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527 |
颗粒名称: | 一起凶杀案留下的思索 |
分类号: | G216.2 |
摘要: | 草率的再婚 卢×与潘应祥离婚后,于一九八六年六月九日嫁给了潘应祥的堂兄潘××,从离婚到结婚仅二十二天。他们的婚姻基础又是什么呢?原因也过于简单了:卢×生病,闻知潘××会找药,就前往求之……药钱便成了这桩婚事的r红线』。潘应祥对卢×再婚极为不满,总认为自己与卢离婚是堂兄潘××挑拨所致,便伺机报复,以泄『夺妻之恨』。潘应祥知情后,身带两把匕首先期到途中等候……(经送医院抢救,两名受害者已脱险。晴隆县法院于今年三月十六日以伤害罪判处潘应祥有期徒刑五年。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了结婚、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方为合法。 |
关键词: | 再婚 凶杀案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