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六盘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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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唯一号: 250632020230007463
事件名称: 1988年11月六盘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2506/01/object/PDF/2506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19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1月16日
结束时间: 1988年11月17日
发生地点: 六盘水市

事件描述

第三十二次会议(1988年11月16日至17日)听取夏洪波副主任传达省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座谈会和省人大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议定本市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工作,根据“党委领导、政府牵头、人大参加”的原则,由市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联系并参与试点工作。姜琴英副主任汇报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旺贵到本市办理落实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制定民族乡工作条例议案在本市进行调查的情况,省人大拟委托六盘水市人大起草民族乡工作条例。议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按选区划分,组成4个组,由李鹤泉、时念好、周绍邦、葛文甫分别带队,到各特区、县、区开展执法大检查,这次检查以《税法》为重点,在市中心区还要以 《食品卫生法》为重点。

知识出处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六盘水市志人民代表大会志》由《总述》、《大事记》、《人物志》、《附录》和各专业志所组成。各分志定名为《六盘水市志•xX志》。专业志按章节体编排,不设《大事记》和《人物传》,原则上不设《序言》。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遵循详今略古、详独略同的原则,重点记载1965年六盘水市开发建设以来的历史。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重大事件,不设专章记述,内容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业志。本志资料源于图书报刊、文书档案及调查采访等。文内一般不注出处。采用数据以统计部门的为准;统计部门未掌握的,以主管部门的为准。除引文外,一律用规范化语体文行文。简化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数字用法,遵循国家公布的有关规定。1949年12月以前的各类钱币,按流通时的市制、币值记写;1949年12月至1954年的币值,按1955年以后的人民币币值换算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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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姜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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