财政体制,旧州镇财政收入中工商税1992~1993年的体制为28万元,到1993年结算已完成37.5万余元, 1994年实行过渡体制又增长11万元。1995~1997年的“一定三年”体制,国、地税分开,工商税降到14万元,到1997年底结算实际收入已增加到37万余元,平均年增长7.6万元。1998~2001年“一定四年”的体制增加到45万元,到2001年已增加到67万元,年增长13.25万元,2002年目标数已增加到77万元。
  1986年,县财政对各区财政实行包干体制,各区按“县财政包干”的原则对各乡镇核定财政收支基数,并行文下发,于5月份开始向乡镇拨款,各乡镇自行安排支出。从此,乡镇开始有了经费支出的业务,结束了几十年的行政经费领报制度。当时虽然原旧州镇与詹家屯乡是两个行政实体,但在财产和账务上还未分开,因此,对这两个乡镇是统一拨款,统一支出。
  1991年,由于5月份提高粮食价格补助,9月份增加三费开支,乡广播员转正和“五大生”分配等,财政支出大大增加。
  1992年,旧州镇政府履行原区行政职能,增设机构,行政人员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到420余人(含教师),预算支出为118.92万元,年终决算支出为129.3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8.8%,其中:人员经费超支8.31万元;公用经费超支6.28万元。人员经费超支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超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年初未安排的支出有:(1)奖励工资6.78万元;(2)离退休人员10%的增资数0.52万元;(3)提高工龄津贴支出3.26万元;(4)新分入大中专毕业生24人,增支2.82万元;(5)其他增支1.19万元;(6)调出人员减支0.63万元。公用经费超支主要是镇政府兴建办公楼两栋,翻修铺整街道路面,安装有线电视等,在经费分类支出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0.56万元;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支出6.77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67.67万元;基他部门事业费8.87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4.69万元;行政管理费39.24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0.41万元;其他支出1.17万元。
  1993年1月,经旧州镇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支出数为118.17万元。在支出运行中,由于各种增资因素出现,旧州镇财政供养人数已达438人。年终地方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35.07万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万元;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8.8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费4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77.4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6.85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5.43万元;行政管理费28.2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0.41万元;其他支出1.17万元。年终地方实际支出决算数为135.07万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万元;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8.8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费28.2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0.41万元;其他支出2.9万元。当年农业税价款为9.87万元,按60%上交,上交市级支出为5.92万元。
  1994年,经镇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支出数为148.38万元,占上年实际支出数的108.86%。12月底旧州镇财政供养人员已达450人。因工资改革,职工工资增幅较大,年终决算支出数为173.4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数的116.86%,支出分类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11.09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104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13.2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4.44万元,行政管理费40.67万元,当年赤字8.03万元。
  1995年6月底,财政供养人数为447人,其中:正式职工295人,民办教师59人,退休干部43人,集体及代课教师50人。经镇二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支出数为171.36万元,年终决算实际支出数为181.79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6.1%。分类支出: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12.44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105.36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7.72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6.54万元;行政管理费42.16万元;其他支出7.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为2.05万元,当年赤字3.62万元。
  旧州镇在二届人民代表大会3年期间,全镇的支出数呈逐年上增趋势,预算内支出已达490.26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数437.91万元的112%。
  1996年底旧州镇财政供养人数已达478人(不包括遗补18人)。经镇三届一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支出数为179.39万元,年终决算支出数为185.7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3.51%,占上年实际支出数的102.1%。分类支出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13.42万元;城市维护费0.33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99.37万元;其他部门事业费86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6.54万元;行政管理费40.92万元;卫生经费16.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为39.03万元;体制上解3.23万元;专项上解35.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7.61万元。年终总支出数为232.34万元。
  1997年,镇三届二次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数为212.66万元,年终决算数为212.6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中:人员经费164.04万元,占支出数的77.13%;其他费用48.62万元,占支出数的22.87%,比上年增长14.5%,增支26.96万元。分类支出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155.55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116.36万元;其他部门事业12.96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5.6万元;行政管理费46.3万元;其他支出0.6万元;卫生经费15.3万元;上交上级支出为49.29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结余29.89万元,总支出为291.83元。
