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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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09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會議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7
摘要: 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第四章会议。
关键词: 华东军政委员会 组织条例

内容

第十四條本會全體委員會議:每三個月舉行一次,由主席負責召集之,主席根據需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的要求,得提前或延期召開會議。全體委員會議須有委員遇半數的出席始得開會,須有出席委員遇半數的同意,始得通過决議。
  第十五條本會行政會議每週舉行一次,由主席負責召集,副主席、祕書長及各委、部、會、院、署、行、局等工作部門的首長出席,其他必要人員列席。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汇集第二辑》主要介绍了华东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关在华东军跋委员会工作任务;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饶主席工作任务报告的决定;中南区一位〇年的工作任务等七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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