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150 |
颗粒名称: | 我为什么要求离婚 |
其他题名: | 一个女青年的自述 |
分类号: | C913.13 |
摘要: | 我叫丁香,女,二十五岁,高中文化,是一家服务公司的服务员。一九八五年元月,经他人介绍.我与某厂工人牛强认识。我因胆小,不敢告发,至使他把我当成手中玩物,任意蹂躏。就这样,意志软弱的我于一九八六年国庆节与他违心地结了婚。他将人撵走后,回身关上房门,将录音机开到最大音量,开始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昏过去一个多小时。谁知这一斧背并未将他砸死。一个星期后,他到公安机关认了错。于是,我被拘留一个月后释放回家。回家后,他又翻了脸,不顾我已怀孕七个月,天天毒打我。单位领导同志多次调解也无效果。为此,恳请法院准予我和牛强离婚。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离婚 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