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四辑》 图书 |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5595 |
| 颗粒名称: | 開展各兄弟民族的文學藝術工作(節錄) |
| 分类号: | J021 |
| 页数: | 3 |
| 页码: | 46—48 |
| 摘要: | 开展各兄弟民族的文学艺术工作:为了开展工作,首先须分配一定的文工团,担任各民族地区的文艺工作,以负专责,担任此项光荣任务的文艺工作者,必须学习各民族的语言和艺术,尤须有计划地组织各民族文艺交流,以便互相观摩学习。在各民族地区的文艺组织中,要吸收各民族自己的文艺工作者,参加一般工作及指导工作。 |
| 关键词: | 民族艺术 艺术工作 |
《西南民族工作参考文件第四辑》主要介绍了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各民族代表参加国庆节的报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乌兰夫副主任委员一九五一年春节向全国各少数民族广播讲话;西南区军事工作报吿;西南区一年来财经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一九五一年的工作任务(节录);西南区禁烟禁毒委员会一九五〇年禁烟禁毒工作总结报吿;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一些问题(节录);梁聚五委员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发言等十七篇文章。