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及法律常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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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1669
颗粒名称: 二、普及法律常识
分类号: E297
页数: 2
摘要: 主要讲述1985年-1999年旧州镇普及法律常识的过程。
关键词: 法律常识 条例 普法学习

内容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用5年的时间向全体公民普及基本法律常识,把法律交给人民,使人人知法守法,增强法律观念,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1985年,旧州镇制定五年普法安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是9~60周岁的公民,主要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学校以上法制课为主,机关干部每月集中两三天时间学习或分期分批集中学习;农村根据“农闲多学农忙少学”的原则,结合办夜校,扫盲班进行学习。“一五”普法期间,镇政府为了普法工作,先后拨款购买干部职工和农民普及法律常识读本,购安顺地区普法办公室翻印的“十一法一条例”,做到每个干部和法制宣传人员人手一册,每村民组和居民小组各2册,1998年,机关干部和职工进行了统一考试,1990年经市普法验收小组验收,旧州镇完成了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的各项工作任务。
  1992年,旧州镇制定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成立“二五”普法领导小组,设立“二五”普法办公室。“二五”普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91年~1992年6月,为普法教材准备阶段;第二阶段:1992年6月~1994年12月,为实施阶段:第三阶段:1994年12月~1994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1991~1992年镇普法办统一购买各种普法学习资料和辅导材料共600余套(册),镇机关160人,学校教师284人,人手一套(册),境内企业65人和农村51个村民组各一套册,切实推进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工作,完成第二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任务。
  1997年4月,在“二五”普法的基础上成立“三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三五”普法实施意见,实施普法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对象是:农民、知识分子、教师、学生和其他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重点对象:一是镇机关干部;二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是青少年,全镇订购《“三五”普法汇编》36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共160余册,并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学习《国家赔偿法》、《土地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公务员条例》等。1998年,根据市普法领导小组的安排,旧州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在旧州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培训旧州村普法依法治理骨干36人。1999年3月,制定了199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三五”普法学习考试。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志》

本书系统记述了安顺市旧州镇的自然地理、人口 民族、党派 群团、政权、军事、公安司法、劳动 人事 民政、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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