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府规定苎麻收购最高限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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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6941
颗粒名称: 贵州省府规定苎麻收购最高限价
分类号: S563.1
摘要: 贵州省政府已对收购苎麻规定了最高限价:由我省商业及外贸部门直接收购的最高限价,每公斤一级麻为六元以内;二级麻为五元七角以内;三级麻为五元二角以内;内贸交纺织工业以及外贸企业,最高限价一级为每公斤七元以内;苎麻系列加工制品同时下调40%。对超过或变相超过最高限价的收购者,由物价检查部门处以超过最高限价部分一至四倍的罚款。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以前,外贸企业已与有关供货部门签订合同,有固定价格者,按合同价执行,无固定价格的开口合同,按新价执行。
关键词: 苎麻收购 最高限价 合同

内容

省政府已对收购苎麻规定了最高限价:由我省商业及外贸部门直接收购的最高限价,每公斤一级麻为六元以内;二级麻为五元七角以内;三级麻为五元二角以内;内贸交纺织工业以及外贸企业,最高限价一级为每公斤七元以内;苎麻系列加工制品同时下调40%。
  省府要求:上述最高限价,国营、集体、个体经营者都应严格执行。对超过或变相超过最高限价的收购者,由物价检查部门处以超过最高限价部分一至四倍的罚款。
  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以前,外贸企业已与有关供货部门签订合同,有固定价格者,按合同价执行,无固定价格的开口合同,按新价执行。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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