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林业政策更宽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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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5681
颗粒名称: 我省林业政策更宽了
分类号: F326.20
摘要: 谁造谁有谁受益,至少五十年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过期不造的,每亩罚交荒芜费三至五元,并可以收回荒山重新承包给他人造林。所有宜林荒山,今明两年要全部承包。封成一亩,补助三至五元,可以联户封山或大户承包,也可以集体统一封山。
关键词: 黔西南州 林业 造林

内容

最近,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进一步放宽我省林业政策,主要内容是:
  一、今后在荒山造林,可以分成,也可以不分成。谁造谁有谁受益,至少五十年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
  二、对承包的荒山,要限期造林。过期不造的,每亩罚交荒芜费三至五元,并可以收回荒山重新承包给他人造林。所有宜林荒山,今明两年要全部承包。
  三、办家庭林场和联户林场可以聘请一定的季节工和固定工,这不是剥削。
  四、山多林多田少的地方,可以试办林业专业村,粮食定购减免,公粮折交现金,口粮不足用木材换。
  五、封山育林有补助。封成一亩,补助三至五元,可以联户封山或大户承包,也可以集体统一封山。
  六、党政干部停薪留职或带薪挂职开发荒山植树造林,不是不正之风,与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不同。
  七、除国家明文规定应缴税费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准巧立名目向林业“两户”收取不合理税费,用权势索要财物,安插人员;不准强行捐助和强行赞助、强行摊派物款。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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