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鄉民族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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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806
颗粒名称: 民族自治鄉民族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39
摘要: 民族自治鄉民族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民族自治鄕民族代表會議的代表名額,凡五百戶以上的鄕,産生五十人至八十人,一百戶
  至五百戶的鄕,産生三十人至五十人,一百戶以下的鄕,產生一十人至三十人。但在某些
  邊區,得根據當地具體情况,酌予伸縮。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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