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694 |
| 颗粒名称: | 傅志美义务管水十四年 |
| 分类号: | D422.6 |
| 摘要: | 安龙县五台乡七星村村长傅志美,为群众管水十四年,既不向水利部门伸手要报酬,也不在群众头上摊派一分一厘。一九七三年,柘仑水库右干渠修到五台乡后,年过半百的傅志美就主动承担了管水的任务。十四年如一日,每年冬修,他都带头组织群众清淤补漏;撒秧季节到来,他主动配合水库管水员把水送到各家各户的秧田里。土地承包以后,他不因为自己管水就占便宜,总是等群众都用上水后,自己家里的秧田才开始打。今年春旱严重,太阳象火一样照着一块块秧田,他看在眼里痛在心头,四月初以来,就一直手拿电筒、肩扛锄头,食在渠道上,宿在渠道上,日夜巡回在渠坎上,堵漏洞、排障碍、接水、分水。只要保住秧田,死了我这包老骨头也心甘情愿。 |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报酬 秧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