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2479 |
颗粒名称: | 无名尸案侦破记 |
分类号: | D631.2 |
摘要: | 八月十日,顶效区公安派出所民警徐仕才报告,在万屯乡老黑山脚村农民郑传云的责任田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正在另案现场勘查的兴义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发超一行闻报后,立即赶到了陈尸地点。现场在一块苞谷地里,尸体已高度腐败,叮满了蛆虫和绿头蝇。各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杀人案,死者男性,年龄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死亡时间是八月五日或六日。经王光清家属到现场作衣物等不变特征的辨认,死者就是王光清。原来,杨忠发与王光清两家,自一九八一年以来因放田水有矛盾,杨遂起报复杀人之心。十一月八日,兴义县公安局将杀害王光清的凶手杨忠发、杨忠亮和龚光明依法逮捕。 |
关键词: | 无名尸案 顶效区 公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