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5005 |
颗粒名称: |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
分类号: | D61 |
摘要: | 做遵纪守法、同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模范。党组织应当经常讨论和检查党员起模范作用的问题,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在新形势下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是全党面临的新课题。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有力保证。无论从事哪方面工作的干部,都要做人的工作。本决议着重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问题。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的党组织应当把中央的指导方针同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作出具体实施的规划和安排。中央将在这方面加强指导。军队要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这方面的工作,由中央军委按照决议精神和军队的特点作出部署。 |
关键词: | 遵纪守法 领导 知识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