  1995年元月~1997年,旧州镇共新增财政供养人员111人(未减去调出人数)。
  1998年,市级体制已于1997年结束,在镇三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按市局新的预算口径和上年度在册人数测算,1997年底旧州镇供养人数为415人,在上轮体制的基础上,原体制人数为303人,测算支出数为246.39万元。7月下旬,市级财政体制已确定,编制口径为上轮体制所增加的人员按三七负责测算,即30%由乡镇财政负责,体制核定支出数为235.97万元。由于人员工资普调,增加月人均30元的菜篮子补贴和增加优抚费等,年终决算全年预算支出数为253.03万元。支出情况为: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累计支出21.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工资性支出的占85%,由于压缩公务费支出,公用支出只占15%;文化、卫生支出3.84万元,占年度预算支出的100%,其中工资性支出占80%,福利支出10%,公用性支出占10%;卫生经费支出14.5万元,占初预算的152%,超支5万元;其他事业费支出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含车辆购置费4万元;行政机关团体补助支出54.3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他各项专款补助支出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专款补助,比上年增支40.38万元,完成体制核定支出数的107.23%,专项上解58.97万元,其中烤烟税上解40%,5.3万元,耕地占用税上解0.6万元。当年净结余43.9万元。
  1999年,经镇四届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预算支出为250.2万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为:本级支出318.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5万元,总支出数为326.22万元,本级支出占年初预算数的127.3%。主要支出完成情况是: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累计支出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工资性支出26.1万元;公用性支出2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支出0.6万元;文化卫生支出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教育经费累计支出16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工资性支出142万元;福利性支出8.4万元;公用性支出17.8万元;卫生院经费支出1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支出全部为工资性差额补贴支出;其他事业费支出11.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中:工资性支出9.5万元,行政团体补助支出7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工资性支出59.5万元,公用性支出14.5万元,其他专项补助支出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专项经费支出,由于当年收入较好,年终净结余41.81万元。
  2000年,经镇四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支出为356.4万元,根据国家公务员文件的有关规定,提高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待遇,因此,当年预算比上年预算支出增资幅度达42%。年终决算累计支出数为44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4%,超支87.7万元,其中:农、林、水、气象等事业费支出34.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29.5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的137%,全部为工资差额部分支出,超预算支出0.5万元;其他事业费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4万元,修缮费10万元,是公用性预算支出的161%,其中:人员经费65万元,公用性支出7万元,修缮费1万元,业务费10.7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超预算支出37.4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1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7%,超预算支出3.1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0.8万元,主要是少数民族地区专项经费支出,其支出指标为年初预算执行中的一次性财政补助支出。年终赤字55.5万元。
  2001年,由于旧州镇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以及调资因素,在确保各项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当年财政预算赤字144万元。经镇四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支出为415.8万元,年终财政决算支出数为540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数的140%,支出124.2万元,比上年增支95.5万元,其中: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费4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文体广播事业费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2%;人员经费29.8万元,其他公用支出3.2万元;教育事业费2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7%;人员经费2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其中:人员经费13.2万元,修缮费4万元,超预算8.5万元;行政机关管理费1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2%,其中:人员经费80万元,公用费6.74万元,修缮费3万元,业务费11万元,其他正常性支出11万元,超预算38万元,抚恤和社会救济费10.6万元,占年预算的126%,超预算2.2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专款补助23.6万元,当年赤字161万元。
  2002年是制定第五轮财政体制的第一年,同时也是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年,旧州镇财政供养人员已达577人。由于体制未定,财政预算按上年底实际在册人员测算,经镇五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支出预算数为539.2万元。年终执行结果全年累计支出数为521.2万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5万元;农、林、水、气象等支出63.68万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57.46万元;教育事业费支出120.9万元;卫生事业费22.19万元,其他事业费18.69万元,抚恤及社会救济费23.41万元;行政管理费179.10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5.67万元,当年赤字1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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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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