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6047 |
颗粒名称: | “扶烟增税”的几点意见 |
分类号: | TS424 |
摘要: | 近年来,我州烤烟生产逐年发展,烤烟产品税也相应逐年增加,一九八四年为八十三万元,一九八五年为一百六十九万元,去年已达二百二十万元。首先,各级税务干部必须克服那种“我只管收税,生产与我无关”的单纯业务观点,把税收工作做到产、供、销、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中去,才能促产增收。州、县税务局要把扶持烤烟生产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同时,州、县、区税务部门要积极抽调人员参加各级烟办工作。重点产烟区的税务所,还应指定税干专门扶持烤烟生产,并规定具体任务和奖惩办法,把完成任务的优劣,同本人工资、征收补贴、奖金等挂起钩来,年终总结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烤烟 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