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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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0251
颗粒名称: 一、编制
分类号: E289
页数: 2
摘要: 从民国到新中国成立人事编制的转变。
关键词: 人事 编制

内容

民国19年(1930)以后,清白乡、武林乡各设乡长1人,设文化、户籍、警卫干事各1人。民国24至25年(1935至1936)间实行保甲制,设联保办公处,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文化、户籍警卫干事各1人,后增设民政干事1人。民国30年(1941),撤联保办公处,复置乡公所,设正、副乡长各1人,设经济、民政、文化、户籍、警卫干事、书记各1人,乡丁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乡镇人员编制由县编委会制定。1950年初,乡设正副乡长各1人,公安民政干事1人。1951~1956年,对乡行政机构进行三次整顿编制工作,乡公所设正副乡长各1人,民政、公安、武装干事助理干事各1人。1957年末,贯彻中共八届二次会议精神,精简上层,充实乡级。
  1959年6月,龙旗管理区、破木管理区,高寨管理区,共有干部15人。7月,根据安顺专区编委“专编字第33号”意见规定:华严公社总人口62093人,有管理区14个,其中,包括高寨管理区,公社干部编制数35人,占总人口的0.55‰,管理区干部编制数65人,占总人口的1‰,杨家桥公社总人口18297人,辖管理区6个,其中包括龙旗管理区,破木管理区;公社干部编制21人,占总人口的1.1‰,管理区干部编制数30人,占总人口的1.6‰。公社武装干部占军队编制不占公社行政编制,公社下属的企事业部门干部(粮食、财贸、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也可占少量的公社行政编制。如干部缺额,应从现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剂,不在社会上招用知识青年。
  1961年,中共贵州省委指示在人民公社配备武装专干,纳入国家行政编制。8月,杨家桥公社,华严公社改置为区,高寨管理区、破木管理区改置为人民公社。根据规定,5000人以下为小公社,5000至8000人为中型公社,破木公社为中型公社,高寨公社为小型公社。时高寨公社编制为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社长1人,副社长1人,文书1人,妇女委员1人,公安员1人,武装委员1人,勤杂1人,破木公社编制总数10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社长、副社长各1人,文书1人,组监委员1人,公安员、武装委员1人,勤杂会统1人。
  “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事编制工作受干扰和影响,1978重新核定编制。1981年,采取审批工资基金的办法控制人员编制,执行定员标准和改善人员结构比例。
  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后,宋旗镇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定编定员。镇党委配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1人兼镇长),党委办公室配主任1人,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干事2至3人,武装部配部长1人,干事参谋2人,团委配书记1人,妇联配主任1人,人大主席团配主席、副主席各1人,秘书1人,纪委配书记1人,纪检员1至2人,政府配镇长1人,副镇长2人,政府办公室配主任1人,助理员2至4人,经济科技办公室配主任1人,助理员1至2人,民政股配股长1人,助理员1至2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配主任1人,助理员1至2人。镇管理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所4人,经费由财政开支,土地管理所,配备2人,经费由财政开支,村镇建设管理所2人,实行自收自支,不足部分由城市建设维护税补贴。乡镇企业管理站3人,经费自理、文化广播电视站1至3人,经费实行差额补贴,教育辅导站3人,经费由财政开支、技术服务机构编制为:计生技术指导站3人,经费由财政开支。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综合服务站5人,畜牧兽医站2人,经费实行差额补贴,林业站3人,经费实行差额补贴,农机站1至3人,经费实行差额补贴。卫生院不少于10人,经费实行差额补贴。
  1997年,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合并为党政办公室,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工作人员2至4人,撤经济科技办公室,文教卫生股,建教科文卫办公室,配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工作人员2至3人,建农经站,配站长1人,副站长1人,工作人员2至3人,建水利站,配站长1人,工作人员1至2人。

知识出处

安顺市宋旗镇志

《安顺市宋旗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书系统地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宋旗镇的历史沿革、自然风物、政权、军事、公安司法、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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