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凶杀案留下的思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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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6527
颗粒名称: 一起凶杀案留下的思索
分类号: G216.2
摘要: 草率的再婚 卢×与潘应祥离婚后,于一九八六年六月九日嫁给了潘应祥的堂兄潘××,从离婚到结婚仅二十二天。他们的婚姻基础又是什么呢?原因也过于简单了:卢×生病,闻知潘××会找药,就前往求之……药钱便成了这桩婚事的r红线』。潘应祥对卢×再婚极为不满,总认为自己与卢离婚是堂兄潘××挑拨所致,便伺机报复,以泄『夺妻之恨』。潘应祥知情后,身带两把匕首先期到途中等候……(经送医院抢救,两名受害者已脱险。晴隆县法院于今年三月十六日以伤害罪判处潘应祥有期徒刑五年。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了结婚、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方为合法。
关键词: 再婚 凶杀案 婚姻

内容

(上接226期三版)
  草率的再婚 卢×与潘应祥离婚后,于一九八六年六月九日嫁给了潘应祥的堂兄潘××,从离婚到结婚仅二十二天。他们的婚姻基础又是什么呢?原因也过于简单了:卢×生病,闻知潘××会找药,就前往求之……药钱便成了这桩婚事的r红线』。
   潘应祥对卢×再婚极为不满,总认为自己与卢离婚是堂兄潘××挑拨所致,便伺机报复,以泄『夺妻之恨』。
  按当地民族风俗,七月三日(即农历五月二十七日)这天,卢×要回娘家过『六月六』,新婚丈夫与弟弟潘××也一同前往。潘应祥知情后,身带两把匕首先期到途中等候……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惨剧。(经送医院抢救,两名受害者已脱险。) 留下的思索 不该发生的案件发生了。潘犯仅凭无根无据的怀疑就以残酷的报复手段加害于他人,自以为报了『夺妻之仇』,殊不知自己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晴隆县法院于今年三月十六日以伤害罪判处潘应祥有期徒刑五年。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了结婚、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方为合法。但卢×从结婚、离婚到再婚,没有一次办理过法律手续,甚至连村干部都不以为然。这里,笔者不妨摘一段询问证人的笔录,看该村村长潘××(离婚『证明』执笔者)对这个问题是怎样回答的。
   问:『他们为什么不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答:『我们家族从来不去办什么手续。结婚、离婚都是经三老四少调解就行了,不得哪个去办过手续。我们根据双方的喜欢,自愿离合,这样在我们寨子就算数。』 看!一个村长竟然对法律无知到这等地步。对法律的无知,葬送了一些青年人的青春这说明对公民,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是多么必要。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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