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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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08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組織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6—7
摘要: 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第三章组织。
关键词: 华东军政委员会 组织条例

内容

第六條本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委員若干人組成之,主席主持全體委员會議並領導本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執行職務。
  第七條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分設各部門,其規定蜘左:(一)關於政法方面:設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并於民政部下,設民族事務委員會。
   (二)關於財經方面:設財政部、重二業部、輕工業部、貿易部、交通部、農林部、水利部、勞動局、合作事業局。
   設財政經濟委员會,指導以上各部、局工作,并得對其所屬各部局及其下級機關颁發决議和命令并審查其執行。
   關於郵電、鐵路、航空、銀行、海關及其他劃歸中央經營之企業,均由中央直接領導,并受本會之指導。
   (三)關於文教方面:設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新聞出版局。
   設文化教育委員會,指導以上各部、局之工作,並得對其所屬各部局及其下級機關,頒發决議和命令,并審查其執行。并得於文化部下,設文物保管委員會。
   關於中央直屬之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以及全國性的國營文化企業,均由中央直接領導,并受本會之指導。
  (四)設土地改革委員會,負責研究土地改革法令,並得對其下級機關颁發决議和命今,并審查其執行。
  (五)設人民監察委員會,負責監察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是否履行其職責。
  第八條本區之軍事機構,由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以命令定之,受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的領導及本會之指導。
  第九條設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區分院,為本區最高之審判機關。
  第十條設最高人民檢察署中南區分署,為本區最高之檢察機關。
  第十一條本會設祕書長一人,承主席之命主持日常事務;副祕書長若干人協助祕書長執行工作。
  第十二條本會設辦公廳在祕書長领導下進行工作,并得設參事室。
  第十三條本會所屬各委設主任,各部設部長,各會設主任委員,各局設局長,各處設處長,辦公廳設主任,處長,各窒設主任,局處室以下設組或科,組設組長,科設科長,以上各職均得設副職。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汇集第二辑》主要介绍了华东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关在华东军跋委员会工作任务;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饶主席工作任务报告的决定;中南区一位〇年的工作任务等七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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