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585 |
颗粒名称: | 有偿向乡镇企业服务行业提供经营场地 |
分类号: | D922.3 |
摘要: | 本报讯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活跃城乡经济,依法有偿向乡镇企业、服务行业提供经营场地,册亨县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关于乡镇企业、服务行业临时使用土地的暂行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在该县管辖区内建点投资乡镇企业、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照《土地法》之规定,向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用地申请。用地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后即可办理用地手续,按指定范围、地点、面积、用途使用土地,不准买卖、转让和出售出租。该《暂行办法》实施后,若与今后国家公布的土地政策有抵触时,按新的规定执行。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土地管理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